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废死?重案将有增无减/许元龙

在吉隆坡与双溪大年,那些年遭奸杀的受害者吴易甜、郭婉晶和朱玉叶的家属召开新闻发布会,“坚决反对废除死刑。”

他们的有力论据是,即支持废死者拿着人道和人权为招牌认为杀人者免死。那被害者就没有人权吗?被杀者就没有人权吗?



希盟政府与首相署部长刘伟强能给受害者与家属及老百姓答案吗?为何杀人者有人权、而受害者却没有人权呢?这与依时缴还交通罚单者没获折扣、而迟还者、或累积经年累月者却获得大幅度的折扣,一样的不合逻辑与荒唐与无能之举吗?政府为何不听取民意,而迫不急待地要废死呢?

刘伟强振振有词的大声说废死是内阁通过的势在必行,绝不U转。这听了真使人生气。怎么内阁中皆是没有人性、没有逻辑思维、没有同理心、当官后就不重视民意的人吗?

那天看到副首相兼妇女与家庭部长旺阿兹莎医生公开说:那位涉嫌强奸虐死11个月大的被告可能不会死刑。她也认为,死刑并不能减低罪案。

她身为医生、她子孙满堂,怎么能讲出如此没有人性的话。



她有没有想过,一个11个月大的女婴,是如何在悲惨、痛苦无助的遭受色魔的蹂躏至死。这是人神共愤的魔兽,不处死怎能安抚女婴的在天之灵呢?

担忧非杞人忧天

那天有位州行政议员被问及,如果妳的女儿被奸杀。你还会支持废死吗?她说会。她真的是发自内心吗?还是为政府内阁的废死背书呢?这样没有人性的议员,其支持者会暗搥吗?

我们的内阁支持废死,并说有许多寃案?又说死刑并不能减少罪案?

人民有个问题想问政府,为什么关在牢中的国内外千多个贩毒死囚?这些人怎么不去新加坡干炼毒、运毒、贩毒的勾当呢?一水之隔的彼岸,为什庅毒品案件相对的偏低呢?问题的惩结何在?

这答案小老百姓皆很清楚,英明的政府真的不清不楚而没对症下药吗?

我国的道德伦理治安有多败坏?强奸乱伦的案件是天天发生在你左右。多少女性、女孩是生活在遭蹂躏的阴影下,多少人因此而痛苦一辈子、多少少女、女婴因此而死亡?

说到寃案,我国有良好的司法程序,嫌犯可以从高庭至上诉庭到联邦法院,如果最终联邦法庭接受上诉庭的判决而维持他死刑。那误判的几率应很低吧!

以我国治安的败坏;伦理道德的沦陷、经济的低糜,如果政府一意孤行的废死。可以肯定的是重案率将有增无减。

时间将证明老百姓的担忧不是杞人忧天。

废死是百分百的祸国殃民。不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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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联合国人权专家赞大马废强制死刑

(吉隆坡12日讯)联合国人权专家赞扬马来西亚最近在下议院废除强制性死刑的决定,并称这促进了全球普遍废除死刑的趋势。

专家们在文告中表示,死刑不符合人权和尊严的基本原则。他们重申,强制死刑构成任意剥夺生命,是对司法独立和公平审判保障的根本侵犯。

他们认为,只有“最严重的罪行”才能判处死刑,强制死刑违背这一原则。它剥夺法官根据被告的个人情况或特定罪行依案判决的可能性。

他们指出,通过这一决定,马来西亚发出了一个强烈信号,支持在东南亚这个经常对毒品相关罪行等广泛罪行判处死刑的地区废除死刑。

“根据国际法可以判处死刑的唯一一类罪行是涉及故意杀人的极端重罪,而毒品等罪行中大多数都没有达到最严重罪行的门槛。”

他们希望最近废除强制性死刑的决定,将为马来西亚乃至整个地区彻底废除死刑铺路。

人权专家是人权理事会特别程序的一部分,他们独立于任何政府或组织,以个人身分为联合国服务。

联合发表声明的专家:

法外处决、即决处决或任意处决问题特别报告员莫里斯蒂德博尔宾兹

身心健康权特别报告员特拉伦

任意拘留问题工作组主席兼报告员普里亚等多名成员

反恐中注意促进与保护人权和基本自由特别报告员菲奥诺拉

残疾人权利问题特别报告员杰拉德

少数群体问题特别报告员费尔南

吁大马彻底废死

人权观察组织(HRW)也在文告中表示,废除死刑是朝着与国际人权规范接轨,以及全球日益反对死刑的方向迈出的重要一步。

人权观察亚洲区主任皮尔森也促请马来西亚立法者采取进一步措施,彻底废除此惩罚来巩固这一势头,这使大马更接近多数完全废除死刑的国家。

“大马的下一步行动应该是完全停止使用这种惩罚,并为1300名死囚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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