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敦马:学会接受彼此差异
“宽容是幸福婚姻秘诀”

年过九十的马哈迪夫妇鹣鲽情深62载,令人称羡。(档案照)

(布城16日讯)首相敦马哈迪医生与其夫人敦茜蒂哈丝玛医生同舟共济62年至今仍非常恩爱,其幸福婚姻的秘诀到底是什么?

马哈迪回答,宽容、顾虑孩子感受和未来,是他们美满关系的重要因素和关键。



他日前在首要领导基金会接受第三代媒体协会及马新社新闻台访问时说,没人能改变他们的伴侣,因此需将宽容作为建立健康和平衡关系的方式。

脸上带着一丝泛红及笑容的马哈迪重申,他年轻时与茜蒂哈丝玛在一起的日子,是他成功的支柱。

“首先当然在我们年轻时,我们会有分歧,关系紧张等,但随着年龄增长,会发现你无法改变你的伴侣,她无法改变我,我们学会接受这个人就是这样子。”

马哈迪说,由于他将大部分时间用在政治,茜蒂哈丝玛也在大部分时刻陪伴他,即使没参政:“若因我有一些工作而不得不离开她,她会容忍。另一方面,我也会容忍她……我认为须有宽容。”

也得顾虑孩子感受



顾虑孩子感受对马哈迪而言也很重要,若父母分开和重婚,这对家庭而言会是一场“灾难”。

马哈迪伉俪于1947年在新加坡爱德华七世国王医学院(现为新加坡国立大学一部分)相遇,在1956年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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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与非回教男登记结婚 女子申请司法审核被驳

(吉隆坡20日讯)一名32岁女子基于已故母亲已放弃回教身分为由,向槟城高等法庭申请强制国民登记局根据民事法登记她与非回教徒男子的婚姻,惟其申请遭槟城高庭驳回,并认为她依然被视为“法律上的回教徒”。

这名女子向槟城高庭申请勒令强制国民登记局登记她与一名非回教徒男子的婚姻,并将国民登记局、槟城国民登记局、内政部和政府列为被告。

不过,槟城高庭法官阿南拒绝其司法审查申请,并强调根据法庭现有证据,认为槟州国民登记局于去年8月10日做出拒绝登记婚姻的决定并非不合理。
阿南上周做出口头决定后,昨日在司法机构网站上,发布长达16页的判决书时,如是指出。

阿南说,他同意女子向法庭提出已故母亲已放弃回教申请,惟高庭并非决定女子及其于2017年逝世母亲宗教地位的错误场所,这不在高庭管辖权范围,而属回教法庭的管辖范围。

他说,被告的行为不能说是非法或非理性,他们的决定也不能说是程序不当。根据法律,国民登记局是根据1976年法律改革(婚姻及离婚)法令,不登记婚姻,有关法令只允许国民登记局为非回教徒登记婚姻。

他说,尽管女子声称从未信奉回教,且一生仅信仰兴都教,惟女子在法律上可被视为回教徒,而国民登记局也表示女子根据法律是回教徒,因为其母亲是回教徒。
阿南指出,女子只是试图撤销国民登记局于8月10日所做出的决定,但没有要求发表声明。

因此,阿南认为女子最恰当的追索权是通过发出传票或令状,采取寻求其宗教地位声明的行动。

事实证明女子外祖父母是回教徒,惟原告声称,其已故母亲在1991年出生时并非回教徒,母亲于1990年签署契约中,声称已放弃宗教信仰,并采用兴都教名字。
他说,女子已故母亲执行的改名契约(deed poll)状况和效力,并非在其诉讼程序中获得确定。国民登记局表示无改名契约的记录。女子的出生证明书,其母亲还用回教徒名字。

国民登记局在回复的宣誓书中指出,女子的父亲已证实其妻子的葬礼,是按照回教徒仪式进行。然而,原告在其宣誓书中,声称其父亲撒谎。因此,阿南指出,这些事实表明,女子已故母亲的宗教地位存在争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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