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社媒的“转载”抄袭者/黄子伦

记得多年前有位律师朋友说,哪怕今天你做功课所写的内容都属于“知识产权”的定义里。所以如果你要抄朋友的功课,必须先征求对方的同意。虽然我们都了解同学之间不怎么可能为了一份功课而把对方告上法庭,不过还是事先征求对方同意比较妥当。但,这个世界有君子,就会有小人。

在社交媒体上,有一种令内容创作者义愤填膺的小人,那就是“转载专页/网站”。他们会先在外国服务器设立网站,然后从传统媒体的电子版新闻、网络媒体的资讯,以及从各种内容创作者的网站当中,寻找他们认为可以增加点击率的内容,之后把全部内容张贴在自己的网站里。



“三不管地带”诞生寄生虫

他们会厚颜无耻说这是“合法转载”,不过都是一种障眼法。

首先,他们不会注明资讯出处,也不会在文章的标题就写明“此文章是转载”,更别提事先征求原文创作者的同意。其次,即使有注明资讯出处,也是非常模糊,通常是笼统的官网链接,而且会只出现在该网站广告的底部。再者,如果原文有写明这是“某系列文章第N篇”,当抄袭者只抄了其中一篇,他们就会把全部蛛丝马迹删掉,避免被读者发现他们抄袭。

我就有位朋友辛辛苦苦做了人物采访也整理好了采访内容,当内容正式上传到媒体公司的官方网站,就被这种“转载者”抄袭了整篇内容,连简单的官方链接都不注明。更让人气愤的是,这些抄袭者不是那种要博取知名度的弱势新手,而是有着上市公司源源不绝的资金做后盾的掠夺者。



有一些更狡猾的甚至会在事隔一段时间,把此前抄来的文章删掉。当原文创作者发现自己的内容被抄袭,想要讨个公道,哪怕有截图做证据,也是死无对证。

也许有人说,这还不容易,直接对簿公堂不就完事了吗?而且社交媒体,例如面子书有举报机制供君选择。

但事实并非如此简单。就拿台湾的谷阿莫来说,他因为涉嫌侵权行为而吃上官司。虽然这些案子尚未有定论,但在判决还没出来之前,谷阿莫依然可以赚取游览量和广告费。况且,法律途径虽然可以发挥效果,可是并非每个人都有这样的时间和精力去对付抄袭者。因此,抄袭者可以说是看准了社交媒体的“三不管地带”而诞生的寄生虫。

那么有什么途径可以阻止这些抄袭者大行其道?坦白说,很少。

科技变化比法律修正快

哪怕是法律途径,也得非常小心拿捏。要是管得太紧就会扼杀许多创意,许多从事二次创作者例如专门用电影预告片和片段来作故事解说的YouTuber可以说是没有生存空间;如果过于宽松,那么就形同虚设,无法保障内容创作者的权益。加上科技变化总是比法律修正来得快,所以会一直存在着法律无法涵盖的死角。

那些网络巨头们,谷歌会不定时更改搜索引擎的演算法,以便过滤掉那些有害的网站,倒是值得赞赏。至于社交媒体的举报机制,我就不抱任何期许了,免得我会钻牛角尖地想象出各种阴谋论。

还有一种难见成效的但却是唯一稍微可行的方法,就是鼓励创作。只要创作者增加了,内容上的竞争就会增强,市场汰弱留强的机制就可以被启动,那些抄袭者的生存空间就变小。不过,要如何培养,又是另一个话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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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

硕士论文涉抄袭 挪威卫生部长下台

(奥斯陆13日讯)挪威卫生部长谢尔科尔硕士论文涉嫌抄袭,她12日决定请辞下台。

美联社报道,谢尔科尔(Ingvild Kjerkol)成为挪威政府今年第二位因抄袭丑闻而下台的内阁官员。

谢尔科尔12日那天在首相府记者会后上宣布请辞。同场的首相斯特勒则表示,针对这名卫生部长的调查结果显示抄袭是蓄意行为,“我们得出的结论是,她应当下台”。

据报道,谢尔科尔在2021年向诺德大学(Nord University)提交硕士论文,惟校方调查发现其论文里“有大量抄袭迹象”。对此谢尔科尔坚称,她与论文另一名共同作者是“无意中”了抄袭他人的成果。

在谢尔科尔之前,挪威研究与高等教育部长博尔赫(Sandra Borch)在今年1月卷入抄袭风波后,同样辞职。有学生发现博尔赫的硕士论文,有一部分包含拼写错误在内,都是在没有注明作者的情况下“复制再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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