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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会报道】刘伟强:只要不违宪
总检署执行中央指示

(吉隆坡14日讯)首相署部长拿督刘伟强说,只要不违反宪法或其他法律,总检察署将会执行联邦政府的任何指示。

他是在国会下议院回答马华亚依淡国会议员拿督斯里魏家祥博士的书面提问时,这么说。



魏家祥在书面提问要求首相解释有关行政人员与总检察署的关系。

刘伟强说,依据刑事法典程序条文与考虑到首相的提醒,第三律政司会发出一份通知电邮,告知总检察长的指示,即官员处理涉及特定的个人案件,需要依据法庭的时间表,不能有延误。

他说,总检察署是一个政府部门,其主要任务是由司法官员依据联邦宪法第132条款在司法和法律部门执行。

“刑事法典程序阐明,刑事案件应该依据法院规定的审讯日期,副检察司不可以延期审理案件,除非有不可避免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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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杀海军学员监18年 6被告上诉5·14审理

(布城17日讯)随着总检察署入禀上诉,要求以谋杀罪名审判6名在国防大学海军系学员祖法汉遭霸凌致死案中,被判18年监禁的被告后,上诉庭择定在5月14日聆审这项上诉。

此案今日在上诉庭过堂;辩方代表律师拿督郑宝德过后向媒体指出,法官择定了连续3天的审讯日期。

郑宝德代表6名被告中的其中3人。

6名被告分别是阿克马祖海里、阿兹曼乌丁、纳基、阿菲夫、索比林和阿都哈金。

当中5名被告被控于2017年5月22日凌晨4时45分至5时45分,在国防大学宿舍一间房间内,致死祖法汉;另1名被告则被控教唆这5名被告致死祖法汉。

不过,高庭法官拿督阿兹曼(现为上诉庭法官)在2021年11月2日宣判,主控官无法证明所有被告有目的性谋杀死者,因此改判刑事法典第304(a)条文( 误杀)罪名成立,6名被告被判监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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