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2年建20万可负担屋

第11大马计划中期检讨报告

政府将通过更好的规划与加强机制的推行,以便第11大马计划仅剩的2年期间内,兴建20万单位可负担房屋。



“这20万单位可负担房屋将通过联邦、州政府机构及私人发展商的计划去推选,而政府将会成立国家可负担房屋理事会,监督全国可负担房屋计划和实施。”

报告说,州政府将与地方政府与机构配合,以加速兴建可负担房屋,包括人民房屋计划,让低收入群体受惠。

“政府将会对可负担房屋的补贴进行检讨,确保计划的可持续性,同时,也会优化政府资源和减少依赖政府的分配。”

鼓励放宽贷款条件

报告说,政府将鼓励金融机构放宽贷款条件予房屋首购族,包括可以通过“先租后买”计划,协助人民拥有房屋。



报告说,政府将鼓励发展商采用工业化建筑系统(IBS)和标准设计,以减少兴建房屋的成本。

“政府会继续提供奖掖予兴建可负担房屋的发展商,以协助更多中低收入群体可以购买到可负担房屋,实现居者有其屋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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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建50万可负担屋目标 房政部:逾半完成或在建

(吉隆坡25日讯)截至去年9月30日,国内共有27万4258间可负担房屋(RMM)已建竣,或处于建设阶段。

房屋及地方政府部副部长拿督艾曼阿蒂拉表示,根据第12大马计划下建设50万间可负担房屋的目标,目前已建竣或处于建设阶段的房屋数量占54.8%。

她指出,为了确保实现建设50万间可负担房屋的目标,政府已推出各种住房计划,包括人民房屋计划(PPR)、人民亲善房屋(RMR)计划、国家房屋公司(SPNB)计划和一马人民房屋计划(PR1MA)。

艾曼阿蒂拉今日在国会下议院问答环节上,针对伊党古邦阁亮国会议员拿督斯里端依布拉欣询问增建可负担房屋的成果,尤其是在郊区地带的情况时,如是作答。

艾曼阿蒂拉表示,房政部一直在寻找更多的合作机会,以便与州政府或私人屋业发展商合作建设新得可负担房屋项目。

她说,除了房政部,联邦政府和州政府也参与建设可负担房屋,包括乡区及直辖区发展部和属下的登嘉楼中区发展局(KETENGAH)、东南镇发展机构(KEJORA),以及联邦土地统一及复兴局(Felcra)。

她指出,在州际层面,各州政府也通过各自的可负担房屋计划为人民提供住房,并各别以相关州属的目标群体和住房需求来制定最合适的房屋建设计划。

“政府也通过向参与建房的私人屋业发展商开提供激励措施,来推动国内的可负担房屋建设与发展。”

她承诺,房政部将继续积极通过实施各种举措,以确保每个国人都能获得优质且可负担得起的居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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