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划一管理可负担屋机构
由可负担屋理事会管辖

祖莱达(右)召开记者会跟进该部各项改革进展。旁为莫哈末曼德。

(布城12日讯)所有管理可负担房屋的机构,将划一由房屋及地方政府部建议中的可负担房屋理事会管辖。

目前,国内涉及可负担房屋计划的机构,包括一个马来西亚人民房屋机构(PR1MA)、国家房屋公司(SPNB)、一个马来西亚公务员房屋计划(PPA1M)及联邦直辖区可负担房屋(RUMAWIP)等。



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长祖莱达透露,设立上述理事会的建议书正在拟订中,预计将在下个月提呈予内阁,希望该理事会可于今年8月初正式成立。

她指出,所有负责掌管房屋及地方政府的各州行政议员,将涉及设立可负担房屋理事会的细节。

“可负担房屋理事会将确保国内的房屋发展计划不会过度集中在某个地区,届时,之前引起争议的房屋价格、设计与管理课题,将会迎刃而解。”

她指有必要的话,该部将检讨有关可负担房屋的定义,让首购房屋者拥有一间舒适的可负担房屋,对她而言更为重要。她同时也强调,该部会更关注低收入群体的需求。

祖莱达今日在房政部召开记者会时,这么表示。与会者包括房政部秘书长拿督莫哈末曼德。



促放宽房贷

祖莱达说,该部近期将与国家银行和财政部官员会面,要求他们放宽房贷条件予首次购屋者。

她说,除了购屋者的主要收入,有关部门也应把他们的其他收入来源纳入考量。

增仲裁庭主席与翻译员

祖莱达已指示该部增加仲裁庭主席与翻译员,以加速审案,并建议赋予仲裁庭更大权力与执法能力,以更有效解决房屋相关课题。

她指出,房屋与高楼仲裁庭严重缺乏仲裁庭主席与翻译员,导致案件累积多达7000宗无法依时审结。

“仲裁庭翻译员仅有2位,所以往往一些案件缺少翻译员,而被逼展延审讯,导致那些组屋问题都无法获得解决。”

她已指示房屋仲裁小组官员尽快增加相关职位,包括增设多7名仲裁庭主席。

赋予建筑物委会主任更大权力

祖莱达表示,处理复杂案件的都是各地方政府建筑物委员会,但该委员会主任皆是由事务繁忙的地方政府主席所兼任,导致一些小问题拖延多时才有解决方案。

所以,她建议为该委员会主任增设权力,以便能有效处理组屋或公寓的问题。

她指自10年前开始中选安邦国会议员以来,接获许多有关人民组或组屋居民面对的问题,当中包括一些共管委员会等复杂的问题。

“希望有关委员会可以更有效率解决相关课题。我建议,让委员会主任可交由地方政府副主席担任,以更集中处理组屋所面对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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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建50万可负担屋目标 房政部:逾半完成或在建

(吉隆坡25日讯)截至去年9月30日,国内共有27万4258间可负担房屋(RMM)已建竣,或处于建设阶段。

房屋及地方政府部副部长拿督艾曼阿蒂拉表示,根据第12大马计划下建设50万间可负担房屋的目标,目前已建竣或处于建设阶段的房屋数量占54.8%。

她指出,为了确保实现建设50万间可负担房屋的目标,政府已推出各种住房计划,包括人民房屋计划(PPR)、人民亲善房屋(RMR)计划、国家房屋公司(SPNB)计划和一马人民房屋计划(PR1MA)。

艾曼阿蒂拉今日在国会下议院问答环节上,针对伊党古邦阁亮国会议员拿督斯里端依布拉欣询问增建可负担房屋的成果,尤其是在郊区地带的情况时,如是作答。

艾曼阿蒂拉表示,房政部一直在寻找更多的合作机会,以便与州政府或私人屋业发展商合作建设新得可负担房屋项目。

她说,除了房政部,联邦政府和州政府也参与建设可负担房屋,包括乡区及直辖区发展部和属下的登嘉楼中区发展局(KETENGAH)、东南镇发展机构(KEJORA),以及联邦土地统一及复兴局(Felcra)。

她指出,在州际层面,各州政府也通过各自的可负担房屋计划为人民提供住房,并各别以相关州属的目标群体和住房需求来制定最合适的房屋建设计划。

“政府也通过向参与建房的私人屋业发展商开提供激励措施,来推动国内的可负担房屋建设与发展。”

她承诺,房政部将继续积极通过实施各种举措,以确保每个国人都能获得优质且可负担得起的居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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