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拉昔:包括接管政党注册
选改委会鉴定15改革

阿都拉昔主持会议后与在场记者交流。

(布城29日讯)选举改革委员会主席丹斯里阿都拉昔说,该委员会将讨论15项选举改革事项,包括由选举委员会接管社团注册局负责的政党监督及注册事务,赋予选委会更大权力执行选举事务的建议。

他说,该委员会将探讨是否重组选委会或设立其他组织,成立一个可信任的选举管理机构。



“我们会提议成立一个适合的机构负责选举,名称可以是选委会或其他,由政府去决定,不过我相信还是会使用选举委员会这个名字。”

阿都拉昔今日主持选举改革委员会首次会议后,在记者会上这么说。

阿都拉昔说,选举改革委员会也将研究国会及州议会解散后成立看守政府的程序。

他说,目前没有法律或条规阐明看守政府的权限,它不是之前民选政府,应该只是负责管理日常行政。

投票年龄改18岁须修宪



阿都拉昔指非政府组织如竞选盟2.0也提出数项建议,包括自动登记选民及把投票年龄从目前的21岁降低至18岁,以及把目前的“简单多数制”改为“比例代表制度”。

他说,投票年龄改为18岁,须先修改宪法。

“其他建议包括管制选举财务及开销,包括政府、私人界及政治献金,以及选举过程及竞选相关法律,从国会和州议会解散、制定选举日期、候选人提名、投票、计票、统计票数至成绩宣布。

“我们也会研究有关媒体言论至法律、政党及候选人行为守则和大选观察员相关法律。政府设立选举改革委员会,旨在全面研究国内选举法律及制度,并在2年内向政府提出建议。

“不过在研究过程中会公布中期报告,让非政府组织和公民社会给予反馈,以便改善。”

赋予选委会更大权力

阿都拉昔说,改革选举体制的目的是赋予选委会更大权力,不受政治或政党干预,以便选委会在第15届全国大选能够完全自由、公平和透明地执行选举工作。 

他表示不希望选委会在来届大选再次成为众矢之的,他说,委员会的目的是改善我国选举体制,能达到国际民主体制水平,如一些民主体制发达的国家,包括澳洲、纽西兰和欧洲国家,它们都有悠久的民主历史。

针对非政府组织建议上议员必须由民选产生和恢复地方议会选举时,他说,需要时会研究。

选举改革委员会15项改革议程 

1.探讨由目前的“简单多数制(First Past the Post,FPTP)”,改为“比例代表制(Proportional)” 

2.成立选举管理单位 

3.选区划分的适当结构和法律框架

4.选民登记和选民册 

5.政党注册

6.竞选活动 

7.选举资金 

a)选举资金和开销

b)公共和公众政治献金

8.言论自由和媒体参与 

9.选举程序

a)解散国会和投票日

b)候选人提名 

c)投票

d)计算和处理成绩 

e)公布选举成绩 

10.政党和候选人在竞选期的行为守则

11.选举观察员 

a)国内

b)国际 

12.执法——选委会的权力、政党和候选人的遵守情况

13.看守政府特别条规 

14.政党注册和政治活动 

15.与其他单位、公众和私人界配合

a)保安 

b)执法

c)守规

d)紧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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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1月附加选民册颁布宪报 即起开放查阅

(布城21日讯)2024年1月份附加选民册已颁布宪报,并在即日起至3月21日,开放供选民查阅。

此选民册涵盖6692名更换选区的选民,以及1137名更换投票身分或组别的选民。

选举委员会秘书拿督依克马鲁丁今日发文告,作上述宣布。

他说,该选民册涵盖3万6978名18岁以上,在1月1日至31日自动登记的新选民。

“若选民名字没有被列入附加选民册,或反对被更换选区,可通过相关管道填写C表格和D表格,提交给各州选委会办事处。”

选民可以通过选委会官网https://www.spr.gov.myhttps://mysprsemak.spr.gov.my、各州选委会办事处官网http://ppn.spr.gov.my、线上应用程式https://myspr.spr.gov.my、MySPR Semak手机应用程式、或选委会热线03-88927218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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