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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大:依教育纲领编课
认同SPM国文须优等

(吉隆坡11日讯)针对目前以“国民团结”和“国语地位”言论为由,企图混淆统考承认的议题,独大认为,教育部应该着手处理承认统考的程序,以兑现希望联盟竞选时对华社许下的承诺,树立希盟政府为“全民政府”的开明与多元政治文化。

“统考已经获得全球超过1000多所大学承认,接受其学术资格成为申请大学的依据,因此统考的学术水平已经得到世界各地大学的公认,其中泰晤士报列世界前200大学中,多数也接受统考为入学资格。



“统考课程内容是根据马来西亚国家教育纲领而编写,并且也认同希盟竞选宣言接受大马教育文凭(SPM)国文优等作为条件。”

独中历史科 大马史占57%

独大在文告中说,至于质疑统考历史科的内容以中国台湾为主,是刻意扭曲及完全不符合事实的。独中历史科的内容比例有57%为马来西亚史,43%为世界史。

文告说,华文独中更是认同国语的重要性,注重学生国语能力的培养,维持国语地位,全国独中每年与国家语文出版局举办校际“国语论坛”,其出色程度甚至获得国家语文出版局的赞扬。

文告说,承认统考文凭是对独中办学的肯定,也是希盟政府的竞选承诺。



独大认同教育部需要一些时间处理承认统考文凭的工作,并希望各界不要让承认统考课题演变成政治课题或族群课题,希望大家能冷静的、理性的回到教育、学术,和培育国家人才的角度来思考承认统考文凭的课题。

另一方面,独大欢迎教育部长马智礼博士宣布保留“10+6”华小增建与搬迁计划,并呼吁教育部应该更进一步积极建设,在华裔人口密度高的地区如槟城与雪州蒲种等地区增建更多的华小。

独大也呼吁教育部应该依据各地区客观的人口结构,以及地方上各族人民的需求,以各源流教育需求和社区学校规划原理,公平合理地兴建华文小学与淡米尔文小学。

“在建立一个‘新马来西亚’的精神底下,教育部应该采取新的教育政策,即无分彼此制度化兴建国小 、华小、淡小,并且公平拨款予各源流学校唯有公平与公正对待各源流教育,才能达成真正国民团结一致的愿景,展现新马来西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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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庭一致裁决 撤华教大厦施工禁令

(吉隆坡27日讯)上诉庭三司今日一致裁决撤销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和新纪元大学学院对董总和独大有限公司的 “董总华教综合大厦” 之施工禁令申请;董总、教总及独大三机构对上述判决感到欣慰。

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非营利公司”)和新纪元大学学院(以下简称“新院”)去年6月和8月在莎阿南高庭分别取得单方面禁令,禁止董总和独大在独大所拥有的部分土地上进行“董总华教综合大厦”工程,直到相关案件进入公开庭审讯至结案为止。董总和独大随后就此禁令向布城上诉庭提出上诉。

布城上诉庭在今年3月21日审讯后,于3月27日作出判决。

未给2造任何通知

上诉庭认为,非营利公司和新院未遵守法庭程序第29指令(Rules of Court 2012 Order 29),特别是Rule 1(2A)的 C, D 和E 条文。起诉人在申请单方面禁令时,并未给予董总和独大任何通知,没有在宣誓书明确列出所有关于案件的详情,其中包括不利于起诉人的案情。

法官在陈词中提到,起诉人指他们在2023年5月才获知 “董总华教综合大厦” 计划,但是当时媒体报道证明,起诉人早在2022年知晓此计划,因而不存在紧急要索。

此外,非营利公司没有清楚告诉高庭他们曾在2022年向三机构提出,要求增建4万平方尺的教学空间,以供新院使用。上诉庭认为起诉人有以上多起不利于起诉人的事项,且隐瞒高庭来获取禁令,因此高庭不应该批准单方面禁令申请,也不应该在诉辩双方审讯后让禁令继续有效。

董总独大获赔堂费

最终上诉庭三司一致裁决批准董总和独大的上诉。此外,上诉庭亦裁决非营利公司和新院需联合赔偿各3万令吉堂费予董总和独大。与此同时,上诉庭也宣判,非营利公司和新院在取得禁令后,导致董总和独大在使用土地及拖延建设上所造成的损失,可以在莎阿南高庭提出索偿。

至于非营利公司和新院声称 “董总华教综合大厦” 的建设会侵占和(或)引起非法侵入部分土地的官司,将于今年5月在莎阿南高庭公开审理,有关审理并不影响 “董总华教综合大厦” 建设工程的开工。

最后,董总、教总和独大三机构呼吁社会各界,继续支持建设 “董总华教综合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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