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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全国第二大宗 涉及数百万元
假贷款真诈骗 31人被控

(麻坡7日讯)麻坡警方侦破全马第二大宗诈骗集团冒充合法贷款机构行骗案,该集团成员去年9月起在全国干案,涉及不下180 宗电话诈骗案,涉及款额达数百万计令吉。

2女嫌犯转污点证人



麻坡警区商业罪案调查组是于6月15日接获受害者的投报,隔3天即突击位于麻坡砂吉路两栋民宿,扣捕26男7女共33名嫌犯,其中31名男女嫌犯今日被控上庭,2名女嫌犯则转为污点证人。

26名青年从法庭建筑后方步行往推事庭。

被控的31人半数为峇株巴辖人,余者来自全马各地,包括沙巴和砂拉越。被告们的年龄介于17至37岁,其中一人37岁,3人17岁,其余皆为20来岁,他们皆不认罪。

31 名被告是于今早8时由警车载至推事庭,经近5小时的宣读控状,推事阿玛丽娜巴希拉择定于9月25日过堂。

来自布城的副检察司鲁丽扎指出,去年9月至今,所有被告所属的集团在全国涉及180余宗冒充“合法贷款机构”的电话诈骗,该局接获相关投报,总诈骗额逾百万令吉。

她说,经一番搜证,今早只提控其中3宗案件,受害者分别来自森州马口、峇株巴辖龙引及雪州万挠。



她说,3宗案件都是援引刑事法典420条文(诈骗)提控,其中16名被告涉及电话“假贷款”并诈骗2受害者,另15人则是诈骗第3名受害者,一旦罪名成立,他们可被判监禁不少于1年、不多过10年,鞭笞或罚款。

阿玛丽娜巴希拉于下午近1时宣判未足龄的3名17岁女子由家长保释,其中一人涉及2宗诈骗,保释金为6000令吉;另2名则各别以3000令吉与2000令吉保外,其他28人则是涉及一宗诈骗案者,各别以8000令吉保释,涉及2宗诈骗者,则第二宗再以4000令吉作保释金。总保释金高达29万5000令吉。

年轻赚快钱热门职业

针对此案,麻坡警区副主任依得利斯在警局召开记者会指出,今日被控的电话诈骗集团成员,不惜重本租赁民宿,警方突击有关民宿时发现,每天租金为500令吉。

他说,该集团的各“代理人”还能凭业绩在集团下自立小组,虽说是“工作容易,钱好赚”,但天网恢恢。

“他们甚至不需与诈骗者面对面就能行骗,这也是时下年轻人想赚快钱的热门‘职业’选择之一。”

他说,诈骗集团在任何时刻地点,只需能通过电话联系上的受害者,就能行骗,还能取得上万令吉的月入。

依得利斯说,该集团声称能为受害者提供“合法贷款”,包括协助缴付保险、所得税、消费税、律师费等,也有各类以假乱真的贷款函件,由于程序专业,受害者自然不会怀疑。

借贷者须先缴各类手续费

依得利斯指出,警方是接获麻坡一名华裔受害者的投报,指他向有关贷款公司借1万令吉,可是在缴付了1万3380令吉各类“手续费”后,却没得到对方发放的贷款,才获悉本身已上当。

讹称服务税未缴清

“该集团诈骗手法分多个层次,他们会先逐个拨打列在簿子内的名字及联络号码,只要受害者露出有兴趣借贷的回应,集团就会要求受害者提供身分证影印本、薪金单、银行月结单、住家水电单等,要求与一般银行贷款程序无异。”

他补充,该集团的第二阶段行骗手法是要求受害者在贷款批准前,必须先缴付印花税及购买保险,贷款才能获批。

他指出,当受害者缴付上述手续费后,诈骗份子再指受害者有一定年纪,保险金不足够,必须要加额购买,随后再声称受害者的所得税及服务税未缴清,只要受害者愿意付出这笔款项,该集团可以协助办理。

他表示,该集团蓄意开出“超额支票”,超出受害者要求借贷的款额,另一方面要求受害者先把“超额”款项汇入对方指定的户头内,如果受害者在其中一个程序拒绝依据他们的指示,之前汇给集团的款项,悉数不退还。

银行“支票”皆仿冒

他揭露,所谓的银行“支票”,其实都是仿冒的。根据警方充公的文件中,这些“支票”都是同样号码,而且是用彩色机打印出来,集团只是拍下相片用手机通讯传给受害者,让受害者信以为真。

他表示,诈骗集团提供中文及马来剧本,嫌犯每拨打一通电话,就会依据对象念出写好的“剧本”,确保不会出现任何差池或露出马脚。

此外,麻坡警区商业罪案调查组主任林誌君今早在押送31名被告前往法庭时,也奉劝民众劝要对诈骗罪案提高警觉。

民众或商家可查询警方的“核查投报户头网站”,避免坠入骗局,网址:http://ccid.rmp.gov.my/semakmu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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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信涉洗黑钱 主妇被骗40万

(新山24日讯)家庭主妇接“警方电话”,误以为自己牵涉进洗黑钱活动,于是随即付40万令吉想“结案”,最后才知接的是诈骗电话。

新山北警区主任峇维尔星助理总监昨日发文告指出,事主是一名46岁的妇女,她在上个月6日接获一通来电,对方自称是一名快递公司职员,指其公司接收到属于事主的可疑包裹。

“接着,对方将电话转给一名自称是警员的男子接听,男子告诉事主,她涉及洗黑钱活动,若不处理就会被逮捕。”

峇维尔星表示,男子当时向事主献议,只要付款就能“结案”,事主信以为真,按照对方的指示汇款至4个不同的银行户头,总计40万令吉。

“之后,事主惊觉上当,才到警局报案。”

他说,警方已援引刑事法典第420条文调查此案,在此条文下,罪成者可被判监禁不超过10年,及鞭笞和罚款。

对此,峇维尔星呼吁民众提高警惕,应通过商业罪案调查组的社交媒体获取与诈骗案有关的最新咨询,以免成为诈骗案的受害者。

他说,若民众怀疑自己坠入诈骗陷阱,可致电国家诈骗回应中心(NSRC)热线997,以阻止嫌犯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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