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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陈佐彬:比一般P2P融资高4倍
最低缴资2千万太高

陈佐彬:与传统房地产投资相比,产业众筹二级市场提供更良好的流动性。 

(吉隆坡26日讯)针对“产业众筹”监管建议书,Chur Associates创办人陈佐彬说,规定设立房产P2P融资平台最低缴付资本为2000万令吉可能会过高,担心会对房产众筹推展带来阻碍或影响。

“2000万令吉的缴付资本比一般P2P融资平台资本高出4倍,投资资本是相当高,加上产业众筹还不很全面,计划只提供住宅产业首购族参与,可能会影响房产众筹的推广成效。”



他向《南洋商报》说,建议中的产业众筹本质上是贷款的模式,并非一种可以提升价值收益的股票模式,若存在有回酬的特征,应该明显展示与解释。

“与传统房地产投资相比,产业众筹二级市场提供更良好的流动性,但需良好管理和安全机制来防止投机。”

他认为,若首购族在短暂宽限期无法从传统银行、家人或朋友取得短缺的资金,需有方法来鉴定它是否符合资格。

计划似乎只涵盖发展商 

“建议的计划似乎只涵盖发展商提供的房产,也许还可纳入先前由第一手买家出售给第一批购房者的二手房产。”



陈佐彬说,相关计划看来只是由发展商涵盖未售出的单位,而非正在建设的单位:“建议书也没清楚阐明可能向房主收取许可利息与范围。”

独家报道:叶中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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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报道:叶中健

独家报道:叶中健

独家报道:叶中健

独家报道:叶中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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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诊室

仅受理共管机构纠纷 个别地契非仲裁庭范畴/陈佐彬

问:陈律师,请帮忙!

我居住在有地住宅,我们地区自行成立了居民委员会,但当时没有登记。

不过,现在的账目有问题,内部也有分歧,请问若向仲裁庭提出诉讼,会受理吗?

叶先生,沙登

答:仲裁庭的成立是为了解决分层地契管理,以及《2013年分层管理法令》成立的共管机构(Joint Management Body)或管理机构(Management Corporation)的案件和纠纷。

如果您的住宅不是属于分层地契而是个别地契,那么恐怕不属于仲裁庭的审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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