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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协被逼减聘人员
缴费居民减半影响保安

甲洞卫星市鹰路目前只有约半的居民愿意付费,维持围篱保安计划。左四为余保凭及卢国威(右二)。

(吉隆坡20日讯)甲洞卫星市鹰路居协推行的围篱保安计划推行10年之久,惟近年愿意支付保安费的居民逐减半,以致居协被逼减少聘请保安人员。

甲洞卫星市鹰路居协在10年前因为治安不靖而发起保安计划,除了聘请保安人员站岗及巡逻外,也设立保安亭,尽管如此,近年愿意付保安费的居民逐年减少,以致居协如今只获得约半居民的支持及付费,仅够推行基本的保安措施。



鹰路居协主席卢国威与甲洞社区服务中心主任余保凭召开记者会时说,鹰路有228单位,居民在2008年时决定实行围篱保安计划,并注册成居协负责该计划。

每月6千收入

“保安费1个月60令吉,成立初期约有75%居民支持愿意付费,后来逐渐有居民不再付费,目前只有约100个单位的居民付费维持。”

他说,目前每月6000令吉左右的收入,仅够维持4名保安的薪资与设施保养及电费。

卢国威:经费减白天仅1保安员执勤



卢国威指出,不愿继续缴费的居民理由很多,如觉得居协敛财,也有者认为无需付费也会得到保安服务等。

他说,因经费减少,白天也减少保安,目前全天只有4名保安执勤,早上1人,晚上3人。

“晚上3名保安,2个保安亭各有1个,还有1人负责巡逻,之前1名保安被4名掠夺匪抢劫,所幸正好另2名保安巡逻回来,才无法得逞。”

他指出,若有更多人愿意付费,晚上就可增多1名保安驻守,因为这里是通往许多花园的捷径,有许多人经过,可说是风险最高的地区。”

他也强调,过去居协是义务负责收保安费,理事付的保安费与其他居民相同,并非免费。

“直至2年前,居协才把保安计划承包给保安公司负责,由后者收费,毕竟理事们也有本身工作,难以兼顾。”

余保凭:挽回居民信心建议聘审计师查账务

余保凭说,相信许多实施围篱保安计划的住宅或居协都有面对居民不愿付保安费的问题,这可能是居民觉得相关单位财政不透明,有敛财之嫌疑。

“这是许多居民的忧虑,因此我会建议负责单位,聘请审计师,每年审查财务,并向居民们报告,让财政透明化,挽回居民的信心。”

他说,罪案是没有预警,必须随时防范,围篱保安计划是其中一项防范的措施,每个居民都应参与,别抱持著自己不付费,也会有他人付费维持的心态。

“若保安计划经费充足,还能改善设备,加强社区保安,为居民提供更好的保安服务。”

隆市厅受促改变作风新年摊位应公开申请

余保凭促请吉隆坡11名国会议员,要求吉隆坡市政厅公开甲洞区农历新年摊位的申请,勿再如过去多年般,批给中间人后,再转租给小贩牟利。

他说,最近于武吉免登区发生的斋戒月市集事件,有者利用代议士的支持信,增设摊位转租私利,过去在甲洞也有发生类似事件。

“每年农历新年甲洞卫星市路、甲洞大街、美嘉斯杜亚(Mergastua)路都会有新年市集,但从来没有公开给小贩申请,而是由1名中间人分租给小贩。”

他指出,他们过去曾多次作出投诉,市政厅却没有理会,如今新政府上台,希望能改变过去的作风,公开及透明让小贩自由申请并抽签决定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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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隆

遭追讨土著单位差价 业主不满要求撤销

 

 

 

(万挠20日讯)一批来自万挠武吉拉贡连栋住宅(Town House)的业主声称,他们买下单位17年后,突然收到雪州房屋及地产局(LPHS)追讨购买土著房屋单位的差价和罚款,总数达1352万8161令吉,平均每户业主需付2万3505令吉;他们抨击此举不合理,要求该局撤销差额。

甲洞社区工作者余保凭说,上述屋业单位在2007年陆续出售,574名业主买下后入住多年,一直相安无事,

他说,业主在2020年11月收到当局来信,指他们当年买下的单位属土著房屋单位,因此展开屋价差价追讨。每名业主必须缴付7%的土著买屋回扣费(pemulangan potongan harga bumiputera)和5%违反土著固打机制罚款(caj pelanggaran mekanisma pelepasan kuota bumiputera)。

余保凭是接获业主投诉后,于昨日召开记者会时指出,上述屋业发展商倒闭后,清盘司在2020年被高庭委任接管,调查过程发现发展商当年违反条例,将一部分土著单位当成非土著房屋单位出售给非土著,如今雪州房屋与地产局向业主追讨差额和罚款,对业主不公平。
“无论如何,雪州房屋与地产局已撤销5%罚款,业主希望该局能进一步撤销7%差额。”

余保凭也呼吁雪州行政员兼邓普勒州议员谢安宝将事件带上州议会,协助业主豁免缴付有关费用。

同时,有数名业主认为上述情况是州政府和该局疏忽,没监督购买销售过程,导致业主多年后背债。


3个月解决否则兴讼

大马人民党投诉部与福利局主任李海云是其中一名屋主,他说,当初购买者签署买卖协议,没有注明是土著单位,今被有关单位秋后算账,显示有关合约不具备法律效应。

他表示,当年以19万5000令吉在上述地点购买屋子,是第一手买家。据他了解,也有部分第二手或第三手买家,收到来函追讨屋价差价。

李海云说,他给当局3个月期限解决问题,否则采取法律行动,而他就此事向联合管理机构(JMB)投诉,后者表示会向州议员反映。

他说,据了解,当年负责买卖签署协议书的律师楼已搬迁他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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