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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25分钟接送太累
母4个月不让儿上学

校车示意图。(pixabay)

(伦敦13日综合电)英国一名28岁的单亲妈妈凯莉(Kelly Reynolds)育有4名小孩,其中两个小孩的被分配到不同的学校,导致她每天早上必须先走20分钟,送8岁女儿莉莉(Lily)到学校后,再步行25分钟约1英里(约1.6公里)的距离,送6岁的儿子哈利(Harry)到另一间学校;因为觉得距离实在是“太远了”,所以她整整4个月干脆不让哈利去学校上课,还抱怨这样的选择让儿子失去了交朋友的机会。

根据外媒报道,凯莉的4名孩子当中,有两名为学龄儿童,其余两名则分别为1岁和2个月;先前因为经济问题,举家迁移到萨里郡的赖盖特(Reigate),不过她没想到6岁和8岁的哈利跟莉莉,会被分配到相距1.6公里的两间学校,这意味着,每天早上她必须先走20分钟到莉莉的学校,然后再走25分钟将哈利送达另一间学校。



凯莉声称,这样的距离实在是太远了,同时也不放心让其他两个小朋友自己待着,最后决定干脆不要让哈利去学校,省得麻烦;她说她不得不做出这样的决定,因为学校委员会说没有开车的家庭,没有资格获得免费交通,而且家里离学校的距离在步行范围之内;现在莉莉正在面临交朋友的时候,常常会跟朋友们一起吃晚餐并加入社团,但哈利完全错过这些。

凯莉还说,学校方面要她找一个人陪哈利去上学,并参加学校的课后辅导,以解决这个问题(以及让她获得时间去接莉莉),但她不能接受儿子跟一个陌生人一起,而且也无法承担每个月370英镑(约1952令吉)的额外费用,所以整整4个月的时间没让儿子去学校上课;期间,她曾打电话到社会服务寻求帮助,但却没有得到任何帮助。

萨里郡议会一名发言人指出,他们建议凯莉对学校的交通接送协议提出上诉,并且试图找寻让两名学童进入同一所学校就读的可能性。

新闻来源:ETtoday新闻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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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回教高庭首例 单身母亲幽会判鞭刑

(瓜拉登嘉楼17日)一名单身母亲因幽会罪,成为登嘉楼州首位被回教法高等法庭判处鞭刑的女性。

登州回教法高等法庭高级法官罗斯迪哈伦,在这名37岁女子认罪后,作出裁决。

她被判决鞭刑6下及罚款40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需坐牢8个月取代。

该女子育有1名孩子,她被控于1月31日下午约3时15分,在甘马挽的一间屋子里,与一名并非其丈夫或非男性亲属的40岁男子共处一室。

因此被控违反了2022年(登州)回教刑事法(酌罚)修正法令第31(b)条文。

数年前同罪仅罚款

该名女子曾在2018年因同样罪行被定罪,并被罚款。

根据上述修正法令,第二度或后续犯下幽会罪者,可被判处最高6下鞭刑,罚款最高5000令吉,或坐牢3年。

罗斯迪谕令,若该名女子在即日起的14天内没有提出上诉,则将于5月6日在马江监狱,执行鞭刑。

罗斯迪建议该女子立即结婚,以避免再犯类似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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