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留意打击假新闻法令
网民勿踩地雷!

第14届大选即将到来,仓促通过的打击假新闻法令备受争议,人民怨声四起,指称言论自由不仅被打压,甚至质疑该法令是对付批评政府者的一种工具,设立原因为的是满足政治目的。

“大选”、“打击假新闻法令”、“言论自由”是最近纷出现在国内各大媒体上的关键词;也有人说,它们在决定国家命运的关键时刻串成了一条关系链,在剥夺与争取之间掀起了一场激烈的权利风暴。



随着“打击假新闻法令”的通过、选举期间的到来,网上网下的“地雷”翻倍增多,网民尤其容易中招,可是他们似乎轻视了其严重性,在社交网媒上依然可见充斥着许多未经证实的消息。

“制造和散播资讯是我的言论自由!”是的,但你的言论自由应该建立在分辨真假、三思而后行的基础之上,而非唯恐天下不乱。

了解法令带来的严重性,大选期间避免误踩“地雷”!

刘惟诚:打击假新闻法令有利有弊,正反两面并存。

选举期间常理判断!

●拉曼大学中文媒体新闻系讲师刘惟诚



刘惟诚说,谣言止于智者,如今的社会还有智者吗?有智者的话,那假新闻就无需立法来管制了。

“也许可以这么说,智者也会被大环境影响而变成愚者。该法令的设立对那些恶意制造和散播假新闻的人有着阻吓作用,同时也可以预防网民随意转发或分享,行动前先三思,以免惹祸上身。”

打击假新闻法令在大选前仓促三读通过,民间直指那是阴谋论,无非是政府想当“一言堂”,避免任何不利言论影响政府运作或选情。

他指出,通常,假新闻在某特定事件会酝酿发酵,当来到一个爆发点时,就像病毒一样快速扩散。

焦点在乡区和半城乡

“假设大选就是一个爆发点,政府臆测将会有大量对国阵选情不利的假消息遍布全国各角落,所以在短时间内速速通过打击假新闻法令,除了令蓄势待发散播假消息的恶意之徒不敢轻举妄动,也能在万一发生影响政府运作或选情的事上,用以对付涉案相关人士。

“传言也指,政府通常会把焦点放在乡区和半城乡选区,现今科技资讯发达,说不定假消息传到那里就被当真,对各方都不利,为确保不影响城市外围的选区票数,他们必须严管不利消息的散播。”

他奉劝网民或民众面对不确定的事情最好不要踩地雷,连自己都会半信半疑的讯息最好不要分享或传播。

“我知道每个人都有不同的逻辑,那就用常理做判断。比方说,目标在前方就要往前走是一种常理,向后退就不是常理了。当你根据常理分辨资讯的真假,至少是思考过、产生过怀疑,而不是盲目的分享或转发。”

为何不进一步求证?

身为新闻系讲师,他不时从年轻人的身上看到一些欠缺点。他指出,现在的年轻人对政治课题充满热血、愤慨,任何相关新闻或消息只要顺应他们的想法,就不会进一步求证,只会参与骂战或拼命分享。为什么不求证?因为求证要花时间,而且也没有管道。

无可否认,因为科技发达的缘故,年轻人的辨别能力、分析能力和思考能力出现逐渐下滑的现象,因为他们不喜欢想太多、不喜欢思考、不喜欢找答案。

“遇到任何问题,他们只会网搜;会网搜的人还算不错,有些直接向社交媒体‘大神’求答案,等着接收资讯。所以任何被他们吸收的假消息,刚好就填补了认知上的空白面,认为那符合自己的逻辑,相信事实的全部就是如此。

先思考分析分辨

“我经常灌输学生一定要有素养!在做任何事以前必须先思考,不确定的事必须要求证。他们现在虽然只是学生,但必须开始培养新闻专业操守,凡事先经过思考、分析、分辨,并时时抱持求证态度,以避免成为制造或传播假新闻的一分子。”

此外,刘惟诚也从客观的角度分析,打击假新闻法令有利有弊,正反两面并存。然而,相信在大家眼中,铁定认为有弊无利,这可不一定,或说弊多于利较为正确。

他指出,大马并不是唯一一个设立打击假新闻法令的国家,目前也有其他国家拟立法管制假新闻,包括新加坡、法国、意大利等,印度则早前在法案通过的24小时内被撤回。

针对该法令的设立,政府举出了两大观点:第一,这是世界趋势,无可避免;第二,审判权交由法庭裁定,全程按照法律程序进行起诉。既然如此,为何人民的反应如此强烈呢?

假新闻定义模糊

“最大的问题在于,该法令对假新闻的定义过于模糊、广泛,而且在制定过程中没有先征集相关媒体业者、学者等的建议便仓促立法。先不谈违法者罪成或否,现在只要法官判定是假新闻就是假新闻了。定义的模糊性致使政府要起诉一个人非常容易,甚至可以成为政府打压异议的工具。

“另一争议点是,相关罪行刑罚过于严厉,最高刑罚为6年监禁或罚款50万令吉,或两者兼施。不仅如此,凡涉罪的所有相关人士都将一并遭起诉,而非单单起诉始作俑者。”

他不讳言,打击假新闻法令有其存在价值,但它的存在感太模糊了,让人感觉没有安全感和信心。

“尽管新法令对恶意制造或散播假新闻者可以产生阻吓作用,但相信连吹哨者和提供政治内幕消息的线人也将受到牵连,再也不敢发声,这个国家岂不是成了政府的一言堂?我相信预防胜于治疗,与其费尽心思设立新法,倒不如教育公众辨识假新闻,培养他们的思考能力,并重建人民对政府的信任感。”

蓝志成:二手消息绝对是有质疑的必要,切勿轻易相信。

保护自己最重要!

