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涉嫌3年前性侵11岁女童
中年男子不认罪

郑金发被带往地庭面控时,全程以手遮脸避开媒体镜头。
郑金发被带往地庭面控时,全程以手遮脸避开媒体镜头。

(槟城8日讯)涉嫌于3年前性侵11岁女童的中年男子今日被控上法庭,被告不认罪,法官将案件订于12月20日过堂。

被告郑金发(译音,49岁)被控于2015年在新港某住家性侵11岁女童。



被告是在刑事法典第376(1)条文(强奸)下被提控,一旦罪成,将被监禁最高20年及鞭刑。

主控官原本要求法庭不让被告保释,但被告以本身拥有2名孩子,并且还在求学当中,需要依赖他而要求保释。

最后被告获得法官旺阿兹玛允许,以1万令吉及1名担保人保释候审。

被告今早8时30分被带到槟城法庭扣留室,并于上午8时50分左右被警员带到地庭面控。

被告的亲友也到庭听审。



被告全程以手遮脸避开媒体镜头,但在前往地庭路程中表现冷静。

新闻背景:社媒疯传视频

社交媒体最近疯传受害者家属质问被指强奸一名11岁女童的中年视频,而受害者家属过后证实此事是发生在3年前。

网上也流传指家属知悉此事后,向涉案男子开出3条件,即娶该女童、付8000令吉,或报警,但受害者家属驳斥有这三个私下解决的方案,并指他们已马上报案要警方调查。

警方于10月29日逮捕被告,并延长扣留5天。

根据警方初步调查,受害者数次在嫌犯住家及东北县一住家被嫌犯诱奸,由于部分的事发地点是在东北县一带,因此东北县警方也开档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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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门前玩耍遭车子载走 失踪8岁女童寻获

(莎阿南14日讯)日前遭一辆黑色轿车载走失踪的8岁女童,已平安寻获。

瓜拉雪兰莪副警区主任莫哈末安比亚诺丁副警监表示,上述女童是于4月11日被一辆黑色轿车载走,并在事发1小时半后,成功在瓜雪而榄住家附近被寻获。

他今天发文告指出,警方在接获通知后,立即采取行动寻找女童。

“警方已援引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a)条文,开档调查此案。

他提醒民众,在佳节期间外出时,务必多加留意孩子,以防发生任何意外事件。

较早前,一段视频片段在社交媒体上疯传,视频中一名8岁女童在自家门前玩耍时被一辆黑色轿车载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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