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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员工是好是坏?/陈绣茗

大选轰轰烈烈了几天,我们终于向全世界展示所谓一个马来西亚的精神,在我们追求和平和谐社会下完成政党轮替。回顾这位刚接任的首相的点点滴滴,让我回想起很久以前我曾经参与整顿的一个案例。

这家公司不大,经营多层次销售的事业。由于整个团队包括创办人兼老板是一位银行家,都不懂如何有效经营多层次销售,于是便请了一位超级销售顾问,来达到整顿推广公司的组织业绩的目的。



自这位顾问来到,推出了多个策略,公司业绩因而蒸蒸日上。大略还记得,在短短6个月的业绩冲刺,案例公司营业收入增长了10倍,在一年内还开拓香港平台。

这位超级顾问,也因此受到杂志采访报道,成了这家案例公司的超级明星,管理学上称谓重要人物(Keyman)。

当时我也是写制度,必须设定各种传销人专用之行销与销售规章,其中包括行销报销管理。有听过公司在没有公司管理人在场下,依然可以审核津贴传销人行销费用吗?在当时,确实仅有这一家。

公司失去控制

除此之外,还包括落实教导公司人员如何执行这些制度与监督,每天的工作大部分都是在算单,真的很像银行。



当一家公司如果出现类似的超级明星,而且只有一个,这家公司就落于“成也明星,败也明星”的危机。

案例公司因为这位明星,业绩继续攀升,版图继续拓展,但是问题也逐渐浮现。这个问题就是,公司失去这位明星控制权。

一位出身银行家的老板,如何能容许明星在没有高层同意下擅自做决定。可是明星却有百般的理由,理由看起来也没错,因为他必须对着大众说:“我是代表公司”。

若他真正没有决定权,也确实难以办事。

后来也因此闹得轰轰烈烈,不欢而散。这位明星一离开公司,我也跟着离开了,听闻下场公司的业绩在短短3个月内缩减50%,组织人员也少了一半,最后公司没几年后便关门了。

写下经营经验助传承

让我来说说要如何管理或者监督所谓的“明星员工”。

明星员工之所以可以成为明星,那是因为他们非常聪明,具有过常人的天分。所以,当一家公司如果发现有这样的明星,首先必须确定,这位明星是一位将军类别的,还是军师类别的。

如果是将军类别的,就是这个人办事效率与成效非常高,谋划能力欠缺,这样公司必须想尽办法把他所知道的所有知识,经验都写成作业程序。提升他的职位,让他安心按照这套作业程序,培养更多的将军出来。

如果明星是军事阶级的,那么公司除了将他的知识,经验都写成作业程序外,还要研究如何将他的谋划思维方式标准化,能弄成方程式最好。

当然最终结果,若由他人执行这个方程式,或许没有达到100%的成效,但是只要能达到传承的效果,公司也就能长久经营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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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助企业复苏·提高透明度 SSM拟修订公司法

(吉隆坡25日讯)大马公司委员会(SSM)计划修订2024年公司法,旨在加强企业复苏框架,以及提高企业透明度。

SSM企业合规部总监诺海扎今日在“大马公司委员会洞察计划:2024年公司法(修正)”简报会上说,此举为面临财务困境企业提供帮助,同时支持经济复苏和竞争力。

“此举也支持反洗钱活动、恐怖主义融资、贪污等严重犯罪的执法。”

有关法案的修订范围包括加强企业复苏框架、加强受益人所有权框架,以及增强公司治理和实践。

她说,当局正考虑扩大企业协助机制的应用范围、加强协助方案,以及加强与企业自愿安排(Corporate Voluntary Arrangemen,CVA)、司法管理(Judicial Management,JM)等有关的其他规定,以加强企业复苏框架。

CVA无需法院干预

CVA是无需法院干预,即可与债权人达成协议,且CVA仅有28天或60天较短的暂停期限;JM则是更正式的协助机制,公司债权人或清算人可向法院申请委任司法管理人,且JM拥有6个月或更长的暂停期限。

她指出,CVA目前仅限于不对其任何资产收取费用的私营公司,这些限制导致大多数公司,包括上市公司未能充分利用现有规定。

“然而,我们将加入新政策。根据2016年公司法(第777号法案),CVA的适用范围将扩大到所有公司,无论该公司是否对其资产拥有担保权益。”

至于JM,她表示,JM目前适用于所有公司,但受2007年资本市场服务法(第671号法案)或受大马国家银行法律监管的公司除外,上市公司没有资格申请JM。

“不过,JM的适用范围将扩大到包括上市公司在内的所有公司。”

须获取受益人信息

至于加强受益人所有权框架,诺海扎说,第777号法案的第56条文引入了受益人报告框架,要求公司获取受益人信息,记录并向注册官报告有关信息。

“然而,为了与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等国际机构倡导的最佳做法,以及国际标准保持一致,还需解决监管方面的漏洞。”

“这些拟议的改进措施,将提高向SSM提交的受益人所有权信息的透明度,并将协助大马皇家警察、大马国家银行和大马反贪污委员会等执法和监管机构展开调查,包括反洗钱、恐怖主义融资、贪污和逃税等商业背后的严重犯罪行为。”

她说,当局将拟订实益拥有人(beneficial owner)的新定义,指最终拥有或控制公司的人,包括对公司行使最终有效控制的人。

此外,注册官有权发布指南,以识别受益所有人。

至于加强公司治理和实践,诺海扎说,修订的部分包括注册官有权发布指导原则,以及清算人的许可证获批准后,需向注册官报告其详细信息。

她指出,有关法案将分为两个阶段执行。第一阶段,所有条文均于今年4月1日执行,除了第4条文(第68条CA 2016-MBRS)、第14条文(第395条-8th Schedule)、第26条文(第576条-MBRS),以及第28条文(第612A-SSM官网平台)。

对于第二阶段,她指修订案第4、14、26和28条文的生效日期届时将公布。

另一边厢,SSM总执行长拿督诺阿兹玛表示,近期颁布的2024年公司法(修正)反映了SSM致力于现代化监管框架、加强公司治理标准,以及促进可持续商业实践,从而促进创新、竞争力和投资者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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