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不负责任的代议士/张永麒

国会里的人民代议士不晓得是幼稚、无知、还是傲慢,怎么作为一名代议士,却发表“发动战争”、“欢迎战争”这样的言论?难道代议士不知道语言是力量,特别是通过不断重复传播的语言,将会渐渐进入人民的潜意识里吗?

当这样的言论以及其他煽动种族、宗教排外、愤怒、仇恨等言论,不断通过电子和报章媒体散播出去,就会渐渐在人民的心理形成一个认知。可能当初人民对这些言论很抗拒、很反感、很厌恶,但是,当经过一段长时间不断的散播、传输和重复,人民的防卫墙最终会不敌这些宣传,而这些意念将渐渐的渗透进人民的思维,等待萌芽。



这些是领袖所发表的言论,各种“战争意识”的言论、“焦土论述”、“歼灭”、“对抗”等等语言的选择和应用,除了满足自我政治的利益,对国家和谐与人民融洽一点用处都没有,反而伤害很大。

“政治家”不容易修炼

国家和世界就是因为这些言论搞得社会本末倒置,充斥负面信息、负能量,每个领袖都在搞斗争,忽略了生活水平的提升,不理会人民基本的需求,乖离了道路与宇宙之道。

领袖可以不负责任,为了满足自己的利益,无法驾驭自己的情绪,发表煽动妄为的言论,但是,需要真正付出代价是前线的支持者与无辜流血的普通百姓。领袖可以有各种保护,安逸的稳坐在舒适的办公堡垒里,继续享受美好的吃喝玩乐。



人民没有智慧,就会被这些政客玩弄。人民有了智慧,会对这些政客不屑一顾。如果要做一个有智慧的政治人物,就要表现得有智慧,那么,至少不会被称为“政客”、“政棍”,可能在坚持数十年后,还可以升华作为“政治家”。

“政客”、“政棍”有千千万万,每个都可自我养成。但是,“政治家”却不容易修炼!在现代的社会,还没有栽培出一位。

再教育建立核心思想

在媒体报章看到的领袖都与“贪污”、“腐败”、“滥权”、“排除异己”、“恋栈权位”等挂钩,或者等同。除了一般的行政管理,似乎无法升华到另一个“政治家”的水平,更不用说什么境界了。

社会人需要再教育,让社会人拥有基本智慧,帮助他们装备一个轴心,不会因为社会的乱象而漂泊、漂浮、浮躁,变得六神无主。更重要的是,帮助他们建立核心思想,让他们看到前方的道路,构建一个和谐繁荣的社会,一个充满正能量的社会。

社会要进步,需要有进步的思想。社会人需要建立一个核心思想,根据智慧与功能的大方向前进,就是正确的道路,一条迈向美好未来的康庄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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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论

投票是权利,尊重他人是责任!/章龙炎

常听到“投票是公民的责任”,还有表达同一种意思,但却带有些些许恐吓的调子,例如你不投票别人帮你投、虽然很失望还是要投等等。

之前的最经典的,还属“含泪投票”,排在其后的是“为了我们的下一代“。

“投票是公民责任”这句话很刺耳,是对这句话本身还需要一再公开宣扬,好多选民还为“履行公民责任”而自豪,感到悲哀,不是否定投票的重要,也不否定他人将之视为责任义务。

选出不负责任代议士

马来西亚成立刚过一甲子,选民还无法从“权利”的角度来看投票,造成了某个族群的选民,近乎疯狂地“履行责任”选出个不负责任的代议士的例子越来越多。候选人选前说人民是老板,中选后问选民你们是老几。

恶性循环,人民即使变韭菜,任政棍尽情收割,还是“尽责”(近似“愚忠”)地投票给同一个候选人或者代表同一个政党的候选人,更加糟糕的是被“指挥”投特定候选人。

投票是选代表,候选人中选后不认为自己受选民所托,责任重大,选民有权利教训他们。

不可否认,世界的确有一些国家即将投票视为责任,意思是立法强制投票,不投票者会受到惩罚。可是,全世界只有不到30个国家(新加坡是其中之一)实行强制投票,比例不足15%。

投票是一种权利还是一种责任或者是一种特权,有一些争议。但是投票是公民的权利绝对不是新的看法,而且是最根本的,更是可凸显公民的民主成熟度的指标。

一般而言,在民主社会,投票作为一种政治参与,其实是最简单的方式—比我写文章“问政”容易得多,但前提是投票必需是自愿的。

也就是说,投票是一种合格公民的权利,不是那种把投票行为当作什么“国家兴亡,匹夫有责“的鬼话—真的,你的一票对候选人很重要,对政党也很重要,但是你手中一票没那么伟大到可以救国。

在我们的选举制度,你最多可选一个国会议员一个州议员,但是这些议员会先帮自己,最希望你完成投票的责任后任他们玩五年。他们能不害国,你就应该点大香谢天谢地了!

对一些因为某些因素,例如无法行动、罪犯、精神有问题的人或者永久居民等等,投票是他人享有他却没份的“特权”。

政党仅是民主一环

他们能还谈什么投票是公民的义务或责任?

我们的公民没有投票是一种公民权利的意识,也就不会理解投票是自愿的,只是民主运作的其中一环,更不会知道这个权利大多数时候都在睡觉。

政党是民主里其中一环,它们宣扬自己的党纲以争取民众的认可与支持,但是其支持者没有必要把政党夸大为“救世主”,把支持某个政党当作是责任。政党没有这样神奇的能力。

此外,公民平常的政治参与不可忽略—公民可以根据自己的能力,平时在不同程度上参与政治,例如协助传播民主价值观,尊重其他公民的权利、理性论政等等。

是的,尊重他人的权利是一种责任。把投票当责任,却不把尊重其他公民的权利当作是当仁不让的义务,非民主之福、非国家之福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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