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

女儿被杀凶手或逃死刑
母怒斥政府废死

陈秀婈不满政府废除死刑。

(文冬2日讯)爱女被谋杀,已被判死刑的杀人魔若在政府废除死刑后逃出生天,作为母亲的,心里的感受是如何?

文冬吉打里新村一名被谋杀少女的母亲陈秀婈(55岁)今天勇敢站出来向媒体表达对政府要废除强制性死刑感到痛苦和不满。



“我的女儿郭婉晶(17岁),是于2009年3月9日晚上在家里被谋杀,而杀死她的凶手过后也被警方证实曾在文冬杀死另外4人,分别是1名森林局官员、金马苏新村1名国能退休员工黄以泉(63岁)以及甘榜葛孟地一对马来夫妇。

郭婉晶怨情未了。

“这名被社会大众称为文冬杀人魔的凶徒共被判监禁105年和死刑,而联邦法院也驳回了他的最后上诉。”

陈秀婈指出,杀人犯满手鲜血,他被判死刑是罪有应得,相信所有受害者的家人都希望凶徒早日问吊,但如今政府坚持要废除死刑,对死者和他们的家人非常不公平。

“郭婉晶生长在单亲家庭,我是多么辛苦把她扶养长大,却被凶徒杀死,如今凶徒逃过死劫,任何人都会愤怒和抱怨。”



反应

 

要闻

杀情人6岁儿三司改判 男子监35年逃死刑

(吉隆坡24日讯)在2018年杀害情人6岁的儿子的一名男子,周三获得上诉庭改判35年监禁及鞭笞12下,逃过死刑。 

以拿督哈达里亚为首的三司一致做出上述决定,另两名法官是拿督阿兹曼及拿督阿兹米。

阿兹米表示,加央高庭之前对被告诺莱祖万的定罪并没有错误,没有任何依据可以上诉,因此维持以刑事法典第302条文对被告定罪。

“我们(法官)一致驳回上诉人(诺莱祖万)针对定罪提出的上诉。至于处罚,随着2023年废除强制死刑法令(846法令)于2023年7月4日生效后,可考虑减轻和对这些罪行减刑的自由裁量权。”

“自由裁量权是对所犯罪行进行适当处罚,要么判处死刑,要么判处30至40年监禁并至少鞭笞12下。

“经过考虑,我们一致认为,所强调的减刑并不能证明死刑的合理性。因此,上诉人不服判决的上诉是成立的。”

“高庭判处的绞刑已被撤销,改判35年监禁及鞭笞12下,刑期从被逮捕的2018年4月19日算起。”

他昨日通过电子司法管理系统上传判决理由时这么说。

根据指控,被告于2018年4月18日下午3时45分至晚上12时10分期间,在加央甘榜仄查威一间屋内杀害慕哈末拉言。

阿兹米表示,被告未能解释受害人身上的多处致命伤痕。因此,上诉庭得出结论是,涉案男子就是犯罪者。

他说,控方第6名证人莫哈末苏海尼医生也确认,死者死因是腹部及内脏受伤和出血。这类伤害可以归类为非意外伤害,受害者的伤害可能是由个人造成的。

反应
 
 

相关新闻

南洋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