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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商家仍须遵从消费税法令

6变0,不麻烦!

0%消费税问与答 



问:今年6月1日后,我需要发出税务发票吗?

答:需要,公司的税务发票可将6%调至0%。

问:我是否需要更换消费税系统软件?

答:无需,商家可继续使用消费税系统软件。

问:如何处理我的商品价格标签?



答:今年6月1日起,商家须更换价格标签,并将包含6%消费税的价格更换至零消费税。

问:我是否需要更换销售终端系统?

答:从今年6月1日起,商家需从标准税率6%,调至标准税率为0%。

问:我需要申请终止我的消费税注册吗?

答:无需,请继续使用。商家须遵从2014年消费税法令。

问:新标准税率供应(Standard Rated Supply)为0%,如何使用其税务代码?

答:商家需将标准税率6%,调至标准税率为0%;或是附加标准税率0%的税务代码。同时不建议使用零税率供应(ZRL)或零税率的商品或服务出口(ZRE)代码。

问:假设我的可课税供应全年营业额超过50万令吉门槛,需要消费税注册吗?

答:需要,根据2014年消费税法令,商家需注册消费税。

问:我在今年5月签署了商业地产买卖合约,并缴付了抵押金。在6月1日后,我是否能索回已支付的消费税?

答:能,若是消费税注册人。

问:今年5月的租金并在6月收取,我是否应计入6%消费税?

答:由于租金发生在5月,因此将计入6%消费税。

问:现有存货如今递交并将在今年6月1日后才发出税务发票,我是否应计入6%消费税?

答:由于5月已出现货物,因此将计入6%消费税。

读者来函与专家解答

《南洋商报》读者胡佳盛问:

我是一间小型制造商,原料包括进口和本地油棕果。

目前,我进口及本地原料皆缴交6%消费税,出货也照样收取6%消费税。一旦政府撤销消费税税制,改为征收10%销售与服务税,我的入口及本地原料是否也要交销售与服务税?

然后,我的产品也是交10%销售与服务税,再者我的代理商卖给应用者,再加上10%销售与服务税,结果我们是否要缴纳很多销售与服务税?

我的问题是:(一)销售与服务税10%在哪个阶段交?应该交几次,才到最后应用者?(二)现在每年消费税约400亿令吉,若改为销售与服务税,政府只收到约200亿令吉,是否有很多产品不用交销售与服务税?不然10%比6%多很多。(三)若消费税改为3%,不用销售与服务税,政府也有约200亿收入,何乐而不为?

孔令龙

凯翔咨询集团总执行长孔令龙答:(一)首先我们须了解销售税(SST)和消费税(GST),它们各别即是不同的税种,其制度亦截然不同。

销售税是以单一层次税务制度(Single Stage Tax),即在商品制造或进口时征收,至于批发商或零售商无需再征收或缴交销售税。消费税属于多层次税务制度(Multi-Stage),即从制造商、批发商、零售商到最终的消费者,每个层面都必须缴税。

(二)销售税和消费税的税收收入确实有相当的差别。尽管消费税率为6%,惟其征税基础较为广泛;而销售税却只针对特定的消费群及生产者征税。

(三)我认为消费税改为3%至4%是可行的,毕竟我们花了时间了解消费税、雇请相关人力资源及购买相关系统软件,不过目前政府有自己的财务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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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家报道:侯婧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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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大公司专美 中小企更该推先买后付

报道:梁仕祥

买炸鸡也能赊账?最近大马肯德基(KFC)推出的先买后付(BNPL)支付选项,掀起全网热议!

