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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冠英:拟修法禁从政者拥媒体

林冠英:政党与媒体应该分开。

(槟城19日讯)财政部长林冠英表示,中央政府有意修改有关媒体的法令,即政治人物不能拥有媒体,以便媒体不报道虚假的新闻,而是正确的新闻。

他说,曾担任上议员的政治人物应该避免(拥有媒体),尤其是政治人物也是不应该涉及拥有报纸及媒体,以确保媒体自由。



他今日在升旗山为已竣工的第3期发展计划,进行开幕仪式时这么说。

“就算现在我们已经执政,但媒体仍被反对党(前朝政府)控制,因此政党与媒体应该‘分家’,政治人物不能涉及媒体。”

林冠英再次强调,他在金马仑国会议席补选中并没有提及特定的工程计划,仅说中央政府可与州政府配合发展,但其言论已被媒体扭曲为“要发展计划就投希盟”。

“我没说到任何特定工程,只说须确保可在金马仑进行工程,因为彭亨州的债务是全马最高的,所以我说中央可给予协助,与州政府一起发展。”

他说,可能现在希盟已经执政,因此有关媒体已作出澄清,但他认为这是不健康的现象,应该要修改有关媒体的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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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政治野心没党职 再益吁国行从PEP名单除名

(八打灵再也15日讯)前首相署部长拿督再益依布拉欣呼吁国家银行将他从“政治公众人物”(PEP)名单中除名。

他说,“政治公众人物”的身份,让他在银行兑换货币及开设户头遇到很多麻烦,甚至连儿子的律师事务所也被要求解释事务所与他的关系,方能被列为银行的指定事务所。

“结果我儿子告诉他们,再益依布拉欣是他的父亲,并反问即便他是‘政治公众人物’,为何会影响到儿子?但事实的确如此。”

再益依布拉欣也是前哥打峇鲁国会议员。他在社媒X上发文呼吁国行行长撤除他作为PEP身分,因为这并不合理,而且也对他和家人带来很多不必要的困扰。

他强调,本身没有政治野心,连政党职位都没有。至于持续撰写部落格,是为自我疗愈,而单凭这点,并不足以让他继续成为“政治公众人物”。

“我与大部分退休人士一样,靠一些积蓄生活,我没必要为一个‘政治公众人物’的身分,让生活添乱。”

国家银行给予“政治公众人物”的定义为正在或曾经受委担任重要公共职能的人士。

再益依布拉欣曾于2004年至2008年中选为哥打峇鲁国会议员,并于2008年3月受委为掌管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同年9月,他因不满当年政府继续采用未经审判便可拘留他人的内安法令,愤而辞职。

去年4月,时任财政部副部长沈志强曾向国会上议院表示,国行将继续与银行机构讨论,以改善与“政治公众人物”有关的内部流程与程序。

当时,他指此政策是为确保银行方可获取并了解客户完整的资料,从而保护国家金融领域免于金融犯罪的风险。这项政策也是依据并符合国际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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