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伊党的“烧钱求败”/官泰发

国内最新“单打王”伊斯兰党近来可说语不惊人死不休,因为该党即将上阵的国席,在短期内已从最初的80席,一路飙升一倍至160席,堪称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这种出战国席陡然增加的情况,除了显示该党一直都是自己讲自己爽的“政党”之外,也显示没有精神领袖聂阿兹的伊党,口袋似乎变得很深。



据已宣布退党的伊党前副主席马夫兹估计,一旦伊党竞选160个国席,则只是候选人的1万5000令吉按柜金和大选宣传品,将耗费240万令吉。再者,如果每个国席的竞选经费估计10万令吉,就需耗费1840万令吉;如果是以选委会规定最高20万令吉统计,则可高达3440万令吉。

250万传闻煞有其事

马夫兹因此指出,以前的伊党绝对没有如此雄厚的财力,因此怀疑日前指伊党银行户头收到250万令吉的传闻,确实煞有其事。

针对马夫兹的指控,伊党总秘书达基尤丁直言,该党有100万名党员,只要每人捐35令吉,就有3500万令吉的竞选基金,何况一些人不止捐35令吉。



另一边厢,该党智库主任祖迪日前出席《阳光日报》举办的论坛时,则是承认伊党收到250万令吉政治献金,惟有关捐献来自个人,而不是巫统。

姑且不论伊党如何变得财力雄厚,个人认为该党近来不断打破大马政治史纪录的情况,似乎是要支持者忘了曾经占据国内外报章头条的355法案私人动议,最终在下议院落得什么下场。

事实上,此前被称为回教党的伊斯兰党,取得最多国席的一次是在1999年的27席,最少的一次则是在2004年的6席,因此上阵160席的决定,不只是烧钱的求败做法,也不得不让人觉得事有蹊跷。

助分散在野党选票

根据未经证实的坊间传闻,就是伊党全面开战的目的,旨在成为我国政坛上史无前例的“助攻王”,“以在来届全国大选复制大港国席及江沙国席双补选的模式”,取得分散在野党的选票。

若用政治术语表达,就是借此取得话语权,以便在选举过程中讨价还价,让自己成为“造王者”。

再次不论伊党究竟是要夺下过半议席单独执政,还是让自己成为“造王者”,如果该党以为双补选模式还能在来届大选复制的话,个人只能说这个党仍是活在自我感觉良好的幻觉之中。

众所周知,发生在2016年6月18日的双补选,不只投票率比2013年全国大选低了至少10%,当中其实还有许多课题尚未发酵。当然,补选就是补选,它怎么都无法成为全国大选的风向球。

简言之,在国内大多数政党都从双补选模式汲取经验或教训后,例如民主行动党派出霹州主席倪可敏,而不是黛安娜硬撼民政党主席马袖强,似乎只有“独孤求败”伊党还停留在两年前。

这自诩无敌的“政党”的命运会如何,5月9日就会揭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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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无权干涉355法修案 伊党:五大宗教咨理会涉煽动

(吉隆坡6日讯)伊斯兰党指出,修订1965年回教法庭(刑事权限)法令(355法令)属回教事务,马来西亚五大宗教谘询理事会并没有发表意见的法定地位,而且干涉修订该法令已构成对种族、宗教和王室(3R)的煽动行为。

伊党因此促请政府对该理事在这项课题上所发表的颠倒和误导性言论作出回应,并尽快采取适当的行动。

伊党总秘书拿督斯里达基尤丁今日发文告说,该理事会声称有关修订建议将制造两种刑事制度,不仅是误导,而且反映出该理事会对法律的严重无知。

“我们对该理事会再度对有关修订建议发表颠倒是非的立场感到遗憾和不满,并提出5个论据,加以反驳。”

他指此项于1965年制定的法令(355法令)曾两度经过修订,首次在1984年,把1000令吉的罚款额提高到5000令吉,监禁刑期从6个月增加至3年,附加6下鞭刑。

他强调,有关修订旨在与时并进提升回教法庭对审理回教刑事案件的权限。

他也指回教法庭可针对各州根据联邦宪法第九附表第二项(州)的第一细节下,立法所制定的罪行判处刑罚。

“联邦法院在以往案件中对各州立法权的界定,明确承认我国存在双重制度,其中包括苏马达瓦安(Sukma Darmawan)、ZI Publication Sdn. Bhd,以及最新的聂依琳等案件,亦显示法庭认同受排除条款约束的双重制度。”

伊党对修订355法令的5大论述:

1)双重法律体系在我国存在已久,即民事法庭和回教法庭制度,而联邦法院并没有完全消除州对未列入联邦犯罪清单的立法权。

2)伊党认为相关修订建议有助强化回教法律,这也符合国内大部分回教徒的民主意愿。

3)如果马来西亚五大宗教谘询理事会认为修订建议不符合宪法,请问理事会这是否也表示355法令也违宪?若是,这是危险、恶意,以及完全没有根据的看法。

4)回教法不适用于非回教徒。鉴于马来西亚五大宗教谘询理事会并没有解释或证明修订建议对非回教徒的影响,反之只是空口无凭,明显是在干预回教事务。

5)这也可被视为对回教在我国受联邦宪法保障的地位和实践,所掀起的一种回教恐惧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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