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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仲裁中心
前总监否认3失信控状

逊达拉朱(中)在律师陪同下,出席面控。

(吉隆坡26日讯)亚洲国际仲裁中心(AIAC)前总监逊达拉朱博士今日在地庭被控3项失信仲裁中心逾100万令吉的控状。

控失信逾百万



被告63岁,否认有罪,控方指他于2016年12月8日至2018年8月17日之间,在苏丹希山慕丁路苏莱曼建筑物的亚洲国际仲裁中心,身为仲裁中心总监,受托管理仲裁中心的基金,却失信8万9700令吉、62万1172令吉50仙及30万495令吉。

被告触犯刑事法典409条文,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高20年及鞭笞,也可罚款。

副检察司卡马峇哈林献议被告由一名担保人以20万令吉担保外出,及附上护照交由法庭保管的条件。

他基于案件涉及庞大的金额,而且被告不接听电话,劳动当局大费周章寻找被告的下落,所以献议有关保释金数额。

被告的辩护律师拿督峇吉星西都要求法庭设定合理的保释金,即3项控状总共5万令吉,理由是他的当事人在马来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查案期间,都给予配合及合作。



他也基于当事人需要出国公干,所以要求交出护照的条件,延迟到4月1日后才执行。

至于被告昨日没出庭,峇吉星说,逊达拉朱当时在吉打双溪大年,而且因为眼睛痛不舒服。

法官阿苏拉允许被告以10万令吉保释外出,及4月2日才把护照交给法庭保管,并将案件定在4月3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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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索贿滥用公款逾千万 商人控3欺骗3失信罪

(北海29日讯)商人涉嫌三度欺骗某家公司董事,声称可以协助摆平关税局调查工作,前后索取1293万令吉贿款,随后更以公司董事名义滥用240万令吉款项。今日在北海法庭被控3项欺骗及3项失信罪,然否认有罪。

法官批准被告陈英良(译音)以10万令吉及1名担保人保外候审,案件展演至5月10日进行案件管理。

根据控状,被告被控于2019年4月11日晚上约11时40分,在大山脚的一个住家,欺骗Global Tobacco Manufacturer(International)有限公司董事吴春锦。被告声称关税局将突击该公司,且将充公和查封该公司现金,并将援引2001年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AMLA)调查该公司的税务。

称可助解决查税问题

被告声称,可以协助解决此事,而对方也缴付126万4860令吉现金。

第二个控状,则是被告在第二日(2019年4月12日),在马章武莫的一个单位内,再度欺骗吴春锦,让对方相信可以协助避免关税局冻结期户头,并解决该公司雪茄的相关税务,这也导致对方从同年4月12日至11月21日期间,分6次汇款673万4000令吉给被告。

第3欺骗控状则指被告从2019年9月19日至10月31日间,在马章武莫的同一个单位涉嫌欺骗吴春锦,让对方相信可以协助解决一宗涉及国安法(Sosma)的案件,导致对方在同年9月19日及10月31日汇款,将300万令吉汇入其户头。

3项控状皆抵触刑事法典第420条文(欺骗),一旦罪成可面对监禁至少1年,最高10年,鞭笞及罚款。

失信罪方面,首个控状指被告于2019年10月1日,在未获得公司批准下,在马章武莫武吉茶的某单位以公司董事和代理身份购置一块地,并批准180万令吉汇入某个户头。

第2项及第3项控状则指被告于10月3日,在同个地点,以公司董事和代理身份分别滥用公司30万令吉(共计60万令吉)。

以上3项控状则抵触刑事法典第409条文(失信),一旦罪成可面对监禁至少6个月,最高20年,鞭笞及罚款。

主控官莫娜以涉及金额超过1200万令吉为由,要求被告以20万令吉的保释金保外候审。

然而被告辩护律师雷尔则以被告在2021年曾在北海法庭面对类似的控状,并已被判释放不等于无罪(DNAA),且被查案官通知今日出庭面控后,也按时出庭等理由,要求法庭允被告以10万令吉保外候审,并尽快进入审讯程序,以证明被告的清白。

法官诺艾妮聆听辩护律师的陈述后,谕令被告以上述总额保外及条件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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