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哮喘发作昏迷3个月
单亲妈妈需公众救济

李佩珍至今依然昏迷,状况不乐观。

(甘孟13日讯)人生悲歌唱不停!44岁单亲妈妈成了植物人,3名稚龄孩子嗷嗷待哺。

事主为45岁的李佩珍,数年前丈夫在一场车祸中去世后,她就成为了家中的主要经济支柱,在一间超级市场充当洗发水销售员。



甘孟慈善工作者罗英凤说,李佩珍之前是小贩,丈夫两年前车祸去世,岂知,去年冬至时候突然哮喘发作,呼吸困难,被紧急送院后即陷入昏迷不省人事至今,情况不乐观。

“她有5名孩子,长子25岁,目前已到马中产业园就业,次子刚去新加坡就业,另外3名孩子依然在求学中,最小的女儿刚入小学,需要他人救济。”

照顾孩子的工作目前就由孩子的姑姑吴美珍暂代。

不时有人登门访问李佩珍家人,传递正能量。

肾功能转弱

据了解,事主的保险至今未赔得分文,夫家及外家也非富裕之家,家中也有需要长期照顾的病人,因此,经济条件并不宽裕。



在医院躺了3个月后,李佩珍的肾脏功能已转弱,虽然医生曾一度要批准她出院,碍于突然发烧及血液开始败坏,院方决定再让她留院观察。

“期望公众能施予援手,救济事主幼小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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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登回教高庭首例 单身母亲幽会判鞭刑

(瓜拉登嘉楼17日)一名单身母亲因幽会罪,成为登嘉楼州首位被回教法高等法庭判处鞭刑的女性。

登州回教法高等法庭高级法官罗斯迪哈伦,在这名37岁女子认罪后,作出裁决。

她被判决鞭刑6下及罚款40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需坐牢8个月取代。

该女子育有1名孩子,她被控于1月31日下午约3时15分,在甘马挽的一间屋子里,与一名并非其丈夫或非男性亲属的40岁男子共处一室。

因此被控违反了2022年(登州)回教刑事法(酌罚)修正法令第31(b)条文。

数年前同罪仅罚款

该名女子曾在2018年因同样罪行被定罪,并被罚款。

根据上述修正法令,第二度或后续犯下幽会罪者,可被判处最高6下鞭刑,罚款最高5000令吉,或坐牢3年。

罗斯迪谕令,若该名女子在即日起的14天内没有提出上诉,则将于5月6日在马江监狱,执行鞭刑。

罗斯迪建议该女子立即结婚,以避免再犯类似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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