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不自觉中惹人笑/江军

总检察长不谙国语的事虽已风过浪平;可此事却让一位朋友想起一件有关国会议员国语资格的事。“不谙国语的人能做国会议员吗?”他问。

在场的人都说“不”。他说:“都错了。在早期是能够的。”



据他说,独立后初期,直到5·13之前,国会开会及记录都以英语英文进行,所以,那是不谙国语却能出任国会议员的时代。那时,只有马来议员用国语发言。

他继续说:“可是,即使在当年,议员国语资格也曾受关注。我读过一篇1962年的报道说,该年8月20日的国会会议上,伊斯兰党议员阿玛鲁丁说,既然宪法条文规定从1967年起,国语将成为我国唯一官方语文,到时,国会开会只能使用国语,他认为应该规定参加来届大选的人,必须能读/能讲/能写国语,否则中选后,怎样参与国会会议?”

不谙国语说不过去

对此,时任首相东姑阿都拉曼表示,无需立法规定候选人的国语资格,因为他相信到了1964年大选时,候选人对国语都会有足够的掌握能力。



“这项宽松的议会语文政策延用至1969年。该年发生5·13事件,议会民主制被冻结。1971年恢复议会民主制时,国会就全面使用国语,虽然议员还是可以在得到议长准许后使用几句英语。”

讲到这里,他说:“我提这事是要说明,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一国高官政要,不论是总检察长还是人民代议士,如不谙自己的国语,是很难说得过去的。不妨想想,如果印尼或英国或泰国或越南或任何一个国家的总检察长或国会议员告诉你,说他们不谙他们的国语国文,你会不会觉得他们荒唐可笑?即使要做最低阶的小官员,基本上都是要国语过关才行。”

最后,他小小声地问:“是不是有人在不自觉中做了惹人笑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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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阿莎丽娜:向英澳加取经 研究总检长检控官分权

(布城2日讯)政府将通过加拿大、澳洲和英国3个国家的实证研究,在2年内分阶段落实总检察长及检控官分权。

 掌管法律及体制改革事务的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说,内阁在今年1月31日召开的会议同意进行上述研究,首个实证研究会于今年5月在加拿大展开。

她今日发文告说,这项研究包括会晤加拿大司法部长兼总检察长维拉尼、特别遴选委员会及检控专员。

此外,马来亚达希尔法学院及相关法律专家,预计将参与在渥太华大学举行的一项圆桌会议。

“在加拿大进行的探讨将集中在详细的实证研究,以获取最佳实践的直接证明。”

她说,实证研究的参数涵盖几个层面,包括任命和开除检控官的保护机制、问责制度,特别是需要向任何机构报告的制衡机制。

其他方面包括总检察长对刑事司法政策制定的干预程度,以及检控官停止起诉的权力,还有海外检控官办公室的运作、组织架构和服务结构。

“这项研究的落实,显示昌明政府将继续致力于体制改革的议程,确保根据行政管理、法律体系和善政,加强更为民主的国家治理。”

阿莎丽娜还说,上述研究将由两个委员会监督,即对比研究委员会和技术委员会。

对比研究委员会的成员包括人权、选举和体制改革特别遴选委员会主席、下议院一名议员代表、朝野政党以及中央机构的代表,比如财政部和公共服务局。

文告说,法律事务部和总检察署将成为这两个委员会的联合秘书处。

“这两个委员会将确保这项实证研究,能够综合考虑其他国家实施分权的情况,以及该国利益相关者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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