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

4家长败诉
关中学生可续考统考

董总胜诉后与律师团在庭外合影,左起为前关中校长詹耀辉、杨应俊、律师杜成顺、黄觥发、陈大锦、杨才国、律师王绍云、林锦志、蔡若峰及何广福。

(吉隆坡6日讯)4学生家长挑战关丹中华中学学生报考的案件,吉隆坡高庭今日作出标竿式的判决,宣判董总批准关中学生报考统考属合法,辩方关中可继续让学生参加统考。

高庭法官南达峇兰宣读判词时,关中并非国内60所独中之一,因此在1996年教育法令第69(1)条文规定下,董总无需获得考试局总监书面批准,以让该校学生参与统考。  



南达峇兰指董总允许该校学生参与统考属合法,而该校学生参与统考,同样是合法的。

对于关中是否获得考试局书面批准,让学生依法参与统考问题,他说,该校学生自2016年来就有参与统考。

他说,或许教育部看起来举棋不定,但该部最终立场明确,即没反对关中生报考统考,甚至给予祝福。

双方无须付堂费

4名家长代表律师包括余万里、林碧芬及郑烈才,而董总代表律师为黄觥发。 法庭最后谕令,双方无须支付堂费。



余万里说,会否针对高庭裁决上诉,这言之过早,因他们还需跟辩护人商讨后再定夺。

出席聆审者包括彭亨董联会主席林锦志、马六甲州董联会主席杨应俊、马六甲董联会总务杨才国、雪隆董联会委员何广福与林云诗,以及关中校长蔡若峰。

获教育部明确批准

南达峇兰指出,4名起诉人称全国60所独中的现状,必须保留的论点不成立。 

他说,1996年教育法令第69(1)条文阐明,赋权考试局批准非独中报考统考。 

他指出,教育部不仅意识到,而且还允许关中生报考统考。

“对我而言,教育部及考试局没对付关丹中华中学、董总及早前在该校会考的统考生,是因为教育部已给予明确批准,允许该校学生接受教育部中学综合课程(KBSM)及非教育部中学综合课程,即统考课程。” 

他说,教育部不能对关中或董总采取任何行动,因当局已发出书面批文。

邹寿汉:证实关中是私立中学

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总务邹寿汉说,高庭的判决证实,关中并非一所独中,而是私立中学。  

他说,据他们认知、看到的法律文件和教育法令显示,60所独中的内部考试即统考,而统考是不能允许60所以外的学校参与。

然而,高庭的判决仅针对关中可不可以报考统考,而根据法官判决,法官认为关中可考统考。 

“不过,我有一个担忧,若关中不是独中,却又可参加统考,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假如有任何一所学校,私立学校也好,国民学校也好,有类似关中那种情况出现,那表示也可以考(统考)。” 

黄觥发:华教春天

“华教如今可谓是一片春天。”  

黄觥发说,这项裁决对董总、关中及统考而言是好消息。  

他说,法庭已裁决,不是国内现有的60所独中才能报考统考,且关中当初在创校申请信函中,说明除了关中有国家规定的课程,也包括统考课程,而教育部的批准信函也此为依据。

陈大锦:关中守得云开月明

“关中如今是守得云开见月明,未来也能走得更宽,更远。” 

董总署理主席陈大锦说,华教组织应互相支援,而非打压发展,希望华教能互相支持,追求整体进步。 

余万里(左)聆听诉方即家长们对高庭判决的意见。

新闻背景
未达法定年龄4独中生通过家长入禀

4名起诉人本是独中生,唯未达法定年龄,他们在2016年10月14日通过自身家长周志光、余云中、冯秀丽和黄生喜(译音)入禀法庭。

他们在诉状中,把教育部和董总列为第一及第二答辩人,他们较后也要求把关中列为第三答辩人,并获高庭批准。  

他们在诉状指出,关中并不列入全国60所独中名单,而独中更没依据1996年教育法令第69(1)条文,取得考试局总监书面批准,开放统考给关中。  

他们要求高庭鉴定,董总允许关中113名学生参加统考是否合法,以及关中113名学生报考统考是否也同样合法。

反应

 

要闻

董教总教育中心获庭令 禁非法入侵新纪元地

(加影10日讯)董教总教育中心(非营利)有限公司董事部义务秘书邹寿汉指出,莎阿南高庭已批准了该中心对马来西亚华校董事联合会总会(董总)和独立大学(非营利)有限公司(独大)的禁令申请。

他今日发文告说,该中心的律师,即Dennis Nik & Wong的叶楗伟和冯嘉儿今日在莎阿南高庭出庭。

文告指高庭根据以下条款再次批准了该中心对董总和独大的禁令申请:

“董总和独大,无论是由其官员、董事、高级职员、雇员、代理人、代表、承包商、建筑商,在我们对董总和独大的诉讼作出全面和最终裁决之前,任何人都不得采取任何和/或进一步措施侵占和/或非法侵入新纪元大学学院的土地。”

邹寿汉说,尽管已经拥有该禁令,但该中心不反对“董总华教综合大厦”的建设与开发,条件是不得侵占和/或侵入新纪元大学学院的土地。

“我们的立场始终是一贯的。”

他也说,有关此事的进一步进展,将在必要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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