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纳吉SRC案
4·03重新过堂

纳吉在SRC资金4200万令吉案件下,一共面对7项控状。
纳吉在SRC资金4200万令吉案件下,一共面对7项控状。

(吉隆坡22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资金4200万令吉一案,高庭今日择定于4月3日重新过堂。

主控官马诺谷陆副检察司告诉法官莫哈末纳兹兰,上诉庭已批准纳吉延缓案件审讯的申请,直到纳吉就其非正审事务申请向联邦法院所提出的上诉,有结果为止。



以拿督查芭丽雅为首的三司,昨日批准纳吉的延缓审讯申请,并表示基于摆在法庭面前的新课题,此案的审讯可能获宣判无效,以及强调纳吉并没采取拖字诀。

上诉庭驳回纳吉所提4项上诉的其中3项,他随后就此裁决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

3项被驳回的上诉是,纳吉要求取得禁令,以阻止媒体和公众议论其刑事案件、取得调查文件包括在开审前取得证人供词,以及撤回总检察署将案件由地庭移交至高庭审理的证书。

获准的上诉是,可获取拿督苏莱曼受委领导检控团的委任状副本。

高庭之前择定于2月12至28日,以及3月4至29日,一共33天审理此案,但审讯获展延,直到上诉庭审毕纳吉所提出的上诉。



去年7月4日,也是巫统北根国会议员的纳吉在SRC资金4200万令吉案件下被控,他面对3项刑事失信和1项滥用职权的控状。

同年8月8日,纳吉面对3项洗黑钱控状,数额相同。

换言之,纳吉在SRC资金4200万令吉案件下,一共面对7项控状。

66岁的纳吉身穿蓝色套装出庭,其律师是丹斯里莫哈末沙菲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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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属于特赦局和统治者权限” 安华不谈附加谕词课题

(加影19日讯)首相拿督斯里安华表态,不愿多谈涉及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特赦的“附加谕词”课题。

“我不想要涉及有关附加谕词的讨论当中。”

他今日在加影举行周五祈祷后,被媒体追问相关的附加谕词是否真的存在一事。

对此,安华强调这属于特赦局的权限,而国家元首和马来统治者有绝对权力。

“各造应该接受此事,并专注于维护国家安全和巩固稳定。”

纳吉是于4月1日入禀高庭,声称国家元首在特赦他时,除了刑期减半和罚款减低,其实也包括允许他以居家服刑方式服完剩余6年刑期。

因此,他要求法庭谕令七造厘清志期2024年1月29日的特赦令附加谕词存在与否。

纳吉还寻求发出另一项职务履行令,如果特赦令附加谕词确实存在,则所有答辩人或其中一名答辩人必须立即执行,将他从加影监狱转移到他位于吉隆坡的住所,以居家拘留方式服完剩余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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