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欲与其他案件同审
总检察署撤销纳吉3控罪

(吉隆坡7日讯)随着总检察署有意将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三项洗钱控罪与其他案件同审,因而暂撤销这三项控罪,吉隆坡高庭今天宣判纳吉获撤控,但不等于无罪。

总检察长汤米托马斯今天向法庭申请撤销纳吉的三项控罪。



法官纳兹兰今天裁定时则强调,总检察长有权在审讯期间停止任何提控,基于总检察署的要求,他指示被告纳吉获得撤控,但不等于无罪。

汤米托马斯早前陈词时指出,控方在1月28日讨论是否将此案与其他控罪一起聆审。

他提到,之后会在地庭提控纳吉这三宗罪,避免加重法官聆审联合审讯的申请。

纳吉于1月28日在高庭面对多3项洗黑钱控罪,涉及金额达4700万令吉。根据该3项控状,纳吉被控参与洗黑钱活动,收受总额4700万令吉的洗钱所得,并存入其名下3个大马银行私人户头。 

申请转移7指控被驳



汤米托马斯今天也申请撤销将纳吉的7宗控罪转移至高庭审理,以避免辩方挑战其转移申请无效,但法官驳回这申请。

法官也行使刑事法典第417(2)条文赋予的权限,将7宗控罪从地庭转移至高庭审理。

根据报道,这7宗控罪包括纳吉于去年7月4日被控3条刑事失信罪及1条贪污罪,这4条罪都是跟SRC国际公司案有关,涉及款项达4200万令吉。

另3宗罪是在去年8月被加控。纳吉被指于2014年通过非法活动,收取SRC公司拥有的4200万令吉。

上诉庭准纳吉展延3审讯

(布城7日讯)上诉庭今日批准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的申请,展延3宗有关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的封口令、纸本审讯文件申请和挑战案件主控官拿督苏莱曼的合法性上诉审讯,直到3月11和12日。

以上诉庭法官拿督卡马丁哈欣为首的上诉庭三司听取双方律师陈词后,作出这决定。另两司为拿督莫哈末扎比丁和拿督哈密达星。

纳吉是在儿子季平陪同下,于下午2时18分抵达布城司法宫,审讯结束后两人一并离开法庭,没有向媒体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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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吉宽赦令的真假/南洋社论

关于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获得国家元首赐予的宽赦令附录争议,从最初由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博士的宣誓书爆发出来掀起议论纷纷后,到首相拿督斯里安华明智的置身事外不予干涉,显见从纳吉入狱后的每一分钟,巫统“保纳派”团队未曾放弃把纳吉“救”出牢笼的努力,确实都没有受到安华的插手阻挠。

此前,纳吉通过律师团队向吉隆坡高庭申请司法审核,指上一任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的宽赦令附录允许他以居家方式,完成6年的监禁。

随后阿末扎希以关键证人身分向法庭提呈宣誓书,表示这份宽赦令附录真实存在,因而掀起千层浪。

课题大热时,安华先让子弹飞一阵子后才明确表态“勿涉及我”,或许他继续站在最高位监视,但不干涉纳吉宽赦令附录课题,要不然无论他是允许还是拒绝纳吉居家服刑,都会被另一方抨击,倒不如置身事外,一切依法律行事,也可以表明他尊重统治者的权力。

然而,熙熙攘攘的争议中,倒也呼应出另一个问题,即是前大马反贪污委员会首席专员拉蒂法所说的,现有的1995年监狱法令根本就不存在居家服刑这回事,既然没有相关条文,纳吉又如何能够居家服刑?

难道政府要为纳吉修改法律,或者是法外开恩,但是团结政府可以这么做吗?敢这么办吗?

扎希与扎夫鲁较劲

拉蒂法日前在社媒X发帖表示,不论是1995年监狱法令或联邦宪法第42条文,都没有与居家服刑相关的条文,这违反法治原则,如果纳吉获安排在家中服刑,那么贪污腐败将被合法化,大马将陷入经济和政治不稳定的窘境。

拉蒂法之言被视为整个事件的“良心话”,几乎在同一个时段,投资、贸易及工业部长东姑扎夫鲁也通过塞西尔亚伯拉罕律师楼正式入禀本身宣誓书,以纠正阿末扎希在有关自己目睹第16任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发出宽赦令附录宣誓书的“事实错误”。

在这之前,阿末扎希在宣誓书中声称,他于1月30日在扎夫鲁位于加影绿野山庄住家作客时,扎夫鲁曾告诉他关于宽赦令附录的存在,扎夫鲁也向他出示手机上的相关宽赦令附录,如今扎夫鲁说其中存在错误,正好说明此中的戏外戏,则是扎希与扎夫鲁之间存在另外的较劲了。

纵然首相声明不要涉及也没有参与宽赦令附录课题,但是政坛对他的政治压力未曾停歇,卫生部前部长凯利就批评安华不应该表现得好像不知晓这件事,以及声称这不是他需要解决的问题,因为已经有5名现任部长都参与了这件事,他们是首相署(联邦直辖区)部长扎丽哈、内政部长拿督斯里赛弗丁、首相署(法律与体制改革)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投资、贸易及工业部长东姑扎夫鲁以及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博士,首相怎能说政府没有参与?

宽赦令附录的子弹还在飞,高庭将在6月5日针对纳吉要求居家服刑的司法检讨申请裁决,到时宽赦令附录是否存在之说将有真相,不存在的话,不过是巫统保纳派的一个挫折,存在的话则是另一场法庭角力,安华还是要等到那个时候见真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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