●执业律师蓝志成

蓝志成一开腔就强调:“首先要明白,我们绝对不能接受或向任何假资讯妥协!”

假新闻、假资讯的流传不分大选前后,但凡与政治有关的假消息,都会显得特别猖獗。不管民众是不会分辨真假或存心要制造混乱,最怕的还是惹祸上身,所以保护自己最重要。

“我们当然希望所有的新闻或资讯都是真实的,但事实是——事实会被扭曲,甚至来源已无从考究,而且如何得知资讯的真假?谁决定资讯的真假?官方机构也有可能把黑变白,把白变黑。”

打击言论自由利器?

打击假新闻法令是打击言论自由的利器?他解释,该法令最大的问题是对“假新闻”的定义既广泛又模糊。

条文中提到的定义是:任何新闻、资讯、数据和报道的部分或全部内容含有虚假成分,无论是以论作、视频或音频记录的形式,或是以任何其他能够暗示词语或想法的形式,都可以构成假新闻。

“注意这个‘任何’的字眼,表示说涵盖范围极大,如果对方有心要控告你,这个法令足以让你无可置辩。不仅如此,因着定义的广泛,也为很多事情制造了争辩的可能。”

他举例,许多广告都在宣传自家产品优良,如果消费者在使用过后发现事实并非如此,是不是也可以沿用该法令起诉广告商?在法律上,广告一般只是“要约邀请”(Invitation to treat),是根据民事合约法,但宣传资讯的不真实是否也算是假资讯呢?若沿用打击假新闻法令起诉就是刑事法了。

把知情修改成恶意

再来看该法令把“知情”字眼修改成“恶意”的部分。他指出,根据《1984年印刷与出版法令》条款阐明的“恶意”推定,是根据没有证据显示被告在新闻出版之前已经采取了合理的步骤查证新闻的真实性。

“在打击假新闻法令中,根本没有‘恶意’的具体解释。‘恶意’也可以解释为明知道是假资讯却蓄意散播,那如果散播者不知道是假的呢?被告上法庭的辩护理由是什么?而且,恶意发表假言论或不确实的指控也可以构成毁谤罪,那打击假新闻法令的存在意义又是什么呢?”

何谓假资讯?他声称,在法庭上绝不容许出现“听说”、“据说”、“消息指”的字眼,在法律面前,这些字眼后面的论述根本不构成证据;也就是说,二手消息绝对是有质疑的必要,切勿轻易相信。

不要被利用

“问题是,我们不能期望民间的资讯流通能够像法庭的呈堂证据一样真实,而且不是每个人都有智慧和知识来鉴定资讯的真假。”

在某件事情发表预测或评论是否存在“风险”?“最重要是有真实凭据。如果你在一个事实上加上个人意见是没问题的;相反的,如果你在非事实上发表个人意见,那不仅是一个假资讯,也有可能构成毁谤罪。”

他劝诫民众在发表或转发任何资讯之前,尤其是选举期间,最好先确定有关言论或文章是否有事实根据;若不确定就不要分享或转发,以保护自己为首要,不要成为不负责任者的利用工具。

按键转发、按键分享——想一想,你才发:

[1] 不随意转发或分享,行动前应三思

[2] 半信半疑,最好不要发

[3] 思考、分析、分辨,同时要求证

[4] 不向假资讯妥协,以免被视为“传播者”

[5] 先预测或评论内容“风险”,是否有真凭实据?

[6] 不要成为不负责任者的利用工具

[7] 不要“听说”、“据说”、“消息指”……

若不确定就不要分享或转发,以保护自己为首要,不要触及打击假新闻法令!

报道·游燕燕 摄影·房子康/黄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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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

林吉祥:若大选没换政府
敦马或在假新闻法下被控

(吉隆坡24日讯)民主行动党依斯干达公主城国会议员林吉祥说,如果5·09大选没有出现和平及民主的政权更替,首相敦马哈迪医生或许将成为第一个在2018年假新闻法令下被提控的马来西亚人。

他感到好奇的是为何假新闻法令会在第14届大选举行之前仓促通过,它是在2018年4月2日强行在下议院通过,并在翌日即2018年4月3日在上议院被接纳,然后在4月9日获得元首同意,最后在4月11日发布宪报。”



9天内完成立法

“立法的4个过程,竟然在区区9天内完成,这导致假新闻法令成为国家史上其中一个最快完成立法程序的法案。”

他今日发文告指出,这条法令规定发布“假新闻”的惩罚包括最高6年徒刑、最高50万令吉罚款,或两者兼施。

他说,该法令也容许政府单方面要求相关文章被移除,还有如果这是基于国家安全的理由而发出指令的话,它是不能被带上法庭受到挑战的。

“在第14届大选竞选期间,当时希望联盟名誉主席马哈迪曾经被警方援引假新闻法令调查,因为马哈迪说过他飞往浮罗交怡的专机被人蓄意破坏,大选结束后,警方也撤销对他的调查。”



他说,他曾经说过假新闻法令,其实就是“拯救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摆脱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丑闻”法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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