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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宇航:罚250元不如买一个
住宅店屋须自备垃圾桶

王宇航(左)一行人提醒业者必须自备垃圾桶。

(槟城27日讯)中罚单不如乖乖买垃圾桶!

槟岛市政厅公共卫生及执照委员会的交替主席王宇航说,置地住宅和店屋以及多层住宅都有责任自备青色垃圾桶,而不是把垃圾随意丢在路旁等待市政厅人员前来收拾。



王宇航说,在1980年卫生及公共安全条例下,所有的单位主人都必须自备青色垃圾桶,否则将被罚款250令吉。另外,在2016年垃圾源头分类条例下,单位主人必须把可再循环及不能再被循环垃圾分类。

他指出,置地住宅须准备120升的青色垃圾桶;置地店屋须准备240升的青色垃圾桶;多层住宅则须准备660升或1100升的垃圾桶。

“120升及240升的青色垃圾桶售价不高约200令吉,至于660升及1100升的垃圾桶售价700令吉左右。换言之,若中一次罚单就等同于购买一个小型垃圾桶了,那么何不乖乖遵守条例?”

他也透露,业者们或单位拥有者可到沓田仔一带购买这些青色垃圾桶。

他今日与市政厅执法人员一同到吉冷街(Lebuh Klang)一带分发最后警告信给当地的业者时,如是指出。



他说,槟岛有好几个无垃圾桶且乱丢垃圾的热区,包括吉冷街、爱情巷及观音亭后巷,而这三个地方共有122间店屋,但却只有22间备有垃圾桶。

吉冷街是业者随意乱丢垃圾在路旁的热区之一。

发最后警告

他指出,槟岛市政厅会给予槟岛所有的住宅及店屋业者最后的警告,较后就会采取行动执法。

“市政厅相关人员每天都会两次前来收集垃圾,但我们的责任是从青色垃圾桶收集垃圾,而不是帮忙收拾路边随意乱丢的垃圾,更何况把垃圾丢在路旁是违例的。”

反应

 

森美兰

垃圾桶移至店前 商家投诉影响市容卫生

(芙蓉29日讯)亚沙再也第一期商区实行垃圾桶移至门前的措施,引起居民的不满,投诉该举措不仅影响美观,还造成卫生问题。

万茂州议员叶耀荣今早召开记者会指出,有关措施是由芙蓉市政厅于5个月前开始实施,原因是该局接获许多投诉,指大型罗里及垃圾车经常驶过后巷,破坏了后巷的路面。

“该商区是亚沙再也的旺区之一,共有26间店铺,每天早上会有早市,午间也有饮食店的营业,还有3间投注站、诊所及律师楼等等。”

他表示,将垃圾桶置于店面前,不但不适合,也不卫生,甚至也有垃圾桶占用了部分的停车位,减少了民众前来该区的意愿。

他也说,上周已致函予大马固体废料及公共卫生管理机构 (SWCorp)及芙蓉市政厅环境整洁及卫生部门,安排派官员前来巡视观察,以探讨是否将垃圾桶重新置放回后巷。

另一方面,叶耀荣指出,该商业区第15路店屋前也有一个深约4尺的废置大沟渠。

由于该沟渠已失去排水功能,占用路面约300尺长的沟渠对路人来说有失足的危险。

他表示,将动用其服务中心的2万令吉B56小型工程拨款,用以铺平该沟渠,并对该区进行美化。

与会者尚有叶耀荣助理林坚义及植春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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