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本月曾签文件换秘书
刘特佐仍遥控港2公司

(香港23日讯)根据《南华早报》的报道,虽然面对大马当局在多个国家及地区穷追不舍,逃亡的大马年轻富豪刘特佐依然遥控他在香港注册两家公司的业务。



据报道,刘特佐不但有空参与这两家公司事务,还以这两家公司的总执行长和董事身分,于本月9日签署文件,更换两家公司的秘书。

据报道,自称为全球投资者和慈善家的刘特佐,是私募股权投资公司晋玮金融的总执行长及非营利组织晋玮慈善基金会的董事,两者均位于香港。

依据上市公司注册处的文件显示,刘特佐于7月9日签署了两份文件,将两家公司的公司秘书从B&Mck Nominees改为旺角的KV Pro Services。

上月2香港公司改名

目前尚不清楚他在签署文件时是否在香港,依据注册处表示,签字人不需要在该市注册处签署文件。



B&Mck是美国律师事务所Baker McKenzie的子公司,律师事务所的一位发言人证实,它已经停止为刘特佐的公司工作,但拒绝透露理由。

刘特佐在6月26日把旗下的两间香港公司,分别改名为Quinton Investments Limited和Quantima Charitable Foundation Limited,而晋玮金融的网站内容也在6月底被删除。

众所周知,刘特佐是涉及国际洗黑钱受调查的关键人物,他也涉嫌挪用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的45亿美元(180亿令吉)。

大马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于本月3日涉嫌国内有史以来最大的贪污案件而被捕及被提控,据报道,有高达7 亿美元(28亿令吉)的1MDB资金已流入他的个人户头。

上海晋玮金融拥大马员工

晋玮金融在中环设有一个时髦的办公室,《南华早报》通过电话及电邮向该办公室询问刘特佐的下落,不过没有获得回应,在星期日的网站上,没有关于该公司的信息,只有一则关于公司重大改造的信息。

一名熟悉上海晋玮金融旗下商业咨询公司运营情况人士的消息称,该公司有3名来自马来西亚和香港的员工,注册资本为330万美元(约1330万令吉)。

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指出,晋玮金融最近试图关闭该公司,该公司成立于两年前,总部设在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根据中国公司的注册信息,薛力仁是咨询公司的主管,刘特佐则是董事。

薛力仁主要任务是检查公司的财务状况并监督董事履行职责的方式。

刘特佐自2016年以来已受到一些国家执法当局的通缉,国际刑警组织已发出红色通缉令来通缉他,不过,却没有消息指薛力仁被通缉。

与刘特佐同校薛力仁夫妇1139万购豪宅

据报道,薛力仁与刘特佐曾经一起就读美国著名的沃顿商学院。据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称,他于2012年11月至2017年4月在晋玮金融工作就与证券交易,之前的媒体报道称他在2011年至2015年期间在专业网站领英(LinkedIn)上称自己是晋玮金融的副总裁。

据土地注册处文件,他拥有香港身分证,他和他的妻子于2015年以2200万港元(约1139万令吉)购买的九龙站上方共同拥有一间豪华公寓。

Good Star首席投资长

《南华早报》在上周六访问了薛力仁的住家,他的妻子证实他还在市内,不过, 她拒绝回答其他问题。

根据美国司法部于2017年6月提交的251页文件,薛力仁是Good Star的首席投资长,Good Star是一家由刘特佐拥有的塞舌尔(Seychelles)注册公司,这家公司获得了7亿美元的欺诈性转移资金,分别来自1MDB与沙地石油国际公司联营的项目。

据报道,在2009年11月汇款后,薛力仁曾经在面子书上发布:“我觉得地球在我脚下移动”。除此之外,美国司法部也指他代表刘特佐签署了与其他交易相关业务。

《南华早报》早前的报道指,刘特佐和他的家人住在香港,并在高档的太古广场开发区的豪宅中居住,过后前往澳门,不过,相信在7月初已离开澳门,并指他逃往中国。但随后又引述中国官方消息人士称,刘特佐不在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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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7亿美元汇刘特佐公司 查案官:非大问题没查问

(吉隆坡24日讯)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一名查案官不认为汇款7亿美元给在逃大马富商刘特佐的公司,是什么重大的问题,所以就没有向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了解,是否曾发出这项指示。

查案官诺艾达今日在法庭供证时说,她不认为纳吉有没有指示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一名高级执行员汇款,是重要的问题。

诺艾达接受纳吉代表律师旺阿兹万的盘问。

旺阿兹万:你有没有问纳吉,转移10亿美元投资额的70%款项指令是否来自他?

艾达:我只是问沙鲁(时任一马公司总执行长)而已。

旺阿兹万:你有问纳吉吗?

艾达:没有。

旺阿兹万:你不认为你应该问纳吉吗?

艾达:不,我认为这不重,要。

纳吉被控和刘特佐同谋窃取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数百万令吉。纳吉面对涉及22亿8000万令吉的25项滥权和洗黑钱控状。

本案控方在开案陈述中说,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与Petro Saudi International Ltd签订了合资协议,根据该协议,1MDB需出资10亿美元,相当于该项目40%的股权。

控方指只有3亿令吉已支付给合资公司,其余7亿美元转给Good Star。

控方也指沙鲁与开曼群岛实体PetroSaudi Holding签署了合资协议。

艾达是本案控方传召的第49名证人,她接受律师指纳吉并没有指示沙鲁或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与卡曼群岛的公司签署协议。

不过她不认同律师指沙鲁是刘特佐的同谋。

她说“我相信所有跟刘特佐有关的行动,都是基于纳吉的指示。

案件续审中。

图将里扎诉讼移另一高庭
1MDB申请被驳回

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试图将其针对电影制片人里扎及其制作公司的诉讼,移至另一高等法庭的申请,已遭吉隆坡高等法庭驳回。

里扎的律师法尔汉沙菲和吉纳维芙表示,上述裁决是由司法专员拉惹阿末莫查努丁所做出的。

律师表示,该申请因管辖权理由被拒绝。

他们在一份声明中说,这一决定意味着里扎案的审判将在拉惹阿末莫查努丁的管理下继续进行,诉讼程序定于10月开始。

去年,高庭定于今年10月16日起,审理1MDB及其3家子公司起诉里扎,涉嫌挪用2亿5000万美元制作电影及购买房地产的案件。

1MDB的3家子公司分别是1MDB能源控股有限公司、1MDB能源有限公司,以及1MDB能源(冷岳)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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