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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家股市专业编舞者/麦传球

从股市赚钱是每个参与者的首要目标,而次要目标有可能是要证明自己比市场上的其他交易员更厉害。

股市是世界上,为数不多视学术成就不很重要的地方之一。如果你有成功的交易策略,无论你是否具有高中学历或能否说流利英语,你都可以在股市赚大钱甚至成为大师。



这也是为什么很多人,都乐此不疲跳进这个波涛汹涌的股海。

股市引人入胜的地方是,股价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大幅上涨。

还有什么合法的交易,可以让你在受监管的环境中,在几周甚至几天内将你的财富倍增?

不是外汇、传销、加密货币、期权和其他在线投资或交易活动。这些活动,很多是不受有关当局的监管,因此,风险和被骗的机会都非常高。

大多数人使用技术或基本分析来预测股价的变动。以经济学术语来讲,供给和需求会改变股价。



股价操纵者

然而,预测股价就像仅仅根据上述两个供需的因素一样简单吗?

实际上并非如此。除了需求和供应之外,股票价格不时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推动”因素,那就是市场或股价推动者,俗称股市庄家。

股市有庄家!看到这句话,你会感到惊讶吗?

不仅是股市,除了庄家的起源地——赌场外,一般而言,所有可赚大钱的地方或行业,都会有庄家的踪迹。例如,房地产、大宗商品、外汇、债券、世界杯足球赛等。

对于庄家,坊间和股市有很多的神话、误解和猜测。那些不了解庄家定义的人,往往会认为庄家是个神奇人物。而且股市新手可能不知道有庄家的存在,因为应用在课堂上的股市投资书籍,是很少会专门报道或讨论庄家的。

甚至股票投资讲师也不讨论这个话题,因为他们可能不太了解,或者不想谈论它。当然前者占很大比例。

对于那些知道有庄家的人,有许多却可能对庄家有错误的概念或看法。

许多散户认为,庄家是故意操纵股票价格,以获得快速收益的白领犯罪分子或机构。

也有人认为,许多小资本的股票或低价值的“仙股”,都受到庄家的操纵。相反的,他们可能会认为蓝筹股,市值较大的股票或良好基本面的股票,是不受庄家的操纵。

其实,上述对于庄家的信息或知识并不完全正确。

买股赚钱要学会与庄共舞

正确地说,股市庄家是指拥有影响个股价格走势、交易活动和交易量能力的个人、群体、基金或机构。

所以,任何可以影响股价的行为,都可被视为坐庄。

基本上,股价是被动的,即价格变动是由于市场的供需所致。然而,有些是别有目的,主动影响股价、交易量和价格趋势的操作,就是坐庄的行为了。

庄家不应该被归类为好或坏,更适合从法律的角度来看,他们的操作是合法或非法的。

对笔者而言,他是股市里的专业编舞者。如果我们能与庄共舞,我们就能跟随他们的步伐来赚钱。如果我们错过了他的脚步或旋律,我们可能会错过美丽的节奏,甚至被踩到而感受到痛苦。

当音乐停止和帷幕关闭时,我们需确保我们也留下利润。当我们与庄共舞时,如果沉醉在美妙的旋律(潜在的更高股价走势)中而欲罢不能,我们可能会被困在所谓的“股市套房”里。

庄家编的舞(股价走势)应该说是引人入胜,雅俗共赏的。对于有经验的交易者,他们即使被庄家欺骗了而输钱,有可能仍然会欣赏庄家叹为观止的编舞,只怪自己技不如人。

亏损勿抱怨

没有人强迫任何人参与股市。当散户赚钱时,他们永远不会抱怨。所以当他们在股市失败时,也请不要抱怨股市受到操纵或监管机构没有做好工作。因为世上没有一个完美的市场或完全受监管的市场。

责怪别人或外在因素,是永远无法改善自己的。所以应该问自己,为什么在相同的市场和交易相同的股票,其他人可以赚钱但自己却不能?

在选择合适的投资工具以建立财富之前,你应该对你的个人风险状况进行自我评估。

了解股市庄家

谁是这个赚钱天堂里呼风唤雨的神秘人物?他们有三头六臂吗?

庄家的别名又称为大鳄、大户、金主、做市商、主力、syndicate、华尔街狼、大白鲨、金手指等。

股票庄家可以是:

机构:大型基金、对冲基金、单位信托/共同基金、养老基金、主权基金等。

个人:大户、做市商、专业交易员、大股东等。

庄家对股市的贡献:

●他们在股市主动制造买卖。没有他们,股票就会少很多流动性(交易量)。

庄家对股市的伤害:

●他们诱使无辜投资者购买不好或不那么值钱的股票。如果他们的操作对市场造成损害,即影响公平有序的市场,他们可能会受到证券法令的指控。精明的交易员或投机者,可能喜欢跟随庄家操作的股票来买卖,其他人可能避之则吉。

总而言之,如果你想进行短期交易来获利,你必须关注有庄的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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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千

7旬大妈竟是股神 借5账户炒股金额达23.8亿

(广州22日讯)中国广东省证监局最近公布一宗违规炒股大案,一名70多岁的谢姓老妇在2019年10月至2023年3月间,借用另外5人的证券账户来交易,涉及金额高达人民币35.77亿(约23.8亿令吉)。

她的每个账户皆开立于不同的证券公司,并在各自的时间段交易大量证券。

谢妇与这些账户的所有人私下约定,按一定比例出资,并实际投入交易资金。据统计,这几个账户在借用期间的交易,包含人民币4.9亿元股票、可转债交易和人民币30.87亿元的质押式国债回购交易。

调查认定,谢妇的行为违反《证券法》规定,构成借用他人证券账户从事证券交易的违法行为。

广东证监局责令她改正,给予警告,并罚款人民币40万元(约26.6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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