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涉嫌收贿以提供学士文凭
销售执行员否认2控状

(莎阿南30 日讯)一名销售执行员涉嫌收贿,作为提供某私立大学学士学位文凭的酬劳,今天在地庭面对2项索求及接受贿赂的控状,他否认有罪。

34岁的被告威再也古马在通译员宣读控状后,向法官莫哈末沙比里否认有罪。



第一项控状指被告涉嫌于去年1月25日在万宜一家餐馆,向38岁的莫哈末依占要求1万2500令吉,作为提供多媒体大学工商管理荣誉学士证书的酬劳,而有关证书是在不按照正常程序下,发给名为莫哈末安扎的人士。

根据第二项控状,被告涉嫌去年4月6日在赛城一家餐馆,在相同理由下,接受莫哈末依占的1500令吉贿金。

威再也古马因此被控抵触2009年大马反贪委员会第16(a)(A)条文(索取或收受贿赂),可在相同法令第24条文下判刑,一旦罪成,最高刑罚为监禁20年及罚款不超过贿金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被告非大学职员

被告并非上述大学职员,事发时他是失业人士。



来自反贪会的主控官莫哈末阿斯拉法副检察司建议被告,以2万令吉保外候审,护照交法庭保管。

被告的代表律师巴鲁要求降低保释金,理由是其当事人每月收入仅3000令吉,需要负担妻子、一名7个月大的孩子和年迈父母的生活。

“我的当事人去年4月遭反贪会扣留时,给予充分合作,每月也根据指示到反贪会报到。”

法官批准被告以1万5000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护照交由法庭保管,并择订2月20日重新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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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马:拥数十亿? 反贪会应出示证据

(吉隆坡16日讯)前首相敦马哈迪医生说,若反贪污委员会掌握他拥有数十亿令吉的证据,就应该拿出来。

他表示,警察总长称没有以罪犯对待他,但反贪会发给他儿子的传令,却说他犯罪。

“据反贪会给我儿子米占的传令,提到身分证号码251220-02-5151的马哈迪,犯下反贪会法令第23条文,案件号码是IPJ/RPTNO/0477/2023。

“截至目前,我知道我没有被调查。但是反贪会的传令说我犯罪。”

安华指控拥数十亿

马哈迪今日在部落格发表题为“我是什么罪犯”帖文说,首相拿督斯里安华指控他拥有数十亿令吉,但他都不知道自己有数十亿令吉。

“因此我起诉安华,以便证明我有数十亿令吉。这是一年前的起诉,至今安华也没有出示我有十多亿令吉的证据。

“这意味着我现在还没有被定罪,如果反贪会有证据,那就拿出来。

“关于拿督慕拉德的法定宣誓书,虽然安华被定为无罪,为何慕拉德的法定宣誓书没有被撤回?有没有指示安华的妻子和孩子去解释他们所有的财产?”

马哈迪指出,反贪会主席丹斯里阿占巴基的案件也是一样,即为何对方胞弟没有像他儿子一样,受到周密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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