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

没经过雇主申请
20万孟劳涌入我国

陈泓宾(左)引领古拉会见媒体,并在会上讲话。

(新山1日讯)人力资源部长古拉披露,该部将与内政部设立一个联合委员会,协调和解决各国外劳涌入我国及引起的各项问题。

他说,根据当局掌握的数据,大约有20万名孟加拉外劳在没有雇主申请的情况下,来到我国。



“有些已经在我国逗留一段时间,还有一些正在来我国的途中。”

他揭露,这个现象的出现主要原因是中间人的问题,中间人将他们引进我国,但是却无法安排工作给这些外劳。

不排除涉贪腐

古拉今早在掌管柔州地方政府、科学与工艺事务的行政议员陈泓宾陪同下,在记者会上这么说。

他指出,这当中不排除涉及贪腐问题,如果政府部门能够达到零贪污的目标,这个问题肯定能够解决。



“这种情况如果没有控制好,会为我国带来许多社会问题。”他表示,政府的政策是大马人优先,尤其是在就业市场,政府希望雇主优先聘请本地人,在人手严重短缺的领域,才聘请外劳。

另外,他说,人力部未来将让雇主在网上申请外劳,该部门也将在网上评估后,批准外劳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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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志强:雇员可申请弹性工作 雇主需60天回复是否批准

(吉隆坡17日讯)随着弹性工作安排的趋势越加普遍,人力资源部长沈志强表明,1955年雇佣法令允许雇员向雇主申请弹性工作安排,雇主需于60天内回复是否批准申请,若不批准则需给予理由。

新加坡政府昨日宣布,该国的劳资政弹性工作安排要求指导原则(TG-FWAR)将于12月1日起正式生效,规定所有企业须通过适当流程评估雇员的弹性工作安排要求。

该国规定,对于雇员正式提出的弹性工作安排申请,雇主应根据业务需求给予考虑,并在两个月内书面答复是否批准,若拒绝则须说明理由。

对于大马的情况,沈志强透过社交媒体X上载一张有关1955年雇佣法令条文的截图,并指在1955年雇佣法令第60P条文和60Q条文下,员工可以向雇主申请更改工作时间、天数和工作地点。

根据该法令第60Q(1)条文,有这需求的雇员必须向雇主提出书面申请,并由雇主决定。

该法令第60Q(2)条文则表明,雇主需在员工提出申请的60天内给予回复;第60Q(3)条文提及雇主需书面回复雇员是否批准其申请,若不批准则必须给予理由。

沈志强强调,人力资源部会一直探讨和改进劳工政策及条规,透过保障员工福利、技能和生产力等,进一步提高国家经济的竞争力。

新加坡政府推动
对赴新工作大马人是福音

一般认为,新加坡政府推动的劳资政弹性工作安排要求指导原则,对有意到新加坡工作的大马人而言也是福音,因弹性工作安排有助节省员工的时间,进一步缓解大马人到该国工作的通勤压力。

新加坡人力部昨日发文告宣布,该国政府已接受由劳资政协作三方联合设立的工作组,就劳资政弹性工作安排要求指导原则所提出的所有10项建议。

这套指导原则旨在把申请和批复弹性工作安排要求的程序规范化,便于雇员提出有关请求。它没有法律约束力,最终决定权在于雇主。

根据报道,该新的指导原则将取代现有劳资政弹性工作安排标准,及劳资政弹性工作安排参考原则。其不同之处在于从鼓励雇主自愿落实弹性工作安排,转为强制企业须有内部程序,允许雇员提出有关要求。

新加坡人力部政务部长颜晓芳表明,新推出的弹性工作安排指南,能解决新加坡劳动力市场趋紧和劳动人口老龄化的问题,并让当地企业吸引和留住更多人才。

颜晓芳说,弹性工作安排不只是在家办公,也包括弹性工作时间和弹性工作量,新的指导原则将帮助该国雇主和雇员厘清相关概念,也鼓励双方相互体谅。该指导原则适用于新加坡所有雇主,包括中小企业及所有试用期届满的雇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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