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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下桃花江练习划艇
龙舟翻17人溺毙

搜救行动结束后,搜救人员向死者默哀。

(桂林22日讯)端午节将至,中国广西桂林灵川县多艘龙舟21日在桃花江练习时发生意外翻覆,导致共57人落水。其中17人不幸溺亡,余下40人及时逃生或获救。

据报道,桂林秀峰区甲山街道办事处敦睦村村民,私自组织龙舟划艇手在桃花江练习,其中两艘龙舟经过一处拦堰水域时失控侧翻。



健儿没穿救生衣

该处拦堰上下游有一定落差,故水流较急。网传短片显示,出事龙舟上所有人全部堕水,当时龙舟健儿没有一人穿救生衣。

多名落水者试图爬上艇底或游向岸边。现场有一艘龙舟加速前往援救,最终整艘救援的龙舟坐满人,险象环生。

当局成立专项工作组,全力搜救失踪者,在搜救行动结束后展开善后工作。组织龙舟竞技练习的2名人士,现已被扣查。

据桂林政府负责人说,肇祸划龙舟练习曾报备但未获通过,且事发前一天已发出安全警示,未料仍发生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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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男子7年前泳池溺毙 酒店疏忽罪成判赔35万

(布城9日讯)上诉庭日前裁决,吉隆坡一家五星级酒店须承担一名中国籍男子于7年前在酒店泳池溺毙的责任。

以法官拿督苏邦莲为首的上诉庭三司,推翻吉隆坡地庭和高庭的判决,一致裁定涉事五星级酒店应赔偿死者的家属。另外两司分别是拿督阿兹玛和拿督王健强。

上诉庭是今年2月做出口头裁决,而王健强的书面判词则于上周通过司法机构网站发布。

王健强指出,地庭和高庭驳回死者戚祥清(译音,22岁)父母的兴讼及上诉,皆犯了事实和法律错误。

戚祥清是一名小学中文老师,他于2017年以游客身分入境大马后,入住吉隆坡一家五星级酒店。他于该年2月14日被发现溺毙在酒店泳池。

上诉庭谕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高庭法官计算出的损害赔偿金。

在最终上诉代表戚祥清父母的律师罗章武表示,损失赔偿金额约为35万令吉,当中包括这对夫妇从中国到大马的旅费和丧葬费,以及占大部分的赡养费。

此外,被告还必须向原告支付另外2万5000令吉的费用。

王健强指出,法官认为被告承认疏忽,因为被告的总经理迈克尔蒙克斯提出了和解方案。

“在餐叙时,蒙克斯提出对原告溺水事件进行赔偿,条件是原告不要向媒体和社交媒体透露这一事件。”

原告具提诉讼法律地位

王健强表示,原告具有提起诉讼的法律地位,且所有来自中国的文件都可以作为证据,尽管被告对此表示反对。

他还表示,原告是死者父母一事毫无争议,因为他们从中国飞往大马领取尸体。

“如果原告不是死者的父母,被告的高层管理人员,包括蒙克斯,就不会邀请原告共进晚餐来讨论这一事件。”

王健强指出,阻止原告提起抚养诉讼,就是剥夺诉诸司法的机会,而这是联邦宪法第5条文保障的一项权利。

他说,任何五星级酒店的经营者,理应确保3米深游泳池向酒店客人开放时,有一名合格救生员值班,以及确保有人负责监控安装在泳池的闭路电视摄像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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