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霹苏丹:宪法保护全民
回教重包容拒不公

纳兹灵莎殿下:回教徒需了解公正及包容的意义。

(怡保11日讯)霹雳州苏丹纳兹灵莎殿下表示,我国独立时,国家宪法是根据各族人民的结构所立定,所有不同文化、语言或宗教的人民,都可获得公平对待、保护及权益保障。

“回教不允许纯粹因宗教、种族、肤色及血统的不同,而出现不公平对待。”



殿下今早在怡保会展中心出席霹州回历元旦欢庆活动时致词表示,人民可和平共存,是一个国家享有和平与和谐生活的定律,历史也显示回教统治时期,并没阻止非回教徒与回教徒一起居住。

殿下说,联邦宪法3(1)条文阐明回教为官方宗教,但也保障其他宗教信仰的奉行。

“上苍创造各种族及宗教的人类,也要人类和睦共处。回教注重包容及与其他宗教信徒和谐相处,回教也要其信徒拥有开明思想,避免引发争执。”

殿下指出,回教徒需了解公正及包容的意义,包容并非指回教徒要承认其他宗教的教义,回教不会对多神思想妥协。

“回教的包容意指日常生活中,在与其他宗教信徒沟通时要秉持良好品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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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权修正案不进反退 律师团批杨巧双误导

(吉隆坡9日讯)捍卫自由律师团(LFL)促请联邦政府立即撤回最近提出的宪法修正案,指该修正案将大马母亲在海外出生的现有孩子排除在外,是“倒退”的做法。

该组织总监再益马立在指责青年及体育部长杨巧双淡化围绕该法案的争议后,又重新提到以上问题。

该宪法修正案旨在让大马母亲在海外出生的孩子自动获得公民身分——这是以前为大马父亲保留的宪法权利。

“我们参考杨巧双在今日刊登的访问中所发表的声明,当中,她为具争议性的公民权法案辩护,并指她很‘高兴’政府‘成功地提呈该法案’,并且它将让拥有在海外出生孩子的大马母亲,有权赋予孩子公民权。

“杨巧双对引起争议的公民权法案的评论,具有严重误导性、不诚实及完全无视民间团体、人权律师、律师公会、大马人权委员会、知名人士甚至一些希盟国会议员对该法案的严重关切。”

再益马立表示,上次国会下议院会议在国会议员就该法案进行辩论之前,就已经休会,他指此举并未取得任何成果,因为辩论已展延至定于六月举行的下一次会议。

他也指出,联邦政府已纳入新条款,排除现有大马母亲在海外出生的孩子情况,因为所提出的法案,不具有追溯力。

“首先,尽管团结政府领袖做出所有承诺,将解决大马母亲困境,但公民权法案未能在最近的会议中,在国会辩论并获得通过。

“其次,与杨巧双所说的相反,大马母亲在海外出生的成千上万无国籍儿童,将不会从这项法案中获得任何好处。

“令人非常失望的是,杨巧双和她的同僚坚持为公民权法案描绘出与现实无关的虚假与正面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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