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

国阵宣言力求皆大欢喜/南洋社论

首相纳吉周六晚公布深具战略意义的国阵竞选宣言,武吉加里尔体育场内外的5万名各成员党党员群情激昂,国阵久违了的士气似乎回来了。

公布竞选宣言是参选政党的指定动作,可是,这种竞选承诺所能带来的实际效应却存在疑问,由于一般的竞选宣言千言万语,而且过于笼统,因此,真正重视宣言内容的选民其实不多。



不过,国阵的第14届全国大选宣言有所突破,身为国阵掌舵人的纳吉一反传统,以政府财政预算案的格式公布宣言内容,使到这份宣言俨然是国阵政府的2019年财政预算案预告版。

国阵宣言的重点,很大部分放在低收入阶层。一马援助金(BR1M)数额的翻倍和增设受惠群体,明显是瞄准了B40人士;而5年内将最低薪金从现有的1000令吉提升50%到1500令吉,则是低薪一族难以抵挡的诱惑。

纳吉将竞选宣言的功效发挥得可谓淋漓尽致,其中还包括皆大欢喜的“一州一承诺”,各州属都在宣言中欣喜接过国阵所派发的“竞选糖果”。

除了答应重启1963年大马契约,还政于砂沙公民,国阵宣言另一个极具战略性的承诺,就是将往来柔佛新山和永平的南北大道,从原有的4条双向车道提升至6条;这项看似平平无奇的承诺,实则暗藏玄机。



永平坐落于希望联盟点燃柔佛第一道战火的亚依淡国席,在希盟目前火力全开,不攻下这个富裕州属誓不罢休的严峻情势下,纳吉将国阵对柔佛的“一州一承诺”放在永平大道的扩建,看来是想借此化解希盟在柔佛的第一道攻势。

而对马华和国阵华基政党来说,其中一个利好消息,就是继同意让统考生以SPM国文科优等申请进入师训学院后,国阵许下最新承诺,只要考获国文科优等和历史科及格,统考生即可就读政府大学。

然而,华社会否将之视为政府承认统考的“最后一里路”,眼下还说不准。

公布宣言的同时,纳吉再三强调国阵的言出必行,并重申国阵5年前的大选宣言,总共兑现了其中的99.4%承诺,证明国阵绝不轻许诺言,而是踏踏实实地为国为民,是个值得信赖的好政府。

无论如何,虽说国阵竞选宣言获得各成员党的热烈欢迎,但这不等于选民会买账,宣言内容会否在竞选期间持续发酵,有待观察。

反应

 

要闻

蔡通易:免利益冲突者永远隐瞒 特赦令不应涉官方机密

报道:纪维新

(槟城18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申请司法审核准令,以证实前国家元首曾颁布特赦令附加谕词一案,随着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博士提呈支持宣誓书并证实附加谕词的存在后,掀起“案中案”疑云。

纳吉于4月1日向高等法庭申请司法审核准令,寻求政府证实第16任国家元首是否颁布特赦令附加谕词。在其申请通知书中,纳吉寻求高庭谕令答辩人证实前国家元首是否有于1月29日批准让其减刑的主要谕令中,存在允许他居家服刑的附加谕词。

较后,也是巫统主席的拿督斯里阿末扎希博士发布支持纳吉申请司法审核准令的宣誓书中,证实附加谕词的存在。事后,投资、贸易及工业部长东姑扎夫鲁表示将入禀宣誓书,纠正阿末扎希在宣誓书中包含的“事实错误”。

针对有关问题,律师,即法兹尔、蔡与宋律师事务所律师蔡通易受《南洋商报》询问时指出,由于纳吉案件属于“高度关注案件”,且涉及大众利益,因此,除了涉案者有知情权外,大众也有知情权。

特赦局应明确答复

他说,其实统治者所颁布的特赦令是否受到官方机密法令保护,目前仍然是一项课题,且特赦局所宣布的特赦令是否涉及官方机密,任何人都不可泄露则有待商榷。

“不过,我认为特赦令不应该涉及官方机密,恐怕有利益冲突者会选择永远不解密文件,毕竟涉案者是有知情权,他们有权力知道特赦局颁布特赦令的决定和内容。

“因此,特赦局应该给予明确答复,在有关特赦令是否附有附加谕词,涉及人士不应该隐瞒。”

他说,倘若有关特赦令附有附加谕词,特赦局在宣布特赦令时,就应该同时宣布附加谕词。若政府没有执行附加谕词,即是藐视国家元首谕令并违抗王命。

没引述内容不算泄密

“此外,我们必须厘清特赦令是否受官方机密法令,包括任何人都不可提及,否则就藐视法庭或庭令。

“不过,根据阿末扎希和扎夫鲁的说法,他们只是表示看到有关附加谕词,并没有引述或展示文件,我不认为他们是触犯官方机密法令。”

蔡通易指出,有关附加谕词文件是否被“隐藏”,此课题非常考验团结政府的诚信,因此,首相拿督斯里安华和团结政府应该出来面对,不要频频推卸责任,毕竟这已成为国家的大课题。

颜炳寿:文件是问题症结

罗生门需待统治者澄清

资深律师颜炳寿受询时也点出,如今这项“案中案”的问题症结,在于附加谕词文件是否存在,以及文件中的真正内容。

“我只能简短地说,这罗生门还需要统治者发表声明澄清。”

他说,特赦局的建议和统治者的斟酌决定,是有宪法规范。国家最高层的权力推敲运作,也或许不如坊间流传般。

“不过若团结政府违宪不执行统治者的合法决定,衍生的是挑战宪政和国家法治更大议题,可能延伸更大的政治动荡。”

新闻背景:纳吉称获前元首减刑

纳吉因SRC案罪成而获判入狱12年,罚款2亿1000万令吉,惟后来获特赦局减刑,即刑期减半至6年,罚款也减至5000万令吉。

不过,纳吉4月1日入禀高庭,声称国家元首在特赦他时,除了刑期减半和罚款减少,其实也包括允许他以居家服刑方式服完剩余6年刑期。
因此,他要求法庭谕令七造厘清志期2024年1月29日的特赦令附加谕词存在与否。

纳吉还寻求发出另一项职务履行令,如果特赦令附加谕词确实存在,则所有答辩人或其中一名答辩人必须立即执行,将他从加影监狱转移到他位于吉隆坡的住所,以居家服刑方式服完剩余刑期。

视频推荐 :

反应
 
 

相关新闻

南洋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