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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局长:速参与自愿申报计划
出租产业没报税属逃税

林定恒(左起)、何美霖、刘国胜、阿德南、罗碧雅、詹达显、吴昭辉和吴来财,与出席“自愿申报特别计划”讲座的商家和民众交流。

(新山16日讯)内陆税收局掌握所有人民、包括新加坡工作者的置业资料,一旦发现有人置产出租赚取收入却没有报税,就会展开调查,施以逃税者罚款惩处。

内陆税收局新山分局局长罗碧雅提醒,在本地置业收租的新加坡工作者,如果不曾向内陆税收局报税,可在“自愿申报特别计划”下,主动与该局官员联系,以避免高额逃税罚款。



“我们欢迎在本地置业收租的新加坡工作者,到内陆税收局与官员了解详情,官员将协助他们鉴定,是否须报税,以及协助相关者参与‘自愿申报特别计划’。”

罗碧雅昨日陪同柔州内陆税收局局长阿德南出席新山中华总商会主办的“自愿申报特别计划”讲座,这么说。不过,她坦言,并非所有置业出租的新加坡工作者须缴税,如果装修费用高于租金,实际上无须缴相关税务。

邻国已征税不会再被征

在“自愿申报特别计划”下,在3月31日前自愿申报者,罚款金额是漏报税金的10%;4月至6月30日前自愿申报者,罚款金额则是漏报税金的15%;而7月后,漏报税金罚金将会是80至300%。

此外,阿德南补充,在新加坡工作的国人若已被邻国征税,基本上在我国就不会被征税。



“但如果是在我国有置业赚钱或有其他收入,就符合缴税资格。”

询及到柔州内陆税收局参与“自愿申报特别计划”的人潮是否踊跃,他说,详细人数暂无法公开。

刘国胜促税收局多办讲座教导人民报税

新山中华总商会会长刘国胜希望内陆税收局,可常举办教导人民如何报税的讲座。

自愿申报特别行动组执行员林定恒指出,“自愿申报特别计划”下,政府将协助人民解决长久拖欠内陆税收局的漏报税务问题,是一项帮助人民的计划,而非惩罚人民。

出席者包括筹委会主席吴昭辉、新山中华总商会义务总秘书吴来财、IP协理会主任詹达显和绿盛世集团南马区区域总经理拿督何美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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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入申报商品中 玻关税局起10万逃税品

(加央21日讯)邻国运输司机企图鱼目混珠,将无申报商品混在申报商品中,将泰国商品如斑马牌餐具带入我国供应本地市场,惟依然遭关税局官员查获,并起获总值逾10万令吉的逃税商品。

玻州关税局主任依斯迈今日召开记者会时说,执法员于2月28日中午12时在巴东勿刹关卡的商务进口通道(UDJR),检查一辆由37岁外籍男子驾驶的邻国货柜车时,查获装有618个斑马牌锅与1万6992个汤匙的黑盒,这批商品价值约5万5846令吉80仙,逃税额达1万4799令吉40仙。

“此外,货柜车也载有其他申报商品,包括汽车零件及塑料饮料容器。”

2外籍男走私被捕

他说,该局援引1967年关税法令第133(1)(e)条文下调查,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5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7年,或两者兼施。较后,外籍男子以1500令吉获保释外出。

依斯迈说,执法员于3月12日下午3时在巴东勿刹关卡的商务通道,检查2名40岁与53岁的外籍男子驾驶的2辆皮卡车时,在其中1辆皮卡车内,发现装有外国香水、胶原、精华液及空气清新剂,价值约5万1360令吉,逃税额达2568令吉。这2辆皮卡车各载有其他申报商品包括衣服。

他说,40岁外籍男子以3000令吉获关税局保释外出,另一人则获释放。

他说,此案在1967年关税局法令第135(1)(e)条文下调查,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少于充公物品价格的10倍或5万令吉,视何者为高;以及不超过充公物品价格20倍或50万令吉,视何者为高;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他说,这批被充公的香水等,其成分也没获得国家药剂监管局(NPRA)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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