消费者只需在线下单结账时选择“先买后付”,即可先享用美味,后付款项则在30天内或分期还款,体验与传统信用卡类似,却免去了高额利息和年费。

实际上,先买后付并非新鲜课题。这种类似短期信贷的支付方式最早在欧洲由Klarna、Afterpay等巨头普及,随后在北美市场迅速扩张。

冠病疫情期间,电商平台Shopee、Lazada,以及超级应用Grab纷纷推出自建或合作的BNPL服务,进一步推动国人对于先买后付这种消费模式的接受度。

先买后付的崛起掀起了引诱国人超前消费的担忧,政府和国行更已表示会立法监管,但近年来先买后付继续高速增长。

支付方案数据分析公司PayNXT360在报告中预测,大马的先买后付市场今年将实现15.1%的年增长率,市场规模将达到25.2亿美元(约110亿令吉)。

该公司在报告中写道,2021年至2024年期间,我国先买后付市场经历了强劲增长,实现了24%的年均复增率(CAGR)。

持续双位数增长

PayNXT360预计这一上升趋势将会持续。2025至2030年期间,本地先买后付市场的CAGR高达10.9%,到了2030年底市场规模预计会扩大到约42.2亿美元(187亿令吉)。

在市场潜力如此显著之下,本地中小企业是否应该跟上潮流分一杯羹?而先买后付这种支付方式,是否只适合大企业采用?

税务及会计专家拿督孔令龙接受《南洋商报》访问时指出,先买后付不算是崭新的生意手法,它只不过是将常见的商业对商业(B2B)赊账方式,转变成商业对消费者(B2C)赊账。

“我认为是否应该采用先买后付,与企业规模没有太大关系,而是跟企业的产品类型有更直接的关系。但真要说起来的话,其实更加需要拓展客源的中小企业更应采用先买后付。”

孔令龙认为,产品毛利润较高,而且产品有较高回收价值的企业,例如家电和家具的销售更适合推出先买后付支付方式。“至于大型饮食连锁品牌推出的先买后付选项,更像是在制造市场营销噱头,并非真正的业务增长杠杆。”

他点出,中小企通常无法承受自建信贷体系的高昂成本,直接接入第三方先买后付平台,不仅能拓宽客源,还能在持续提升营收的同时,降低自身技术和风控投入。

风险管控

孔令龙指出,若商家自行推出先买后付选项,只提供30天赊账期会较为理想,因为这已符合大部分消费者的领薪周期。如果超过30天,坏账风险恐有显著上升之虞。

另外,在内部设定先买后付订单顶限,例如控制在总营收的10%以下,形成自上而下的风控红线,将可以更好地管控坏账风险。

孔令龙也认为,平时生意良好的企业,没太大必要推出先买后付选项。“若企业主营业务已平稳,且现金流健康,并不急于推出先买后付;毕竟过度刺激预支消费,对消费者理财习惯并非长期利好,也不宜强推。”

用户财务纪律良好

至于监管方面,孔令龙表示目前暂无出现企业大规模利用先买后付牟取暴利,或者涉及商业欺诈的现象,因此认为国行温和监管即可。

消费者信贷监管委员会工作小组(CCOBTF)已计划在今年内推动《消费者信贷法案》立法,将先买后付全面纳入法管范围,分阶段将所有非银行信贷机构及支付服务商纳入监管。

这项由财政部、国行及证监会携手推动的法案,将要求提供先买后付的商家,向信用评级机构报告消费者借贷数据,以规范信贷市场,加强消费者保护,提升行业透明度与公平性。

隶属国行的CCOBTF在今年3月的消费者信贷法案媒体汇报会上披露,截至去年12月,大马共有12家先买后付服务商。

若按活跃账户数量、交易量和交易金额计算,目前本地三大营运商分别是Shopee的SPayLater、Grab的PayLater by Grab,以及Atome,它们占据逾95%的市场份额。

根据《2024下半年金融稳定评估报告》,去年先买后付交易量达1亿4900万笔,总交易额高达120亿令吉,是前年的近两倍。

CCOBTF也表示,虽然国内先买后付的交易量持续上升,但大部分用户的财务纪律依然良好。调查显示,有88%的用户能够按时还款,完全未偿还的用户比例不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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