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

国会否决不信任动议
英相21日交脱欧B计划

特蕾莎在首相府前发表声明,促工党讨论脱欧。(欧新社)
特蕾莎在首相府前发表声明,促工党讨论脱欧。(欧新社)

(伦敦17日讯)英国国会下议院16日经投票表决,否决了对英国政府的不信任动议。英国首相特蕾莎·梅表示,政府将在21日提交脱欧协议被否决后的替代计划(B计划)。

当天,英国国会下议院在进行辩论后,以325票反对、306票赞成的投票结果否决了由反对党工党领导人科尔宾提出的对政府不信任动议。



科尔宾在当天的辩论中说,英国现政府已沦为无法执政的“僵尸政府”,他呼吁尽早举行大选。

特蕾莎对此回应说,目前举行大选不符合国家利益。她表示,愿与英国各党派领导人就脱欧问题进行商谈。

促工党讨论脱欧

特蕾莎在唐宁街10号首相府前发表声明指出,反对党工党尚未与她讨论脱离欧洲联盟的新方法,她并敦促政治人物搁置自身利益,共同努力打破脱欧僵局。

她还说已与苏格兰民族党、自由民主党和威尔士国民党代表进行讨论。



特蕾莎指出:“现在是将自身利益搁置一旁的时候了。”

英国国会下议院15日投票否决了此前英国政府与欧盟达成的“脱欧”协议。科尔宾随后向国会下议院提出对政府的不信任动议。

去年12月,特雷莎因推动脱欧协议在议会通过不力,遭遇保守党内部对她进行的不信任投票。她在投票中过关,留任保守党领袖及英国首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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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长:任何议员都可提呈 未收到对首相不信任动议

(吉隆坡12日讯)国会下议院议长丹斯里佐哈里阿都强调,国会会议开始前,任何国会议员都可提交任何动议,以便被列入动议清单。

“然而,国会是否接受动议,则取决于议长的决定,有关决定将稍后在国会议会上宣布。”

他指出,尽管国会第三季第一次会议即将在下个月开始,惟国会反对党至今仍未对首相拿督斯里安华提出不信任动议。

佐哈里接受“每日新闻”访问时,针对伊斯兰党宣传主任阿末法德里指反对党早前提出许多动议,都被国会议长拒绝,于是不能保证对首相提出的不信任动议是否会被国会接受、辩论和投票一事,这么说。

他表示,议长是否接受有关动议,是根据国会制定的程序和常规决定。因此,他建议反对党议员多“学习”和“研究”会议常规,以便更了解议长接受和拒绝动议的过程。

“如果动议符合会议常规,我会作出考虑。每个人都需明白,我受议会常规约束,而并非随意作出决定。他们需先阅读、研究和理解议会常规。”

他强调,任何国会议员都可提交任何动议,且提交动议过程非常简单,包括向首相提呈信任动议或不信任动议。

他说,即使类似动议之前曾经提交,任何国会议员依然可不受限制地再次提交有关动议,最重要的是动议是根据既定会议常规提交。

依照国会议会常规第18(1)条文,任何除了部长外的国会议员,都可通过议长批准的动议,要求辩论涉及大众利益及需要紧急处理的特定课题。

该常规第18(2)条文指出,国会议员须在至少24小时内(不包括议会开始前的休息日),就拟辩论事项向议长发出不超过300字的书面通知,以及提交动议原因,向议长书面解释有关事项是具体、紧急和符合公众利益。若议长认为有关动议不具体、不紧急和不涉及公众利益,可拒绝有关动议。
 
第18(5)条文指出,每天议会不得提出超过一项动议。

第18(6)条文说明,若议长已根据第18(2)条文拒绝有关动议,议员不得在同一议会上重复同一动议。

第18(7)条文指议长可在议会上拒绝任何动议,若议长确信提呈人只想借机在议会上发言;或若在议会上已针对动议进行讨论,且政府已针对动议作出解释;或任何动议违反议会常规的任何条文。

第18(8)条文指出,任何在第18(7)条文下被拒绝的动议,不得再提交和不得再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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