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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SST GST大比拼

虽然消费税(GST)在我国犹如老鼠过街,被多方指责为“万物涨价之源头”,但无可否认,其税制的设计拥有滴水不漏的完美架构,成功堵塞商家逃税的漏洞。



如今政府已改朝换代,消费税即将废除,恢复之前的销售与服务税(SST)制度,而天生有漏洞缺陷的SST,会否导致某些商家故态复萌借机逃税?而新政府又该如何应对?且让专家巨细靡遗为你解析……

废消费税全球首例

 SST天生有缺陷

大选至今,消费税(GST)和销售与服务税(SST)成为近期国内新闻经常提到的词汇。

选民通过选票,间接否决国阵政府实行的消费税。这税制的变化,让我国成为全球首个废除消费税的国家。



这一次,我们从企业和政府的角度,剖析SST与GST之间的差异,让有关当局和商家了解当中隐藏的问题,以及提供建议。

销售与服务税(SST),顾名思义就是由销售税和服务税组成的一种税制。

当中,制造业和进口商会被征收5%或10%税务,而对消费活动征税6%。这些被征收税务的企业,其12个月可征收商品与服务销售价值须超过50万令吉。

财政部放眼在来临8月的国会会议通过SST法案,预计9月1日开始实施 ,料将会为国库增加40亿令吉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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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马未准备好接受GST

究竟SST与消费税有什么不同呢?政府和企业在SST税制上面对哪些问题?

《南洋商报》访问亚企理财中心(Asia Business Centre Malaysia)税务与财务咨询总监,也是财政部旗下SST执行委员会成员的拿督蔡兆源;以及YYC集团总执行长兼资深税务专家拿汀叶欣向,畅谈SST相关课题,包括上路后的问题及相关建议与评论。

我国的税制发展似乎有别于其他国家的趋势,正当他国迈向建立稳健的消费税制度时,我国却背道而驰废除消费税,可以说是全球首例!叶欣向说,相对其他国家,大马还未做好准备迎接消费税。无论如何,执行SST税制是必须的,因为这是希盟的承诺。

“对于人民来说,SST肯定是较好的选择。如果按照两者的年度税收总额来看,(之前的)SST税收总额,只有消费税总额的一半。”

这多出来的税收,意味着消费者在过去缴纳多一倍的钱。因此,SST税收自然能减少消费者开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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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T涨价潮仅涉部分商品

无论消费者还是部分政治人物,都在讨论SST是否会引发另一轮的涨价潮。

对于这点,蔡兆源提供了专业的看法。

首先,民众若要了解产品在SST实行后的价格变动,必须与消费税实行期间的价格比较,而不是用消费税空窗期期间(即零税率)的价格。

第二,SST旗下所涵盖的产品范围,比消费税来得小,因此,受影响的产品比消费税时期的数量少。

第三,拥有成本和赚幅架构的产品,可能无法幸免涨价,包括制造成本比重较高的产品。

蔡兆源解释,制造商生产产品,然后销售给批发商,最后通过贸易商出售至消费者手中。若产品制造成本在售价所占的比重高,或者制造商的赚幅高,在SST税制下,售价将会走高。

相反,若成本比重低,且制造商的赚幅较小,价格上调的幅度将相对小。

蔡兆源

SST体制缺陷

虽然如政府所说,SST有望降低产品售价,但它也伴随着数个问题与缺陷,令政府为之懊恼。蔡兆源与叶欣向,直接点出SST税制存在的问题以及“天生的体质缺陷”。

●无法严密监管追踪

由于每一次的货物转售都征收GST,因此,借由这一系统追踪所有涉及企业的缴税表现,而且业者必须每一季度成交业绩和税表。可以说,GST税制非常透明,做到滴水不漏。

然而,这一优势不存在于SST当中。

蔡兆源和叶欣向坦言,由于两者税制架构不同,在实行SST后,逃税事态可能再次浮现,回到实行GST前的严重情况。

●制造营销存有漏洞

在SST制度下,存在天生漏洞。若一家制造商将产品销售给批发商,前者将被征收销售税。

例如,制造商生产成本1000令吉的产品,计划赚取50令吉赚幅。在包含销售税(10%)后,卖给批发商的总售价为1155令吉。 制造商在这之间赚50令吉,占售价4.3%(赚幅),缴纳105令吉税务。

