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

港府呈《国歌法》草案
不尊重国歌可判监3年

“香港众志”成员在政府总部外举布条抗议,强调人民有“不歌颂的自由”。

(香港23日讯)香港政府今日将向立法院提交《国歌法》条例草案。

此草案规定对不尊重中国国歌的人处以最高3 年徒刑,被认为是箝制香港言论自由。



香港民主派政党“香港众志”成员今日在政府总部外举布条抗议,强调人民有“不歌颂的自由”。

根据香港《国歌法》条例草案,任何人公开或故意篡改国歌,或以歪曲或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最高可判处3 年徒刑外,还可罚款港币5 万元(约2.5万令吉)。草案还要求,包括国际学校在内的所有香港学校的学生都必须学习中国国歌。

被指钳制言论自由

香港民主派议员区诺轩指出,香港为国歌法立法,提出的刑罚比中国更为严苛,刑期更长更严重,强调反对国歌法在港立法。

香港众志主席林朗彦批评,《国歌法》箝制言论自由,认为人民有不说话的权利,“有权对国歌不表肃然态度”。



林朗彦斥《国歌法》令人人自危,要向国家表忠,重申《国歌法》不应刑事化,也不应借《国歌法》进行洗脑教育,他们要求政府撤回法案,重新举行公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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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余

来自爱国者的祝福/Darren Never Cry

文|Darren Never Cry

“马来西亚66岁了!”当我听到这个话时,觉得是对是错。对,是因为这片土地在1957年8月31日正式成为一个独立的国家。错,是因为当时独立的并不是马来西亚,而是马来亚。

“马来西亚”是在1963年9月16日成立的,照理来说,马来西亚应该是60岁才对。不过,也没关系,应该很少数人注意到,我这段话,算是提个醒。

看到辉煌条纹出现在大街小巷、交通工具,我非常光荣,至少爱国精神在民间是存在的。坦白说,我是个爱国者,但没有到国庆月和马来西亚月期间挂国旗,只是藏在心中。自我关注大马政治以来,有时候觉得政府的政策会有些莫名其妙,但人非圣贤,有优缺点也是正常的。但是,我相信,他们这么做,是经过深思熟虑和商讨的(虽然有时会被批评没有咨询民意)。

期待辉煌条纹飘扬

我还记得,自己爱国之心的彻底涌现,是在中学时期。当时和朋友补完习等妈妈来接送,隔壁的嘛嘛档正在播放马来西亚对阵新加坡的世界杯亚洲区入选赛(应该是2014年世界杯),当马来亚虎进球时,我和食客们一同大声欢呼。现在回忆起来,我记得那里坐着巫华印3大种族。隔天查看成绩,可惜大马队以2-5输了,知情后有些难过。

自那之后,马来西亚国家运动队去参加比赛,尤其是我最喜欢看的足球和羽毛球,我都会去关注,甚至看现场转播。虽然一些表现不是很满意,但我相信,有一天,辉煌条纹和国歌一定会在盛大的体坛赛事中(尤其是奥运)飘扬和播放的!

最后,在这属于大马人民的8月和9月,祝愿大马和平长久,繁荣昌盛,Malaysia Bole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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