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贪污执法员月捞上千元
非法外劳雇主成提款机

我国外劳、非法外劳因遭一小撮执法员勒索,而沦为“流动提款机”。

(吉隆坡4日讯)我国外劳、非法外劳及雇主因遭一小撮执法员勒索,而沦为“流动提款机”,执法员每月可从中捞取上千令吉非法收入。

根据《马来西亚前锋报》报道,消息指被勒索的外劳,为免在各种罪名下遭扣留或采取对付行动,只好乖乖上缴执法员要求的酬金。



“外劳,特别是没准证的非法外劳经常成为这些贪官滥权的对象。”

消息指出,有关问题存在已久,甚至如瘟疫般蔓延,尤其发生在负责维护安全的执法员身上。

消息表示,执法员不仅能寻获外劳藏身之处,还能辨认有准证及没准证的目标外劳。

隐秘地点拦截外劳勒索

询及勒索过程,消息指执法员会选择在隐秘地点,如后巷拦截外劳并勒索,有时是在多名外劳在下班归途中拦截。



“若这些外劳无法缴付执法员所要求的款额,执法员将尝试联络外劳的雇主。”

消息指出,雇主也因聘雇有关外劳而遭勒索,在别无选择下,雇主只好奉上执法员要求的酬金,否则外劳及雇主将一并遭扣留或举报。

“由于考虑到有关罪名会影响公司运作,雇主被迫妥协及交钱;若一次过拦截多名外劳,每人需缴付1000令吉,要上缴的数额将非常可观,甚至比一般执法员的月薪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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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涉嫌向律师楼索贿 2银行职员延扣4天

(马六甲18日讯)两名银行职员因涉嫌向多家律师楼索讨及接受共31万6064令吉贿金,遭反贪会逮捕。

两人年龄分别为35岁和43岁,他们昨午受召到甲州反贪会办公室录供后被捕,并于今早由反贪会官员押往法庭申请延长扣留4天,协助调查。

35岁男子是甲州某银行的前职员,43岁男子则在八打灵的银行总部任职;他们疑接受贿赂以便提供银行的房地产借贷案件资料给数家律师楼。

甲州反贪会主席阿迪苏比安证实两名男子被捕,该局目前援引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1616 (a)(A) 条文(接受贿赂罪)调查。

根据法令,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罚款贿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及被判坐牢不超过20年。

推事庭推事娜比拉允许被嫌犯即日被扣至本月21日以协助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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