但有些不良商家,为了逃税以获得更高的赚幅,自行设立对自家制造商贸易往来的营销公司。

按上述情况,制造商以成本价1000令吉,卖给自家营销公司。这一来,包含销售税的售价为1100令吉。然后该营销公司再以1155令吉卖给批发商。

通过上述方式,制造商在这之间共赚55令吉,赚幅达4.8%,仅缴纳100令吉税务。由此,政府收到的销售税,少了5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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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增加压缩赚幅 

由于SST没有消费税制中的进项税及销项税,因此,SST中的销售税,成了商家向制造商购买货物中的额外成本,赚幅势必被压缩。为了保持原有的赚幅和抵消额外成本,制造商被迫调高售价。然而,有些不良商家趁机宣称被SST影响而过分调高售价,赚取暴利。

●需注册原料销售税 

对于制造商来说,在购买原料与包装原料上,消费税的进项税自动抵销销项税成本。但在SST制度下,为了避免税上加税,制造商须事先向关税局申请豁免,才能在购买原料与包装原料时,可享有销售税豁免便利。蔡兆源指,这申请程序对商家与关税局都带来行政负担,而政府可能推行网上申请豁免服务来减轻这负担。

●商家逃税影响竞争

由于SST缺乏如GST的自我监控机制,难免有商家企图走法律漏洞犯法逃税。这对奉公守法的商家极不公平,两者之间出现赚幅和售价上的差距。

蔡兆源认为,在SST制度下,要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前提是所有涉及的商家都有缴税。

因此,从税务制度来看,他较认同与GST的完善制度,能够追踪所有涵盖商家的营收和缴税结果。当然,最后也得尊重选民在大选的选择,废除GST。

“如果GST真的带给消费者痛苦,那再好的税制也没有意思。若SST真的减轻开销负担,那就不妨一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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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4大建议

●用GST数据追踪商家

虽然政府将废除GST,但仍可使用当中的数据库,来追踪国内多达10万家企业的营收和缴税表现。

根据蔡兆源,国内共有120万家公司,当中47万家企业的年营业额超过50万令吉,这些就是GST所覆盖的商家。

而SST涵盖的商家,不到GST涉及企业的20%,仅10万户商家。由于这批商家早前已向政府注册成为GST商家,因此,政府能够沿用现有数据来持续追踪。

叶欣向

●GST砍半效果相同

叶欣向认为,若将原有的GST税率减半,即从6%砍半至3%,其效果与SST税制可能一样。她解释,6%税率的GST为政府贡献420亿令吉税收,而SST预计能征收210亿至240亿令吉。按这比例,若下调GST税率至3%,征收总额预计随之减半至210亿令吉,与SST相似。但她认为,无论任何税率,“消费税”字眼仍会出现在账单上,这不会改变消费者的情绪。相比SST,销售税已包含在价格内,其字眼不会出现在普通市民的账单上。

●为长远发展自律

旗下拥有1万家企业客户的叶欣向提到,虽然即将实行的SST存在很多逃税漏洞,但逃税对企业的长期价值发展来说,绝对是有百害而无一利,商家必须自律经商和缴税。

叶欣向解释,账目良好与否,直接影响未来很多企业活动。

“政府可以继续使用GST的部分措施,监督所有企业的缴税情况,包括采纳季度呈报和缴税措施。不过这名单需做调整,滤去不包含在SST范围内的企业。”

她也提到有趣的调查结果,显示若商家认同现任政府政策,自愿缴税的意向将随之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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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厉执法重惩逃税

蔡兆源坦言,部分SST税制漏洞问题,如销售给自家营销公司来逃税的现象,只能通过更严格的执法手段来解决和管制。

“关税局将检查相关公司之间的转让价格,以确保其价格反映市价,而不是出自于逃税目的。”

话虽如此,由于SST缺乏GST制度般的自我监控机制,且产品价格是基于需求和地点而不同,难以辨别其转让价格的真实目的。

爱国,请别逃税!

