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纳吉:打造巫统成中庸政党
“敦马却反对一马理念”

(吉隆坡29日讯)在第14届全国大选领军受重挫的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说,他掌权时致力把巫统转成中庸政党,更提出一个马来西亚口号。

“我身为党主席,要把巫统打造成中庸和进步政党。



“虽然巫统攸关马来土著,我们也要确保政策公平对待各族,因而有一个马来西亚口号。”

也是巫统前主席的纳吉在巫统党选前接受“当今大马”,针对党内开放与保守之争,这么表示。巫统目前出现开放与保守两大阵营,前者主张巫统从民族主义政党转型成多元种族政党,而后者则要求保留现状,维持马来政党形象。

纳吉指出,他在任内保障华小及推出大马印裔大蓝图。

他批评首相敦马哈迪医生通过土著权威组织,反对一个马来西亚理念。

“我任内做这些事情,而任内没有出现大型种族冲突。”



纳吉说,在明日的巫统党选中,当选的新主席已不会再是“首相”,反之必须扛起重建巫统和国阵,以期有效地制衡希望联盟政府。

他巫统新当家必须有能力重拾党员和大马人的信心。

“我将巫统交给阿末扎希。我有信心,他或本周末出线的新党魁会延续巫统斗争,以协助巫统重拾人民信心。”

尽管巫统掌握52个国席,为国会最大的政党,但仍需在新政治环境中寻找到自己的定位。

纳吉

党主席竞选不会分裂巫统

纳吉指出,党主席出现竞选不会分裂巫统。

“我不认为这会分裂党,就如1987年党争。我相信败者会接受成绩,而胜者也要接受选败者。”

纳吉表示,他2009年从当时的党主席阿都拉手中接过领导棒子后,就积极改革巫统。

他忆述,马哈迪等前党主席为“攻顶者”设下极高门槛,即挑战者需要获得56个区部提名才有资格竞逐党主席。

由此一来,纳吉认为,这项党选条规有利于原任领袖,而不利于挑战者。

“按照旧有体制,马哈迪可以成为永久党主席,若我选择保留这个体制,我也可以继续留任为党主席。

“我议决废除这个制度,让它更为开放。今天,16万名代表将会参与这项开放选举。我是这个制度下首位中选的党主席。”

“不幸的是,我并没有得到太多的褒奖。”

2013年巫统党选采用新制度,只有纳吉角逐党主席,结果不战而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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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蔡通易:免利益冲突者永远隐瞒 特赦令不应涉官方机密

报道:纪维新

(槟城18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申请司法审核准令,以证实前国家元首曾颁布特赦令附加谕词一案,随着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博士提呈支持宣誓书并证实附加谕词的存在后,掀起“案中案”疑云。

纳吉于4月1日向高等法庭申请司法审核准令,寻求政府证实第16任国家元首是否颁布特赦令附加谕词。在其申请通知书中,纳吉寻求高庭谕令答辩人证实前国家元首是否有于1月29日批准让其减刑的主要谕令中,存在允许他居家服刑的附加谕词。

较后,也是巫统主席的拿督斯里阿末扎希博士发布支持纳吉申请司法审核准令的宣誓书中,证实附加谕词的存在。事后,投资、贸易及工业部长东姑扎夫鲁表示将入禀宣誓书,纠正阿末扎希在宣誓书中包含的“事实错误”。

针对有关问题,律师,即法兹尔、蔡与宋律师事务所律师蔡通易受《南洋商报》询问时指出,由于纳吉案件属于“高度关注案件”,且涉及大众利益,因此,除了涉案者有知情权外,大众也有知情权。

特赦局应明确答复

他说,其实统治者所颁布的特赦令是否受到官方机密法令保护,目前仍然是一项课题,且特赦局所宣布的特赦令是否涉及官方机密,任何人都不可泄露则有待商榷。

“不过,我认为特赦令不应该涉及官方机密,恐怕有利益冲突者会选择永远不解密文件,毕竟涉案者是有知情权,他们有权力知道特赦局颁布特赦令的决定和内容。

“因此,特赦局应该给予明确答复,在有关特赦令是否附有附加谕词,涉及人士不应该隐瞒。”

他说,倘若有关特赦令附有附加谕词,特赦局在宣布特赦令时,就应该同时宣布附加谕词。若政府没有执行附加谕词,即是藐视国家元首谕令并违抗王命。

没引述内容不算泄密

“此外,我们必须厘清特赦令是否受官方机密法令,包括任何人都不可提及,否则就藐视法庭或庭令。

“不过,根据阿末扎希和扎夫鲁的说法,他们只是表示看到有关附加谕词,并没有引述或展示文件,我不认为他们是触犯官方机密法令。”

蔡通易指出,有关附加谕词文件是否被“隐藏”,此课题非常考验团结政府的诚信,因此,首相拿督斯里安华和团结政府应该出来面对,不要频频推卸责任,毕竟这已成为国家的大课题。

颜炳寿:文件是问题症结

罗生门需待统治者澄清

资深律师颜炳寿受询时也点出,如今这项“案中案”的问题症结,在于附加谕词文件是否存在,以及文件中的真正内容。

“我只能简短地说,这罗生门还需要统治者发表声明澄清。”

他说,特赦局的建议和统治者的斟酌决定,是有宪法规范。国家最高层的权力推敲运作,也或许不如坊间流传般。

“不过若团结政府违宪不执行统治者的合法决定,衍生的是挑战宪政和国家法治更大议题,可能延伸更大的政治动荡。”

新闻背景:纳吉称获前元首减刑

纳吉因SRC案罪成而获判入狱12年,罚款2亿1000万令吉,惟后来获特赦局减刑,即刑期减半至6年,罚款也减至5000万令吉。

不过,纳吉4月1日入禀高庭,声称国家元首在特赦他时,除了刑期减半和罚款减少,其实也包括允许他以居家服刑方式服完剩余6年刑期。
因此,他要求法庭谕令七造厘清志期2024年1月29日的特赦令附加谕词存在与否。

纳吉还寻求发出另一项职务履行令,如果特赦令附加谕词确实存在,则所有答辩人或其中一名答辩人必须立即执行,将他从加影监狱转移到他位于吉隆坡的住所,以居家服刑方式服完剩余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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