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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有权设定规则/陈佐彬律师

问:陈律师,您好!

最近我很开心,因为拿到新公寓的钥匙准备搬入,但发展商告知有重重限制,比如说不能更改阳台的外观;晒衣服不得超过阳台栏杆的高度;连大门铁花都必须跟足规格。



请问为何会有这些限制呢?这只是发展商自我设定的规则,还是通用的规则?

~~蒲种吴小姐上

答:吴小姐,您好!

根据2015年分层管理(维修和管理)条例的第三例表的第二十七条款,更改阳台的外观等任何装修必须得到管理层(在你的案件发展商就是管理层)的批准。

管理层有权力设定规则,当然,这些规则也会因为管理层的转变(比如由发展商换到共管机构(Joint Management Body)而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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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管理法66条款 业主禁从事短期出租/黄伟益

最近,针对一家管理机构通过分层管理仲裁庭所入禀的一宗案件,我所协助的客户在这宗案件胜诉,并获仲裁庭撤销管理层所追讨的逾5万令吉款项。

这笔款额包括罚款、管理层针对迟缴罚款所追讨的利息及律师费。

若以每日罚款200令吉计算,管理层是针对这个业主被指从事短期出租活动,而对业主追讨长达264天的罚款。

上述管理机构是在数年前所召开的常年大会,通过提呈附加管理法规第66条款,对所有业主祭出不可从事短期出租活动的禁令。

这个条款阐明,除非取得合法的执照,任何人不得经营短期出租或住宿的活动。

完整内容请点击>>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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