即使无法从军捍卫国家、没有庞大资源支援国家,也没有卓越能力让辉煌条纹飘扬在国际舞台的顶端上,但这不表示我们没有机会展现我们对马来西亚的爱国精神。

虽然我们不应将缴税多少视为爱国分量的高低,但按照制度缴纳税务,是每个大马公民必须履行的责任,也是支持我国持续发展的爱国行为。

随着改朝换代,新政府极力打击贪污行为,透明化政府机构,国家未来发展前景转为正面。相比前朝政府,商家没有理由逃税。

政府实现废除GST的国民诉求,若你真的爱国,请别逃税,也别趁机坐地起价,就当做为更美好的马来西亚作出贡献吧。

独家报道:刘颖证

独家报道:刘颖证

独家报道:刘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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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新闻

孔令龙:短期内不会推行 高价品税影响深远

报道:王连贞

(吉隆坡28日讯)马来西亚中华总商会总财政孔令龙个人认为,高价值商品税政策不会在短期内推行,因为此税务只为国家带来约10亿令吉的年收入,收益不大,但影响却很深远。

他说,我国2024年的收入料约320亿令吉,与当年的消费税(GST)年收入约440亿令吉相比,此税收可谓少之又少,占总收入的几个百分比而已。

“然而此税(高价品税)却会造成人民的购买意愿大大降低,大马经济是开放的,需更多人在市场上消费,虽然有退税机制,但我觉得也会减低外国人来大马购物的意愿。”

他向《南洋商报》说,还有9个月就跨入2025年大马旅游年,旅客将带来其他间接和直接的收入,如酒店业、餐饮业、旅游服务业等:“我认为政府要鼓励更多旅客来马游玩,更不应该推行高价品税。”

针对高价品税税率可能介于5%至10%,孔令龙指税率必须根据商品来设定门槛,以中国的增值税来说,增值税内有些产品被征税,一般税率设在50%以上,主要是针对化妆品、装饰品等。

“韩国也推行增值税,税率是在10%,其中也有奢侈品特别税,税率介于25%至55%,并没有设定固定的税率。”

先厘清高价值商品定义

孔令龙认为,大马政府推迟落实高价品税,主要是因为高价值商品并不一定是奢侈品,要针对商品落实该税制前需先厘清其定义。

“(要厘清)市场上什么产品属于奢侈品和高价值商品,高价品并不一定是奢侈品,奢侈品也不一定是高价。”

他举例,消费者购买金饰品,若用以佩戴及炫耀,那它可谓奢侈品;但黄金也是一种投资物品,而投资就不能纳入高价品被纳税。

“金饰品也可以是祝贺礼品用途,这也是我国各族传统文化。因此,不能将之列为高价商品来征税,其定义很难被定夺。”

孔令龙指第二个层面是问题是,若一个商品被认为是奢侈品,其门槛应该是多少?

“例如购买一台私人飞机,这是奢侈品,买车的话是奢侈品吗?对于住在公共交通系统不完善乡区的人来说,车是必需品,车价门槛应设多少?5万、10万或20万令吉?”

他说,若购买电动车,价格超过20万令吉,它就算是高价值商品,然而这会产生矛盾:“政府这边厢鼓励买电动车,那边厢又要征税,若豁免电动车(征税),指它是非高价品,这就很奇怪了。

“另一个很好的例子就是运动脚车,超过1000令吉的脚车是奢侈品吗?目前品质较好的脚车要价都是5000至1万令吉不等。此税收存在许多问题,政府不得不推迟落实,以便更仔细研究细节并厘清商品类别和定义。”
 

蔡兆源:勿仓促推行

亚企理财中心税务与财务咨询总监拿督蔡兆源指出,高价品税的定义应该是由财政部指定或在宪报上公布的高价商品,才能在有关法令下被征收高价品税。

他说,政府计划推行高价品税,其中旨在拉近国内贫富鸿沟的差距,因为目前贫富悬殊,但要推行一种税制,不宜太仓促,时间点和细节都很重要。

他提及,即使高价品税相关法令在本届国会通过,但要在5月1日推行也面对困难,因为时间太仓促,商家难以作好准备。

“为游客设定退税机制是很好的措施,可鼓励游客消费,但这些机制都需要时间来落实,如让商家注册等。”

根据物品种类设征税门槛

蔡兆源说,政府需根据物品的种类来设定征税门槛,及设定高价品的定义,否则将会引起混乱。

“比如一包椰浆饭售价100令吉就很贵,但是一个手提包买100令吉就不贵。”

他指一般人不会购买价值1万令吉的手提包,若1万令吉的手提包被征收高价品税,估计不会有争议,因为该商品在其种类级别中属于高价值。

“以手表为例子,向1000令吉的手表征收高价品税,就有争议,但若向1万令吉的手表征税,就没有问题。”

他提及,若电动车或汽车门槛设在5万令吉,也会引起争论,因为这属于大众有能力购买的车价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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