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

携400空弹壳入境误认子弹
印尼男子一度被捕

(雅加达26日讯)疑因携带400发子弹在印尼泗水机场被捕的一名男子已经获释。

印尼东爪哇警方发短信向《雅加达邮报》证实,该男子所携带的其实都是空弹壳,不是弹药。



这起事件发生在泗水朱安达国际机场。

《雅加达邮报》早前报道,东爪哇警方发言人弗兰斯透露,携带子弹入境的是一名36岁男子“SP”。警方指他是印尼射击协会的会员。

他23日从台湾搭乘中华航空客机到新加坡转机后,于当天晚上11时抵达朱安达国际机场。

机场的安检仪器显示男子的行李中有金属物。海关人员搜查他的行李时,误把藏在5个包裹里的空弹壳当成子弹。

该男子是与3名家人一起搭乘飞机,他们全都是印尼人。他们声称他们从美国俄勒冈度假回来,子弹就是在那里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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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6枪158子弹被控2罪名 以色列男不认罪不获保释

(吉隆坡12日讯)一名早前因持有6把枪械和158枚子弹而被捕的以色列男子,今日在军火法令下被控2项罪名,惟被告否认有罪。

被告是38岁的阿维坦沙隆,他今早10时30分在吉隆坡地庭面控。

由于被告是在1971年军火法令(增刑)第7条文(贩卖军火)和第8条文(非法持有军火)被控,因此不符合保释程序。

在军火法令下,任何人非法持有2类以上军火,就被视为贩卖军火。

承审法官塔丝宁择定此案在5月21日进行案件管理,并交回第12刑事地庭审理。

本案主控官为慕斯达法副检察司、沙菲克哈欣、莫哈末法胡拉兹、莱哈娜和吴洁琳;被告的代表律师是纳文吉星和黄秉泓。

根据首个控状,被告被控在3月26日约傍晚6时46分和28日约傍晚6时,在吉隆坡四季酒店贩卖6把枪械,此举触犯1971年军火法令第7(1)条文,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处监禁30至40年,以及鞭笞不少于6下。

第二控状指被告在3月26日约傍晚6时46分和28日约傍晚6时,在吉隆坡四季酒店被发现拥有158颗子弹,此举触犯1971年军火法令第8(a)条文。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处监禁不超过7年或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警方发现的6把枪械:
1. Glock 19 USA 9×10手枪(序号: AEGS 286)
2. Sig Sauer P320SP 手枪(序号:58C283463)
3. Cougar 8000 FT 半自动手枪(序号:T6429-10G002496)
4. Glock 17 Gen4 Austria 9×19手枪(序号:BDZZ090)
5. N&P 9C Smith & Wesson Spring Field MA USA半自动手枪(序号:DSW9077)
6. Stoeger Cougar 8000F半自动手枪(序号:58C283463)

警方发现的158颗子弹:
1. 一盒8颗9毫米 Shell Shock NAS3子弹(B660104)
2. 一盒50颗Bullet Master Co. Ltd子弹(B660105)
3. 一盒50颗Bullet Master Co. Ltd子弹(B660105)
4. 一盒50颗Bullet Master Co. Ltd子弹(B66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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