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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名注册公司成大学供应商
讲师夫妇控滥权贿赂

莫哈末祖法达(右二起)及诺丽英面对4项滥职及贿赂控状。

(马六甲15日讯)在大学担任讲师的一对年轻夫妇,涉嫌使用母亲兼岳母名下注册的公司,为大学化验室提供用具、研究服务等,赚取逾5万令吉,今日被控3项滥权和1项贿赂罪。

两名被告是在2015年2月至2016年7月,借用母亲兼岳母所注册的公司,为大学的化验室提供研究服务;为夫者面对3项控状,为妻者则被控1项控状。



被告莫哈末祖法达(36岁)及诺丽英(33岁),为甲州某大学工程系讲师,莫哈末祖法达的3项控状指他于2015年1月27至7月15日之间,身为大学讲师滥用职权,即通过岳母所注册公司,化验室提供购买化验室的用具、研究用途服务等,接受1万9986令吉、1万9975令吉及9102令吉的贿金,抵触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23(1)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24条文处罚。

诺丽英则被控在2015年1月15日至7月23日之间,以母亲的公司接受3498令吉贿金。

在此条文下,被告一旦被判罪名成立,可面对坐牢20年及罚款不少过5倍贿金或罚款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两名被告的代表律师罗海查卡欣说,两人收入只有9000令吉,必须负担两名孩子、双方家人,要求减少保释金。

地庭法官拿督莫哈末纳希尔案订12月18日过堂。男被告在每项控状下获准以1万令吉保外,女被告也以1万令吉保外,两人必须交出国际护照及每个月到反贪会报到。



本案由来自反贪委员会的依弯沙阿都沙末副检察司主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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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MeToo延烧到大马 讲师揭留台遭学长性骚

(吉隆坡27日讯)台湾#MeToo事件延烧到我国,大学讲师脸书发文指当年赴台留学遭学长性骚扰,声称现在回想真的毛骨悚然。

这名讲师周兆鸿凌晨在脸书发文,指2015年秋天赴台留学于社团宿营活动期间遭该名学长性骚扰,并希望站出来让更多人知道,男生也会被性骚或性侵,带来的创伤、恐惧不分性别。

他指当时刚到台湾留学并加入合唱团,参加”迎新郊游”宿营活动期间,该名学长经常主动攀谈,由于自己刚到台湾,多交朋友是好事,并不以为意,而对方言谈中经常询问他是否有空、要不要一起吃饭和“出去玩”,现在回想真的毛骨悚然。

“宿营当天晚上,一切就不一样了。记得新团员在第一天晚上比较早准备入睡,也因为学长姐是干部的缘故,他们都在外面开会讨论社团的事情。男生当天都睡通舖,大家拿起被单床垫就找一个角落安心睡去,期待隔天的活动。

“我准备入睡时,清楚左右是没有人的,因此也不会去防范谁在我隔壁。直到凌晨的时候,我发现身体好像有被抚摸的感觉,而且动作越来越大。当我意识清醒的时候,清楚意识到,有一只手正在来回抚摸我的下体。”

他指当时睡在其旁边的就是该名学长,那是对方的手,他当下愣住了几秒钟,几乎不知道如何反应,接着小喊了一声,对方就把手缩回去装睡。

“我直接带著我的床垫被单,立刻到另一个角落睡。而且,当下情绪惶恐至极,一直在瑟瑟发抖,根本没有办法入睡。”

几天后,他鼓起勇气告诉我信任的声部学长,不料对方告知,有关学长性骚扰/性侵团员已经不是第一次,也有其他团员被他骚扰之后愤而退团。

他指最近也听闻,其下一届也有学弟遭遇这名学长的骚扰。

他说,事发后,学长姐干部为此办了一个听证/协调会议,并尽可能不让我接触该名学长。

他指令人乍舌的是,经转述,该学长给出的理由是“我当下控制不住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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