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副检察长:内部指令
提醒勿拖延案件

(吉隆坡10日讯)副检察长拿督哈纳菲强调,由他发出的与法庭待审贪污案检控相关的电邮,是他发给总检察署内部的指令。

他对于邮件在网络广传出且公开,感到惊讶。



“毕竟有关电邮是发给处理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以及其他涉及‘盗贼政府’相关案件的副检察司们的邮件。“有关邮件并没发给总检察署以外的任何人。

“我要解释的是,总检察署是中央政府一部分,因此会接到政府的指示及指导。”

哈纳菲是总检察署上诉组主任,位居总检察长及律政司之后。他在文告中说,若政府的指示与指导不违反联邦宪法及其他明文法律,总检察署向来会遵守。因此,他身为负责检控的副检察长,有责任通知副检察司们政府下达的指示,那就是按照指定的时间表处理案件。

他指出,这也符合刑事程序法典第172B(4 )条文所阐明,即被告被控后,控方须在被告被控日算起的不迟于90天内,展开检控审讯。“此外,大马人也渴望着有关案件快点审讯;同样的,总检察长也认为案件需要尽速解决。”

他说,其邮件只是提醒有关副检察司必须随时做好充分准备工作,按时处理案件,不应拖延。



他强调,有关邮件也是提醒相关副检察司必须要反对任何提出的展期审讯要求。不过,案件最终能否展期,都胥视法官是否予以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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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没因SRC案被捕 前董事仍禁出国

(吉隆坡15日讯)SRC国际公司前董事拿督沙鲁尔告诉高庭,他并未因SRC公司的交易而遭到逮捕,但却被禁止出国旅行。

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SRC国际公司民事诉讼案今日继审,54岁的沙鲁尔是为本案第三方答辩人。

他今日在吉隆坡高庭接受纳吉律师哈温德吉星交叉盘问时说,事实上,其护照从未被移民局扣押。

“我向移民局核实过……然后才在旅行限制下看到我的名字。我从未被捕。事实上,大马反贪污委员会在2015年向我录取口供,但并没有拘留我。” 

此前,在法官拿督柯林劳伦斯审理的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案件中,沙鲁尔供证时说,他仅在2018年7月至2020年初期间被禁止出境。

与此同时,沙鲁尔也表示,他从未因SRC国际公司挪用公务员退休基金局(KWAP)40亿令吉贷款所导致的损失,而被指控任何罪行。

由新管理层领导的SRC于2021年5月提出诉讼,声称纳吉违信和滥用权力,从公司资金中获取个人利益,并挪用上述资金。

该公司还寻求法庭宣判纳吉应对公司因违反职责和信任而造成的损失负责,并要求纳吉偿还他们所蒙受的4200万令吉损失。

现年70岁的纳吉在被判挪用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罪名成立后,于2022年8月23日入狱,他目前在加影监禁服刑。

法官拿督阿末法鲁兹择定周三继续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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