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

把15岁女儿当“性奴”!
变态妈强逼卖淫逾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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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态妈妈拉塔强逼15岁女儿卖淫,在短短1年半间让女儿进行超过1000次性交易。(网络图)

(惠灵顿21日讯)虎毒不食子,纽西兰却有一名母亲强逼15岁的女儿卖淫,在短短1年半间让女儿进行超过1000次性交易。该名母亲原本一审时被判6年11个月,引发外界哗然,近日二审时法官改判10年3个月有期徒刑。

综合外媒报道,36岁的变态妈妈拉塔(Kasmeer Lata)在女儿年满15岁后,就逼她卖淫,对外宣称女儿已满18岁,是个“超辣的印地安女人”,视女儿如同“性奴”,在短短1年半间即进行超过千次性交易,甚至曾一天多达5次,塔拉自己则从中牟利10万纽西兰币(约20.8万令吉)。



报道表示,今年4月一审时,塔拉被判6年11个月,让检察官不满上诉,近日二审开庭,上诉法院认为,拉塔对未成年女儿实施密集、长期且是最为严重的性剥削,造成女儿在心灵上的重创,更是远超过肉体所受的伤害,因此对塔拉重判10年3个月。

新闻来源: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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诱骗女子卖淫 母子与老鸨被控贩卖人口

(新山7日讯)母子联同印尼籍老鸨涉嫌诱骗两名女子下海卖淫,被控抵触2007年反贩卖人口和反贩运移民法令(ATIPSOM)第12条文(贩卖人口),一旦罪成可被判入狱不超过20年或罚款。

涉案的母子分别是卢远梅(译音)和42岁的田志清(译音),他们今早9时现身新山第二推事庭,而另一名被告努鲁哈斯娜(26岁)则是被警员押上法庭。

努鲁哈斯娜是本案的第一被告,田志清是第二被告,母亲卢远梅是第三被告。

第一项控状指控3人于今年3月14日至19日下午3时,在新山旧马西路的按摩院,诱骗一名25岁的印尼女子卖淫,因此触犯了2007年反贩卖人口和反贩运移民法令(ATIPSOM)第12条文,并与34条文同读。

第二项控状则指3人今年3月17日至20日晚上9时,在新山马西新村一间住宅,出于同样目的诱骗29岁的伊班女子卖淫,触犯上同样的法律条文。

承审推事莎米妮择定案件展至5月8日过堂,检控官柯德斯维丽因此提出每人3万令吉及呈上护照予法庭保管的保释条件。

3名被告的代表律师巴哈鲁丁则求情说,第一被告已离婚,需要负担留在印尼的2名孩子的生活费。

此外,他指第二被告患有心脏病及糖尿病,也需负担2名孩子,第三被告则刚动完心脏手术,并且需要照顾4名孙子,请求推事降低保释金款额。

推事莎米妮最终谕令第一被告缴付3万令吉保释金及提交护照,第二和第三被告则需个别支付2万令吉保释金、交上护照以及由2名担保人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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