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获1受害人原谅
廖顺喜2控状撤消

廖顺喜(左)与代表律师拉吉峇星讨论案情。

(吉隆坡7日讯)安邦推事庭今天以被告获得其中一名受害人原谅为由,撤销拿督斯里廖顺喜蓄意伤人罪及使用武力阻止一名公务员执行任务的控状。

至于廖顺喜面对的其他控状则继续审讯。



推事费道勿斯接受主控官丽哈娜副检察司提出的要求,撤销廖顺喜2项控状。

他说,其中一名受害者张文凯昨日供证时声称已原谅廖顺喜,法庭决定撤销控状;至于另两名没有撤销控状的受害人,有关案件将续审。

另2受害者没撤控

较早前,丽哈娜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4条文指出,有鉴于总检察署撤销对财政部长林冠英涉嫌滥权低价买屋一案,既然受害者张文凯决定原谅被告,因此控方决定撤销对廖顺喜的控状,不过另外两名受害者还要继续提控他,该案件仍需继续进行。

廖顺喜被控于去年10月27日到安邦甘榜峇鲁九皇爷南天宫时,因其丰田休旅车胡乱停泊,阻碍交通,多次被值勤志愿警卫局团员劝请移车不遂后,动手打伤3名团员。



廖顺喜被控2项伤人罪、一项严重伤人罪和一项使用刑事武力阻止志愿警卫局成员执行任务罪,加上他于去年10月30日在安邦警区自首的尿检呈阳性,再被控一项吸毒罪;总共面对5项控状,惟他否认有罪。

交法庭判决是否有罪

“相信司法公正”

廖顺喜说,既然其案件已经进入审讯阶段,他交由法庭判决本身是否有罪,并相信我国的司法是公平及公正的。

其代表律师拉吉峇星说,受害者张文凯早于8月在代表律师陪同下,到警局录取口供,并提出撤销控状的要求。

“投诉人张文凯于9月5日,才把授权信函透过代表律师梁英达(译音)呈交给法庭,要求撤销对廖顺喜的控告,同时表明不愿意继续提控廖顺喜。”

他指出,他会在11月9日当天传召另一名闭路电视专家的证人,播放案发时的闭路电视片段,因为手机中的闭路电视画面只是部分内容,法庭需要完整的闭路电视画面,还原当天的案发过程。

志愿警卫局:没指示张文凯撤控

大马志愿警卫局执法组主任拉吉说,该局不曾指示张文凯撤销控状,这完全是张文凯的个人决定。

他在休庭后向媒体说,希望另外两名受害者可以继续案件,因为这牵涉到志愿警卫队的诚信和尊严,以及各造对志愿警卫的支持。

志愿警卫代表律师余家福表示,他们是于本周三才得知张文凯要撤销控状,让众人感到非常惊讶。

志愿警卫梁钧杰强调,他会继续提控廖顺喜,不会撤销控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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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逃税洗黑钱案 廖顺喜胞弟无罪释放

(莎阿南24日讯)商人廖顺喜的胞弟廖伟劲因缴清8项报税不实和涉及非法交易控状总额的417万4000令吉罚款后,获地庭裁决无罪释放。

法官诺拉芝在副检察官沙菲纳兹告知法庭最近已与被告廖伟劲达成协议,被告已于今年7月3日缴纳414万7000令吉的未缴税款、特别罚款和罚款。

沙菲纳兹要求撤销对廖伟劲的指控,并要求法庭释放但不等于无罪(DNAA)。

然而,廖伟劲的代表律师拿督拉巴星向法庭要求判当事人无罪,因为当事人已经支付了该笔款项,辩方因此申请释放他并归还保释金,同时解除他所有的保释条件;法官诺拉芝批准辩方的申请。

廖伟劲被控于2021年9月29日被控三项错误提交纳税申报表的罪名,其中遗漏了2017年的74万3950令吉、2018年的95万8250令吉和2019年的95万3300令吉的应税年收入。

他被控于2018年3月5日、2020年2月12日和5月30日犯下上述罪行。

这3项罪行抵触1967年所得税法令第113(1)(a)条文,一旦罪成可被罚款1000令吉至1万令吉,以及少报税收两倍以上的特别罚款。

他也还被控于2017年5月16日,未申报2016年的44万4474令吉的收入,抵触所得税法令第112(1)条文,罪成可被罚款200令吉至2万令吉罚款,以及不超过6个月的监禁,或两者兼施。

除了上述指控外,廖伟劲也抵触4项《2001年洗黑钱及反恐怖主义融资法令》(613法令)第4(1)(a)条文,4项直接参与涉及非法活动收益交易的指控,涉及金额达77万9894令吉95仙。

廖伟劲是2021年4月9日,八打灵再也法庭处理一宗涉嫌犯罪组织“尼基党”的14名成员之一,而去年7月7日,上诉庭宣布释放1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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