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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自称代表王子
纳吉信函非沙地王子签署

纳吉

(吉隆坡17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日前展示,证实他所接受的26亿令吉存款,是由沙地阿拉伯王子捐款的信函,并非由信中所署名王子签署的。

财经周报《The Edge Weekly》报道指出,此信函和另外两封,实际上是由一名自称是阿都阿兹斯王子的代表,称为莫哈末阿都拉阿科曼的男子所准备和签署的。



“莫哈末阿都拉告诉调查人员,他是代表王子准备和签署信函的人。”

报道补充,他无法针对转移至纳吉户头的数亿令吉提供更多资讯,因为它涉及“沙地王室的利益”。

“这表示莫哈末阿都拉告诉大马调查人员,他们必须接受他的供词,即钱是来自沙地王室。”

在上周,纳吉在其面子书上载了志期2011年2月1日,由“沙勿阿都阿兹斯沙勿”王子签署的信函。

消息说,在会见莫哈末阿都拉后,调查人员总结了“无法确定这笔来自Blackstone(亚洲地产伙伴)和 Tanore(金融公司)的钱是沙地阿拉伯的贡献,因为还是不清晰,缺乏支持的文件”。



缺乏支持文件

莫哈末阿都拉也声称,Blackstone和Tanore的受益人陈金龙(Eric Tan Kim Loong;译音)是“被信赖的伙伴”。

陈金龙被描述为商人刘特佐的伙伴。据说,刘特佐也曾使用陈金龙的名字。刘特佐被指是一个马来西亚发展公司(1MDB)丑闻的操控人。

美国司法部在民事充公控诉中,表示Blackstone和Tanore的资金源自1MDB。

报道指出,共有3封信函署名“沙勿阿都阿兹斯沙勿”。每封信说明对纳吉户头的存款。

警方在上周五宣布,至少有9亿7200万美元(29亿7300万令吉),在纳吉还是首相时,汇入他的银行户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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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SRC前董事:自批36亿 “纳吉投资失利却怪别人”

(吉隆坡8日讯)SRC国际公司前董事拿督仄阿都拉供称,当时身为该公司唯一股东的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在SRC涉及36亿令吉投资的事项上作出决定,而投资失利后,纳吉则责怪他和其他董事。

他相信,若纳吉按照董事会的建议行事,SRC就不会在此投资上蒙受损失。SRC向纳吉和SRC前总执行长聂法依沙提出的民事诉讼今日续审。

76岁的仄阿都拉是此诉讼案的第三方。

他今日出庭供证,他是在SRC时任董事丹斯里依斯密向纳吉的推荐下,受委为SRC董事。

“董事会当年批准了一项涉及36亿令吉,从SRC转移至SRC位于英属维尔京群岛子公 司(SRC BVI)的股东决议,这笔资金被指是用于投资多个石油和天然气项目。”

仄阿都拉否认在担任SRC董事期间,在批准投资上,违反了身为董事的职责,而致SRC在向SRC BVI投资36亿令吉的事件上,蒙受损失。

要求清算投资未果

“当美元走强时,我曾要求1年内清算投资,但由于清算工作未能落实,我辞去了SRC的董事职务。”

仄阿都拉供称,在SRC 管理架构中,作为时任首相和时任财政部长的纳吉,被任命为SRC名誉顾问,被赋予广泛权力。

仄阿都拉在接受纳吉的代表律师法汉的交叉盘问时,同意后者所指,即聂法依沙自称为纳吉代表,在每一次的董事会议上,聂法依沙指已经和纳吉会面以及向纳吉汇报相关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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