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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固体废料方式不佳
勿述县会受促加强管制

(瓜拉登嘉楼3日讯)2017年第二系列国家审计司报告不满勿述县议会管理清洁及固体废料方式,并认为市议会有必要增加管制系统,让工作更顺畅进行。

报告指出,县议会有必要确保清洁及固体废料工作依据程序及指示进行,一旦出现损坏应该马上处理。



报告说,县议会有必要监督负责相关工作的承包商工作方式,若出现马虎或没有依据指示行事,市议会应采取强硬手法应对,包括罚款或中止合约。

报告也对县议会没有采取强硬手法对付5名承包商,深感遗憾。

另外,针对登州技职学院(TESDEC),报告指该学院一连三年出现亏损,其中2016年该学院亏损3万7921令吉,而早在2014年,该学院则赚取127万令吉收入。

报告认为,学院管理层管理不当,没有确保每年新生人数增长,而每年学生人数皆在下降,无法达标。

因此报告建议学院管理层有必要增加学生人数、新科系,同时委任一名有能力及这方面专长的管理人确保行政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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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非法倒废料 2人罚款1不认罪

(新山27日讯)包括一名公司业者在内的3名男子因涉嫌非法倾倒建筑废料,今日被控上新山地庭,其中两名被告俯首认罪后各别被判罚款3万令吉和1万5000令吉,另一人则不认罪。

3名男被告是45岁的陈福来、30岁的谢辉山(公司业者),以及47岁的王伟兴。(人名译音)

控状指出,陈福来于去年6月20日下午约2时30分,在未经许可下,堆放建筑固体废料在笨珍崩山副县的巴力回教堂土地;谢辉山则于去年8月15日下午约1时25分,在同个地点的附近路段,犯下同样的行为。

王伟兴也被控于去年7月4日上午约11时,在笨珍仄然峇株副县的政府保留地犯下同样的行为。

3人皆抵触2007年固体废料及公共卫生法令第71(1)条文,可在同个法令第71(8)条文下被判刑。

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少于1万令吉及不超过10万令吉,或监禁不少于6个月及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陈福来及谢辉山聆听控状后俯首认罪;王伟兴则表示不认罪。

基于是重犯,陈福来遭地庭法官拿督仄旺再迪判处罚款3万令吉,而首次违规的谢辉山则被罚款1万5000令吉。

本案主控官为诺依法扎丽拉副检察司;3名被告皆没有委任代表律师。

仄旺再迪择定,王伟兴的案件于5月6日过堂,以让被告委任代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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