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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中取栗拼油气(上) 高风险高回报/冷眼

在这一轮熊市中,在大马股票交易所挂牌的公司中,若以跌势之猛跌幅之大论,非石油和煤气(油气)股莫属。



国际油气市场一向以布兰特轻型原油的价格为参考价,探油公司每发现一个油田,习惯以鸟命名,布兰特(BRENT)即黑雁(BRENT GOOSE)是一种居住于寒带海滨的鸟类。

属于高级石油的布兰特轻型原油占全球石油产量的三分之二。价格一向高于重油。

布兰特原油在2014年之前,站稳在100至120美元之间,长达3、4年,探油公司的丰厚盈利,吸引了大量的投资金,投入石油业,勘探主开发油田,由2014年4月起,生产过剩,加上产油国之间的矛盾,导致油市崩溃,油价由每桶120美元的高峰狂泻,至2016年正月跌破30美元,过后反弹,至2018年10月回升至86美元,生产国都祈望回升至100美元,焉知事与愿违,油价由2018年10月起又暴跌,在短短的2个月内,于2018年尾跌至50美元,进入2019年,略有起色,回升至60美元以上。

油企3招撙节

油气市场崩溃,导致油气开发公司采取撙节措施以求生存:①取消新的石油勘探计划;②停止或缩小现有石油开发规模;③大幅度削减开支,降低成本,以减少亏损。



在大马股票交易所挂牌的32家油气公司,大部分业务来自国家石油公司或国际产油公司,油市崩溃后,油公司缩小业务规模,导致这些上市公司的营业量大减,所购置的船只和设备无用武之地。

根据新的大马财务报告准则,没有用到的资产必须削减价值入账,油气公司的设备既然被搁置,就必须在账目中提供“资产减值”,而且减值数目相当大,这导致这些上市公司在过去3年中蒙受严重的亏蚀。

实际上,若无“资产减值”,大部分的油气公司仍有盈利,只不过是盈利额剧减而已。

债高股价狂跌

油气公司所面对的另一个问题是债台高筑,几乎所有的油气公司都是债高公司,在营业量大减和盈利暴跌的双重打击下,沉重的利息压得他们透不过气来,部分油气公司的现金流量开始出现问题,这些不利的消息泄漏出来,使投资者担心公司会倒闭,于是争相抛售有关公司的股票,使股价跌幅高达90%,惨状令人不忍卒睹。

散户作为局外人,也无从找出真相,结果是股价即使已跌了90%,仍无人问津,因为投资者担心血本无归。

有一些公司选择发附加股以筹款减低债务,附加股售价即使比每股净资产价值低很多,并附送凭单,股东仍不愿认购。

如果股票交易所没有取消股票的面值,使上市公司可以根据市价,订定附加股售价的话,一些公司可能已因无法筹资而陷入财困。(过去附加股售价不得低于票面值)。

就以最近以每股30仙,另外10股送1股凭单的沙布拉能源发附加股,如果不是国民投资机构(PNB)包销部分附加股及所有优先股(每股41仙,5%利息)的话,发附加股之举,恐怕也难成功。

从国民投资机构的角度看,该机构是根据沙布拉附加股说明书,乘机将在沙布拉能源的股权,由12%提高至48%左右(包括优先股及凭单转为普通股)。该机构此举,一方面稳定了沙布拉能源的财务,一方面也为属下的土著单位信托,取得了一家大马跨国油气企业的控制权,可谓一箭双雕。

犹记在1998年的东南亚货币风暴中,该机构亦以此法,控制了股价跌至30仙的合顺(UMW),此次注资沙布拉,只是重施故技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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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家专栏

诈骗猖狂小心为上/万年船

上周政府正式向脸书和抖音社交媒体平台建议,严厉贯彻不准13岁以下儿童注册社交媒体账号的禁令。

万年船真是老糊涂了,这不是已经明文规定了的吗,为什么政府还有建议?

难道他们没有管辖或执法的权利?

听起来这有点像电影禁令,电影院应该帮忙执法,务求年龄不符合18禁的电影的青少年或小孩,不得观赏这些电影。

那么,社交媒体有遵从这些禁令吗?

该严的地方不严,这就是本地执法机构的问题。我要提出的不是13岁禁令,而是充斥许多诈骗案件的社交媒体。

容易掉入陷阱

只要稍微浏览脸书,便可以发现,十则广告之中,有4至5则是关系到投资名人邀请我们参与该名人的投资讲座或投资课程。

这些广告,光明正大的用上这些名人的肖像,还写上他们的背景,宛如他们自己的现身说法。

人民一不小心,或者是受到好奇心的驱动,很容易就掉入陷阱之中。笔者稍一留意,原来鼎鼎大名的资本投资基金经理陈鼎武,或本地著名投资大师冷眼赫然就在其中。

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崇尚资本增长,将收益再投资,不鼓励派息的陈鼎武先生,竟然向观众推荐一个大马12项高股息的股票讲座,这让我忍不住将此广告摄影下来,发往资本投资询问。结果的回答当然是这是诈骗广告。

有人举报才调查?

我们很不明白的是,在马来西亚,何以这种摆明是欺诈,甚至滥用肖像权,已经严重侵犯了个人私隐权,但是不见当局严加执法。

难道真如许多人回应的那样:警方必须在有人举报的情况之下,才开档调查?而又必须有人蒙受损失,才有开档的理由。

难道脸书等提供广告页面的社媒,不应该负上一些法律责任?

这些社媒在接受广告合约时,应该严正对待负责人,不得胡乱使用未得授权的肖像,否则它们将共同面对被起诉的后果。

这几位愿意分享他们的投资心得的投资师傅,被这些诈骗集团偷龙转凤,面对难以计算的名誉损失,而且,也可能因为举报无效,怕人家误会他们参与诈骗,因此退隐,失去教育群众的热忱。

大马交易所应该采取主动,和执法单位,还有受害的投资名人,共同向社交媒体如脸书等宣战,取缔违法广告,将一片污浊云端扫清,让散户免于受骗,得以向正道投资学习。

免责声明

本栏纯属学术上或经验上建议,读者若有兴趣投资,应该自行深入研究或询问股票经纪才决定,盈亏自负。我们鼓励通过正确的投资方式创造财富。作者言论不代表《南洋商报》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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