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

自愿申报特别计划下
公司享罚款优惠

(布城21日讯)所有财政年结在2018年1月31日、2月28日及3月31日的公司,若没有依时在7个月内提交2018年所得税报表,还是可以在“自愿申报特别计划”下,享有罚款优惠,罚款可从最高300%减少到10%或15%。

内陆税收局发表文告说,2018年的公司所得税报表必须要在财政年结后7个月内提交。



“这意味着在上述日期财政年结的公司提交2018年所得税报表已截止,不过,它们还是可以“自愿申报特别计划”截止日期前,提交所得税报表,可以享有罚款优惠。”

该局说,自愿申报计划首阶段是在3月31日结束,凡在4月1日前缴清税款的公司,只罚款10%。

“第二阶段则是6月30日,公司在7月1日前缴清税款者,则罚款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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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局有信心不会出现SVDP3.0 尼宗赛里:这是最后机会

(吉隆坡10日讯)若再推行自愿申报特别计划(SVDP)只会产生负面诠释,内陆税收局不希望出现SVDP 3.0。

该局总执行长拿督尼宗赛里博士指出,他不希望有另一个自愿申报特别计划,也不建议政府这么做。

无论是现在还是未来,任何政府都不想选择此计划。

“如果有另一个,它只会产生负面诠释。我认为任何政府,无论是现在还是未来,都不想走那条路。我非常有信心,在可预见的未来,这样的事情不会再发生。”

他接受财经周刊《The Edge》专访时说:“不应该再有这样的倡议,除非它们发生在不同的世代。”

“我们已向政府传达自愿申报特别计划2.0是给予违例纳税者最后的第2次机会了。相对,内陆税收局更倾向采用提高纳税意识和教育的方式,以改善税收的工作。”

他补充,该局对于自愿申报特别计划2.0的预期是在大约5万个案件中,可收回约10亿令吉的税款,但他并不只是专注在该数字。

“这是我们的期望,但无论是否实现,都可以有2种解释,即若结果低于预期,可能意味人们普遍遵守规定,反之,也可能意味人们并不在意,如果情况是这样的话,这是令人担忧的。”

他说,如果是后者,也意味着内陆税收局不得不投入更多精力在执法上,相对,若是前者,内陆税收局则有更多时间专注于为纳税人提供服务,即一种更容易、更便宜、更方便的方式来促进纳税人的公民义务。

85%所得税来自T20

尼宗赛里指出,当局征收的个人所得税总额中,高达85%是来自T20高收入群体。

他认为,这是一种不可持续的趋势。他理解高收入群体的抱怨,因为他们觉得自己因努力工作赚取更多而受到惩罚。

“这就是为什么政府必须考虑其他增加收入的方法,而不是仅仅针对 T20。”

针对税制改革,尼宗赛里认为,消费税(GST)是一种更公平的税收,它将有效地帮助扩大税网,并相信国人现在更容易接受它。

“我认为(政府)确信它需要该税制(消费税),这个国家的每个人亦如此,即使是那些曾取消该税制的人。不仅是为了增加收入,而是从公平角度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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